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存在情形之一的,应依法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离婚后,双方通过协议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法律效力。
除此以外,若一方有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承担。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中,不仅有抚养权,还会涉及到抚养费。
一般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才行。
至于实践中该怎样争取宝宝抚养权,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