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有4个:
1、离婚是由于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行为造成的。
2、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3、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
4、行为人有重大过错。
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因此不能起诉对方。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