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夫妻没离婚财产共有,如果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执行时就会遭遇尴尬。
基于这个原因,以往,有些法院并不支持还没离婚的夫妻代表孩子主张抚养费。
而现实中,如果一方常年在外,钱不归家,另一方辛苦带孩子,无法维持生活,这样判就会导致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已经有所介绍,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离婚必须处理好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要确保孩子未来的成长生活有保障,不能因离婚就影响孩子的生活来源,孩子是夫妻双方的,因此夫妻双方要严格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任何逃脱责任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