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江沃鸿。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盗窃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犯罪?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首先,夫妻共同共有是指夫妻二人对全部共有物不分份额的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述法条所指的盗窃罪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共财产,是指:
第一、国有财产;
第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第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因此,盗窃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属于犯罪。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