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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女们(金融女有多混乱)

  • 物业管理合同
  • 2023-07-22 10: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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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无机人”代表着什么吗?

本书的分析结构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三篇)。第一个层次(上篇)提出经济(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核心问题及其逻辑结构。经济(金融)分析何以需要全新的制度范式?提出这一问题的背景既简单直率又恢宏深刻,那就是,世界经济(金融)重心经历千年沧海桑田之后重新东移。在此背景映衬之下,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东方经济特别是中国经济横空出世、屹然崛起。屈指算来,这一注定要影响世界文明发展进程和取向的重大事件,自20世纪50年代在战后废墟中次第起飞的日本和亚洲“龙”“虎”,到眼下正在经历深刻制度变迁进而成长为全球经济巨人的中国“醒狮”,已先后延续了60余年。此间涌现的无数经济(金融)增长“故事”,不仅迅速改变着东西方物质财富的力量对比,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越来越强烈地挑战着主流经济学的解释能力。与此同时,人们对一种更具解释力的全新经济分析范式充满期待。

经济学的“主流范式”究竟出了何种“状况”,以至使得不少经济增长“东方经验”的亲历者和观察者们渐次萌生对一种全新分析范式的内在需求,这种需求有时还显得十分迫切?通常而言,一旦新的经济金融现实提出新问题,只要对既有的主流经济学框架稍加修正、补充乃至“综合”,人们便可据此顺利求解。可是,此番遭遇的问题异于以往。面对经济金融演进历史的“千古变局”,已然独领经济学“风骚”两百余年的“主流范式”或许遇到了真正的挑战。简单地说,经济增长的东方(特别是中国)经验,似乎正在从根本上动摇主流范式赖以“安身立命”的哲学基础(以及理论逻辑与前提条件)。当然,既有的主流框架已是满身补丁。但在以往,经过几代欧美经济学家前赴后继般地“缝缝补补”,这个看似摇摇欲坠的残破框架毕竟经受住了长期经济变迁历程的“风吹雨打”。可如今,尽管绝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仍在一如既往地“打”着“补丁”且“敝帚自珍”,而不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包括中国)的经济学家也在继续“临摹”甚或照搬,但现实经济金融运行过程层出不穷的待解之谜,开始诱使一些被称作“另类”或者“异类”的经济学家探寻经济金融分析的替代框架或者全新范式。目前,这种理论框架或者范式“探寻”虽远未成型,但其“成长性”以及长远意义却不容小觑。在此前,不管主流框架如何不堪,在其之外毕竟没有基于非欧美国家经济崛起的理论竞争范式。可现在,这个尚处在萌发状态的全新理论范式则有着东方经济特别是中国经济崛起的坚实根基。

说到底,经济学主流范式的根本问题发轫于经济体系的“无机组合”(原子)哲学观,并由此及于对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的逻辑确认,以及对完全市场机制的条件设定。既然问题出在哲学观以及理性逻辑与市场条件层面,那就意味着主流经济学框架从一开始就潜存着“先天性内伤”。只不过这种“内伤”在欧美经济的成长期似无大碍,后经数度商业周期和经济金融危机的“摔打”才显性化为整体理论框架的外部裂痕,其中最为显著者当属自凯恩斯革命以来迄今延绵近80年的“宏微观裂痕”。既然市场个体是无机的,组合过程又是免费的,那么整个经济运行(或者资源配置)过程便分合自如、进退有据。若据此,经济本身原本就无所谓微观宏观。岂料经济金融运行的实际过程,个体并非无机,组合亦须付费。不仅如此,有血有肉(有机)的个人理性一旦自由进出市场,挤出的往往不是人们所期望的集体理性,而是集体非理性。理性微观竟然加总出了非理性宏观,原本分合自如的经济景象幻灭了。可是,由于绝大部分主流经济学家不愿放弃既有的理性逻辑与市场条件,而另一部分表面看来饱含“革命”色彩的经济学家则坚持引入一些新因素或者放松既有的苛刻条件,执意为初现裂痕的经济学旧屋“补漏”(而不是“另起炉灶”)。结果,原本至少表象完整的经济学框架开始断裂为微观与宏观。

