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婚前买房

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属于共同财产吗

  • 婚前买房
  • 2021-12-12 05:55:01
  • 0
  • 义马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相应的按揭贷款也应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另一方配偶参与清偿贷款的,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的性质。即使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于婚后,也不意味着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所有权证虽然系婚后取得,但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也就是说,婚后房屋物权的取得是依据婚前的债权转化而来的。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将于2022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前个人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月供属于共同财产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67185.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日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