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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假离婚存在什么风险

  • 虚假离婚
  • 2021-12-10 0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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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马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应该是两人共同用心维持的,但是有的夫妻却出于共同或者个人的利益,把婚姻当成了工具,比如通过假离婚,规避买第二套房的税款或者是方便贷款,达到自己目的之后就再复婚,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十分有风险的,今天找知更鸟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买房子假离婚存在什么风险的相关内容。

  一、买房子假离婚存在什么风险

  1、弄假成真是最大的风险

  “婚姻是神圣的”早已是一种共识,然而,近年来中国楼市中为了买房卖房而导致“离婚潮”频现,让婚姻丧失了神圣感。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种“假离婚”,不影响夫妻情感和真实婚姻关系,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离婚虽然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2、“假离婚”之后可能会覆水难收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即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3、财产损失的风险

  因假离婚而购房的,夫妻间的财产将进行分割,同时,再次购房后,产权也是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比如,一对夫妻原有一套房属共有房产,“假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时,在离婚协议上约定这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即使后来复婚,这套房也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假离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为个人财产,如果法律上没有规定,不会发生共有。

  4、假离婚后丧失相互继承权风险

  一旦登记离婚,相互之间就没有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同时也丧失了财产的继承权。如果一方不幸离世,在法律上另一方也无法继承财产。对于“假离婚”的当事人,可能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二、离婚资产怎么分

  1、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的理解。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

  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三、单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1、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2、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房子假离婚存在什么风险的相关内容。假离婚面临的风险都是跟财产有关的,因为我国法律没有假离婚一说,一旦两人办理了离婚证就宣告婚姻关系终止,财产分割时特别是共有房产会归属于一方名下,如果一方反悔变成真离婚,另一方也无法拿回来,就算是复婚那也是对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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