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刚刚过去,阿里巴巴便上线了面向消费者的电商平台——淘宝。不过,由于交易双方都是陌生人,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又没有合适的线上支付工具,所以业务开展起来并不容易。
2003年10月,淘宝开始提供担保交易服务。作为“中介”的角色,淘宝在收到买方货款后通知卖方发货,等买方收到货后再打款给卖方。虽然麻烦耗时,但却解决了双方缺乏信任的难题。
2004年12月,阿里巴巴在电商平台推出了以Paypal为蓝本的在线支付工具——支付宝。2010年又推出搭载智能手机的移动支付。当下,支付宝已经有约10亿的活跃用户,成为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离不开的支付工具之一。
实际上,支付宝只是中国数字金融行业的一个缩影。近些年,中国在数字金融领域快速崛起。当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数字金融市场之一。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拥有一部智能手机并连接移动信号,就可以享受在线支付、转账、贷款等金融服务。
在数字金融崛起进程中,相对于移动支付而言,数字信贷可能更受关注。《读懂中国金融:金融改革的经济学分析》提出,中国的数字信贷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商业模式:P2P借贷、大科技信贷和数字供应链金融,彼此串联起一系列故事。本篇读书笔记将以这三种模式为例,分析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与风险。
至少有三个因素支持数字金融的快速崛起。
一是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
2013年之前,支付宝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台式电脑上使用支付宝相当不方便,智能手机和 3G、4G 移动网络的普及改变了这一点。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数字基础设施进行了大量投资,数字技术渗透率显著提高。数字基础设施使个人和企业几乎可以在任何地方连接到大科技平台。私营部门也在结合市场需求不断迭代革新。2011年,支付宝每秒只能处理约300笔交易。到2019年,这个数字已经远高于30万。应该说,数字技术为数字金融的崛起提供了硬件支持。
二是大量的市场需求未被满足。
之前我们曾提到过,中国金融抑制程度较高,政府对金融体系的干预相对广泛。比如,在资金配置中对民营企业贷款存在歧视,普惠金融市场存在很大的缺口等等。由于正规金融市场对低收入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服务供给不足,非正规金融活动便充满了机遇,这其中就包括数字金融。
过去,相对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以银行卡、银行账户为主的传统支付手段在中国并未广泛普及,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落后,大多数中国人除了现金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支付方式。因此移动支付服务一经诞生,便以方便、覆盖率高、安全性强和成本低等优势,迅速受到了市场的热烈欢迎。许多在线投资产品特别是货币基金和线上保险产品也满足了一定的市场需求。那些没有银行账户的低收入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主体,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和大科技平台获得一定信贷额度。
三是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监管机构对数字金融的监管是相对宽容的。
这或许是因为看到了数字金融业务中普惠金融的价值。当然,也有可能是在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初期,监管者自身尚不清楚应对这类创新活动采取怎样的监管才合适。中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是按行业划分的,在这种制度下,谁发证谁监管。而数字金融应该归为哪个行业很难确定,所以也就没有特定的监管机构对此负责。
不过,监管“宽容”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让企业快速成长,同时也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快速积累。
在数字金融崛起进程中,最成功的业务是移动支付和数字信贷。
从移动支付来看,支付宝的活跃用户数量从2013年的略高于1亿增加到目前的近10亿,微信支付的活跃用户也从3.5亿增长到约11亿。
相对于移动支付而言,数字信贷可能更被关注。
数字信贷,本质上还是信贷,是利用大科技(Bigtech)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AI)、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供的贷款业务。与传统信贷不同的是,在数字金融的技术支持下,数字信贷可以迅速覆盖大量借款人,使普惠金融的实现成为可能。
中国的数字信贷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商业模式:P2P借贷、大科技信贷和数字供应链金融,这三种模式连成一个有意思的故事。下面我们将以这三种模式为例,分析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与风险。
