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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材料是什么?

  • 离婚诉讼
  • 2022-01-02 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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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铜峡律师事务所
专业回答


1、离婚起诉状。
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关于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哪些证件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据小编提供的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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