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家暴属于过错行为,可以主张要求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并要求赔偿。发生家暴之后,因情节不可原谅,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协议离婚,其分割财产的内容和方式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分割财产以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即可,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分割财产的事宜发生了纠纷,或者是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另外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家暴一般区分情节,有轻有重,也可能是不同的情形产生,法院会更具情节判定双方是否属于必然离婚的情形,如果确实情节严重且一方当事人屡教不改,那么法院会判定夫妻双方离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在法律上已经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分割处理,涉及到离婚过错方行为的,无过错方应当主动向司法机关举证,并证明对方的家暴事实,只要在主动举证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会进行判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