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一)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让被告准备答辩,应对诉讼等。
(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合议等步骤。
在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提出证据、表明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辩论阶段正对对方观点提出反驳,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每个家庭遇到的情况都不同,比如有一些就是争夺孩子抚养权,另一些可能是为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产生了争议。
于是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材料加以证明的话,就要先搞清楚自己需要对什么东西做出证明,然后再往这个方面来收集、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