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由一方单独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