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义务是指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来进行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这些违法行为都有哪些呢?下面找知更鸟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下关于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1、虐待未成年子女。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具有以下特征:
(1)虐待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常或者连续性实施折磨、摧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
(2)从主体的身份关系来看,行为人与被虐待人必须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的父母和款成年子女,行为人对被虐待人存在抚养或者监护义务。
(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有意识地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摧残。虐待行为一般都是父母,包括养父母、继父母利用自己在家庭地位或者经济上的优势,被虐待的未成年子女往往忍气吞声,在身心痛苦中煎熬,因此,在实践中,要把虐待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纠纷和争吵区别开,把经常性的虐待与偶尔的打骂行为区别开来。
2、遗弃未成年子女。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3、溺婴、弃婴。溺婴是剥夺新生婴儿生命的行为,是杀婴的通俗总称。杀婴的手段很多。可表现为作为,也可表现为不作为,杀婴行为原则上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弃婴是指遗弃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于户外的行为。对于弃婴行为依行为人主观方负和客观方面的不同而构成不同的犯罪。
如果遇到父母拒绝履行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的时候应该怎么呢?如果父母的这种行为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的话,那么父母就应该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必须要明确的一点就是父母必须没有任何条件的对自己的还没有成年子女的尽到抚养义务,这是身为父母所必须承担的义务。父母拒绝履行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的时候,还没有成年的子女有权利向自己的父母索要抚养费用。
因为未成年子女向父母追讨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可以通过有关的部门对这个事件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节不成功的话,未成年的子女或者是他们的其他的亲属根据这个事情现有的情况可以向该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该低的人民法院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件事情按照诉讼程序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知更鸟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的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包括很多,比较常见的就是虐待、遗弃等行为。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知更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