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但是实际上一些同居关系是非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如果要协议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解除非法同居协议范本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知更鸟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1、何为非法同居关系,其一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二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2、何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于非法同居关系。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解除非法同居协议范本
解除非法同居协议
原告:路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户籍地××。电话: ×。
被告:程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住××,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同居关系;
2、非婚生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年打工相识,××年×月××日确立同居关系,后于×年×月×日生育女儿×。
此后原被告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因性格差异大,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原告多次受到被告暴力殴打。期间原告多次提出与被告分手,但考虑到孩子幼小遂拖延至今,×年×月×日原被告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原告被打报警,至此双方的矛盾无法调和导致同居关系无法继续并分居至今。
综上,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现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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