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婚前买房

结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怎么办

  • 婚前买房
  • 2021-12-12 06:05:01
  • 0
  • 义马律师事务所

第一,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明确占有比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样的话,如果婚前双方没有明确房产比例,法院一般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各占一半来处理。

第二,如果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一般按照按份共有。

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出资比例较为悬殊,人民法院一般会考虑具体实际出资比例从而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而不一定拘泥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各半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将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结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怎么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67187.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