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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重婚致人死亡获刑1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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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7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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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克拉玛依律师所

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曹县一男子原本有合法登记结婚的妻子,却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她人同居生活,并生育孩子,最终致使妻子喝药自杀身亡。近日,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重婚致人死亡的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曹县的李某与妻子许某于2011年2月17日登记结婚,但是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子女。而在这期间,李某竟然又与别的女人同居,并且还让对方怀孕了。2013年11月份,李某带着怀孕的女友苗某来到了东营市租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起来。2022年2月份,同居女友苗某生下了一名女婴,李某和苗某作为女婴的父母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丈夫与人同居并生子的消息被妻子徐某知道,夫妻两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升级并进一步被激化。2022年4月份的一天,徐某与李某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李某打了徐某一巴掌,而被丈夫打了的徐某一气之下回到家中,因为不能忍受婚变,选择了喝药自杀,结果不治身亡。得知妻子自杀后,李某为了逃避打击,搬离了出租屋。后来在东营警方的配合下,曹县公安局将李某抓获归案,而与李某同居的苗某出逃,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曹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女,其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已构成重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明确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2003年8月8日,国务院虽重新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但批复仍然参照执行。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和苗某虽然没有领证结婚,但确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对于事实上的重婚仍应以重婚罪定罪处罚。该案是因婚外情引发的恶劣事件,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违背此项原则不仅毁坏了一个完整的家庭,也使刚出生一年多无辜的孩子无处安放自己的快乐童年,从此背负阴影成长,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希望广大市民通过这一案例学会珍视家庭、珍惜亲人、善待孩子,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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