P2P借贷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甚至给很多人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中国第一家P2P借贷公司是拍拍贷。2007年,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当时在微软担任技术经理的顾少丰听说了这个消息,想知道这种小额信贷模式在中国是否适用。于是在当年,他与上海交通大学的另外两名校友一起创建了拍拍贷。
知识小科普: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又称格莱珉银行)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效益最好、运作最成功的小额贷款金融机构。
该银行的主要特点为:(1)瞄准最贫困的农户;(2)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按周期还款,整贷零还;(3)无须抵押和担保人,以五人小组联保代替担保,相互监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4)按照一定比例的贷款额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5)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办理放、还、存款手续,同时还交流致富信息,传播科技知识,提高贷款人的经营和发展能力。
在2007年之后的几年里,P2P借贷的业务体量一直非常小。直到2013年,随着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开始被强调,P2P因为被公认为推行普惠金融的重要模式而流行起来。这种个人对个人的借款方式,省掉了金融中介的角色,听上去更为高效、普惠。与此同时,通过P2P借贷,投资人可以获得更高的回报,未被银行贷款业务覆盖的人也可以从平台获得借款。
此后,全国各地的P2P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数量从2012年的150 家增至2015年的3433家。
不过,理想很饱满,现实很骨感。伴随着P2P的野蛮生长,一些风险也逐渐暴露,比如信用风险的问题。P2P借贷最初的定义就是纯粹的信息中介,并不提供担保等服务。而且P2P借贷平台是没有访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权限的,也就是说贷款人没有任何有效的评估信用风险的来源。如果贷款人是个老赖,或者拒不还钱,借款人对此毫无应对能力。
为了生存和业务扩张,许多P2P平台开始承担金融中介职能,为贷款人提供担保。但这种担保并未接受监管,导致很多风险暴露在监管之外。比如,平台因经营不善导致借出去的钱不能及时收回,以及平台挪用投资人的资金来炒股炒币,甚至平台采取假标募资等问题,都不能被及时监管。
随之而来的问题在2015年开始暴露,当时有1000多个平台倒闭,上百万投资人的积蓄一夜之间全部清零。
2015年12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相关监管政策草案,后又于2016年8月发布了暂行监管框架。监管框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确了P2P借贷平台只能作为信息中介。实际上,这相当于间接关闭了中国P2P借贷行业的大门。监管机构没有立马终结 P2P 借贷业务,而是给予了一段整改缓冲期。在此期间,各平台运营商尝试了各种方式进行业务转型。到2020年底,P2P网贷平台才最终清零。
过去13年,P2P行业从默默无闻到野蛮生长、风险爆发,再到监管落地、行业整改。这其中至少提供了两个重要教训:
一是不能妥善管理金融风险的金融交易是不应该存在的。仅仅把钱借给无法从银行借款的人是远远不够的,控制好违约率才是关键。如果没有任何有效的评估信用风险的方式,那么该笔贷款就不是“负责任的贷款”。
二是金融监管应该及时跟上。没有监管机构监管,也没有相应的行业规则,会导致大量的金融风险迅速积聚。
与已经失败的P2P借贷不同,大科技信贷正方兴未艾。
国内的大科技信贷始于2009年的阿里小贷。
随着淘宝等网购业务的兴起,一些电商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融资需求,比如进货、投资扩大业务等。但是这些电商既没有门店,又没有高价值的固定资产,更不用说系统的财务数据。
对此,阿里巴巴向一家大型银行提出了合作建议:淘宝平台基于电商业务筛选出一批资质比较好的店家,推荐给银行,银行再对符合风控要求的电商提供信贷。很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这项业务没有做成。于是,阿里尝试自己为电商提供信贷服务,也由此成立了阿里小贷,这也是大科技信贷的起点。
大科技信贷,是指大型科技公司利用其大科技平台和基于平台的生态系统以及大数据技术,来支持信用风险评估从而提供贷款。与P2P借贷不同,大科技信贷具备信用风险管理框架,框架包括两个重要支柱:
一是大科技平台及其生态系统,可以帮助获取客户和积累数据;
二是大数据支持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可以识别具有偿还贷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
在大科技信贷中,信用风险评估不再依赖于金融数据或抵押资产,而是依靠大数据来进行。这种模式可以在控制贷款质量的前提下,为大量从未被银行服务覆盖过的“白户”提供服务。这是普惠金融的巨大进步。而新型互联网银行的平均不良率低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同类贷款,也说明其风控手段是有效的。
*具体的框架图,这里不再展开描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黄益平、邱晗撰写的《大科技信贷:一个新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一文。
数据来源:黄益平,邱晗 . 2021,大科技信贷:一个新的信用风险管理框架[J]. 管理世界,2021,37(02):12-21.
