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知更鸟会员律师李盼
一个家庭中有一对双胞胎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在离婚中,双胞胎就会成为一个困扰,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双胞胎一起成长会更适合,因此,多半无法在协议离婚中达成一致意见。
在法律上来讲,取得双胞胎抚养权可以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关于双胞胎子女抚养的争议,应当坚持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全面考虑双胞胎子女成长中生理、心理及人格道德方面的需要,结合他们的居住生活环境与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解决。
结合上述法律的一些规定,双胞胎一般在现实判决中更倾向于由一方全部抚养,此时法院会更多的考虑哪一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好两个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五条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