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对婚内的房产进行处理,一般做法通常是将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外一方支付补偿款。但在离婚后出现房产不能过户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这需要分情况进行探讨:
一、因房产尚余贷款未结清导致无法过户的。如果房产是按揭购买,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房屋是不能过户的,那么如果想过户,可以由有义务偿还房贷一方筹钱将贷款还清后,再完成房产过户。这种情况下的不能过户是因为房贷未结清,而不是另一方的过错。
二、因另外一方拒绝配合导致无法完成过户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原来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配合办理过户登记;如果双方诉讼离婚的,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及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