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冷暴力算是一种家庭暴力,冷暴力实质是一种精神暴力,在家庭暴力“冷暴力”居中国家庭暴力之首。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其中,精神侵害则包括冷暴力,冷暴力算是家庭暴力。
“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它是与身体暴力、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尽管身体暴力、性暴力也包含精神暴力的成分,但他们是通过伤害对方躯体进而伤害对方精神的,而“冷暴力”多是一开始就指向精神。
有资料显示,正是这种常被人忽视的精神暴力形式,其发生率却为三种家庭暴力之首。
根据《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然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家庭暴力,要成为离婚条件值得商榷。“家庭暴力”应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适时改变其法律内涵,但又不能靠简单突破法律文本来作扩张解释。法官应结合《民法典》婚姻编的精神实质处理案件,评价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质。
《民法典》婚姻编的精神实质是尊重人的意愿与选择,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实质伤害而不得不提起离婚诉讼,应受法律保护。对这种伤害行为默认,是对婚姻法精神的违反,不符合法治社会要求,故法院应对此提供司法救济。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把握好“感情确已破裂”的司法裁量范围,要注意实施家庭冷暴力一方对夫妻另一方的伤害程度,涉及因素有精神障碍、不尽夫妻义务等。只有当这种伤害达到实质这一程度,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关于冷暴力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该《解释》当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民法典》的规定,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
我国家暴案件不在少数,冷暴力也称得上是家庭暴力。在婚姻关系中,无论是肢体的暴力还是精神的暴力,都会破坏婚姻关系,影响家庭稳定。我国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行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