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大家罗列了涉外结婚的程序,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三)、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五)、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六)、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七)、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的涉外结婚越来越多。
早些年经济不是很发达的涉外结婚主要以“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为经济需求,通过嫁个外国人来为自己的生活提供保障。
近几年的涉外结婚关于这样的经济色彩正在逐渐褪去,双方之间的感情也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这也是近几年中国发展,同发达国家贫富差距的缩小的体现。
关于涉外结婚登记手续与国内结婚登记是不太一样的,适用法律也存在一些不同支持。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