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知更鸟特邀嘉宾律师,杨立明。
关于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分配这个原则,我将作简要分析如下。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
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男女双方诉讼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