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女是个相对概念,是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的,即私生子女的父母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生育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