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现状;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该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例如,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