当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大科技信贷市场。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和蚂蚁集团旗下的网商银行是两家领先的大科技信贷提供者,目前各自拥有约2000-3000名员工,每年可以发放超过1000万笔贷款。
虽然大科技信用管理框架很优秀,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数字技术可以让更多的人获得贷款,但是由于大科技信贷提供者无法吸收存款,贷方资金难以跟上。大科技信贷提供者往往会通过资产支持证券(ABS)市场来筹集资金,但这容易推升杠杆率。虽然平台也会与其他银行合作发放贷款,但是出资比例依旧受到30%的约束。此外,大科技平台管理小额、短期贷款有效性比较高,一旦额度增加,效果就会受影响。
要想服务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大科技信贷的作用相对有限,而数字供应链金融或许是未来的一种发展方向。
前面已经说过,中小微企业既缺乏财务数据,又缺乏抵押资产,无法满足银行对信用风险评估的要求。但它们作为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创新风控的可能性。比如,中小企业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货物流、数据流和资金流等信息可以发挥多种作用:
一是帮助银行触达潜在借款人;二是支持使用大数据进行信用风险评估,预测贷款违约;三是精准确定资金流向和时间,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从而降低资金成本;四是有利于还款管理。
近年来,蚂蚁集团、京东数科等多家大科技龙头企业纷纷尝试利用数字化技术发展数字供应链融资业务。而作为全球领先的投资管理和基建公司——普洛斯已经在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领域率先做出了创新实践。
普洛斯旗下的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普洛斯金融,依托普洛斯的产业背景,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围绕供应链上的采购、生产加工、仓储、销售、配送等环节,打造了设备融资租赁、运费垫付、货押融资等一站式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让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获得高效、便捷的融资体验。
举个例子:A物流企业,其上游货主的平均账期在3个月左右,而下游的油费、过路费、司机工资等都需要即时支付,存在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在使用“普运贷”后,企业只需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就能凭借已完成的物流运单在线申请融资,快速盘活流动资金。
当然供应链融资也有痛点,比如:如何确认动产和交易的真实性?如何确保还款?但这对于数字供应链金融来说并不是难题。有三个关键技术可以减少这些问题:物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
首先,物联网就像大科技平台一样,通过链接贸易交易、生产过程、仓储活动和运输网络等线上线下经济活动来提供数字基础设施。理想状态是所有活动都会受到实时监控,所有信息都记录在互联网系统中。
其次,区块链技术是应用在“节点”的计算机或服务器的对等网络,这些计算机或服务器同时参与和监控信息和资产的传输。每个转移都记录在节点上,基于账本的几个相同副本生成一个信任平台。区块链技术最重要的价值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要求任何条目都经过多方验证,不能伪造记录。比如说,一些动产一旦用作抵押,就不能再作其他用途。
最后,结合外部数据源,记录在系统上的数字足迹可以形成大数据,用于信用价值分析和贷款违约预测。
虽然供应链金融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建立供应链网络非常耗费资源与时间。以淘宝或微信为例,一旦平台搭建起来,就可以供大量用户使用。数字供应链平台则不同,尽管一些关键部分比较容易移植,但是仍需要针对不同的核心企业或生态系统搭建数字供应链平台,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
整体来看,在数字信贷方面,P2P借贷已然失败,大科技信贷正在蓬勃发展,而数字供应链金融虽短期内无法达到大科技信贷的规模,却有可能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未来发展方向。
不可否认,数字金融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增加了金融普及的范围,让那些落后和偏远地区的群体也享受到了更便捷的支付、缴费、存贷款等服务。根据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北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PKU-DFIIC),普惠金融省级指数在最发达和最落后地区之间的差异从2011年的50.4%下降到2018年的1.4%,差异收敛程度在不断加强。数字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推动了“胡焕庸线”东西部地区的平衡发展,为西部地区带来了更充分的发展机遇与红利分享。
知识小科普:什么是“胡焕庸线”?
1935年,中国著名地理学家胡焕庸在中国地图上画了一条线,从黑龙江的黑河市到云南的腾冲市,线以西56.3%的领土面积仅养育了5.6%的人口,这条线被称为“胡焕庸线”,地广人稀的现实使得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长期落后。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几年数字金融领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部分领域金融风险不断累积,相关监管亟待加强。可以确定的是,数字金融行业的监管环境将发生巨变。
与传统金融行业一样,数字金融行业理应接受监管。但相关监管框架仍待完善。
首先,如前文所述,在现有监管框架下,谁颁发许可证就应该谁负责监管。但由于数字金融业务存在很多新业态、新模式,很难明确纳入现有监管框架。目前尚不明确哪个监管机构应该负责监管哪个具体的数字金融业务。未来呼唤更加适配、有效的创新型数字金融监管框架。
第二,数字金融行业应用先进的数字技术,传统的现场、非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可能不足以监测风险,需要一些新型的监管政策工具。
此外,由于大多数数字金融业务都是大数据驱动的,所以还迫切需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数据政策。而数字金融行业的垄断现象也很突出。由于数字技术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点,大科技平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市场上的大玩家。如何保证公平竞争,也是监管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可以预期的是,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如果说过去的数字金融主要是野蛮生长,现在要开始走入监管全覆盖的阶段。如何平衡公平与效率,创新与风险,仍需考验监管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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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平 王勋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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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金光金融学与经济学讲席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学术委员会主席。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政策与金融改革。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参事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英文学术期刊China Economic Journal主编。
王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金融改革与国际金融。曾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从事经济调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从事关于金融改革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金融研究》以及Oxford Bulletin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JIFMIM, JAPE, CER, AEP等中英文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金融市场学论文(金融市场学论文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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