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有配偶的人与他人没有登记但实际上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或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或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都构成重婚。接下来找知更鸟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重婚自诉可以和解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重婚案,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诉,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遭受自然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而与他人结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遭受虐待而外逃重婚的;都不一以重婚论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修改后的法律,19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都不被法律承认,所以在1994年以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之后再与另外的人登记结婚的,不构成重婚。重婚自诉可以和解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来看是可以的,但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属于公权力管辖,不能和解。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找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