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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 子女抚养权
  • 2021-10-21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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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城律师事务所

  抚养权在法律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抚养权的确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事情的,一般来说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共有的,但是也有不是如此的情况的。下面就让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三、抚养权变更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全部内容。抚养权的归属是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标准来进行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知更鸟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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