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人才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郑州市教育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突出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
5.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6.年龄要求: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8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通过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组织人事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具体事宜会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地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厚德楼511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参保凭证);
(6)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与公示
报名现场收取报名材料,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经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或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变更情况将在学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后,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特别提醒:报考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相关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得调整报考本次招聘其他岗位)。
(四)考试方式及成绩
根据招聘人才类别、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试讲形式统一组织。
2.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所应聘专业的相关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各岗位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4.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网上公布。
5.考试比例
(1)如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如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5:1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
(2)如同一岗位笔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3)如同一岗位在试讲当天因弃权或其他原因只剩一名考生参加而形不成竞争时,该考生试讲分数须合格且达到所有试讲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在试讲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试讲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试讲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二)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考察内容及需提供材料,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要求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对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与答辩、体检及考察环节均须提供本人的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现场手写签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名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在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所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公告由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0930280
监督电话:0371-66727168
来源: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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