尽管具有越来越浓厚的“补漏”意味,但欧美经济相对实力的缓慢或者波浪式下降(不时复兴),特别是新兴国家众多拥趸者的不断追捧,决定了主流经济学家弥补宏微观裂缝的努力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仍将继续。未来的经济学“版图”极有可能呈现出这样的格局:既有的主流经济学框架(基于欧美经济成长故事)依然是主角,但不会是唯一主角;基于东方经济成长故事构建的新经济学框架(制度范式)将会成为另一个主角,它将与既有的主流框架形成竞争态势;两种经济学框架的“市场地位”会伴随东西方经济实力的消长而发生或者微妙或者显著的变化。需要提醒,上述两种经济学框架的竞争,表面看是各自经济力量的较量,其实质则是彼此哲学基础的角力。对于一种经济分析范式的建立而言,前者是必要条件,后者是充分条件。也就是说,经济崛起并不必然意味着经济学繁荣;一个腰缠万贯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如果说必要条件通过短期的体制调整、企业创新与技术变革(加上些许机遇和运气)便可具备,但充分条件则需着眼于长远的文化积淀与历史传承。重要且无可回避的是,经济学的新范式终须奠基于新的哲学基础之上。质言之,范式重建就是哲学重建;范式革命就是哲学革命。

主流经济学奠基于市场即上帝的神学基础之上,它从一开始就通过“经济人”假设排除了人、经济组织以及政府的行为、权利等生命特征。物质世界的基本结构依赖于原子,原子是无机的,可随意分解、加总和还原。按照市场之“神”的旨意,主流经济学家硬是将有生命的异质的市场主体变成无生命的同质的市场主体。结果,任何经济金融因素都成为被经济学家任意摆弄的被动的玩偶和工具。比如,货币仅充当交易媒介、银行体系仅充当金融中介等等。未曾料想,同质的无生命的货币个体,一旦加总起来便会变成有生命且极具破坏力的整体力量。银行体系也是一样,同质的无生命的且仅作为金融中介的单个银行,一旦加总,或许会形成一股活生生的摧枯拉朽般的金融力量,足以将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冲击得七零八落。每到此时,上帝(市场)的那股神奇力量总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循着主流经济学的逻辑,个人理性是一个只包含利他主义偏好的单一结构。由此意味着,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本身自然隐含着一个极强的“道德条件”。问题是,若着眼于历史逻辑,这一条件从一开始就与现实经济金融运行过程的机巧趋利和败德行为形成鲜明对照。也就是说,假想中的完美“道德条件”与现实中的个人理性(更多的利己主义)并不兼容和匹配。既然如此,个人理性自动加总为集体理性压根儿就是一个伪命题,以此命题作为出发点的主流经济学便是一个先天残疾的理论框架。

主流经济学家何以如此处心积虑地捍卫单凭市场(个人理性)之力便可达成均衡(集体理性)的能力?他们并非不知道个人理性内部所具有的双重结构,即利他主义偏好与利己主义偏好并存[1],而且后者通常会占更大比重。问题在于,一旦承认个人理性中的利己主义偏好,就意味着被主流范式严格设定的“无机人”(虚构的不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转换为“有机人”(真实的有血有肉有行为能力的人),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致命威胁。紧接着,其他非市场因素定将乘虚介入。在所有的非市场因素中,最可忌惮的是政府因素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制度设计与政策调整行为。

眼看着主流经济学输在了起跑线上,该理论框架的肇建者们和继承者们自然心有不甘,但其拯救和修正理论框架的努力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方向。他们不是着眼于窥探和洞悉个人理性的内在结构进而谋求调整原有的理性假定,而是将与个人理性紧密相关且过于苛刻的道德条件隐匿起来,试图通过单方面强调市场机制的完全性和有效性来维护理性加总的逻辑。起初的瞬间均衡已然不能自圆其说,但主流经济学家退了一步。他们坚持认为,只要留出时间,市场依然会自我修复。结果,个人理性在某段时间轴中的悔悟机制使得原本无法实现的局部均衡(集体理性)转而以一般均衡的方式得以成就。就这样,这种被后人称作“休谟(Hume,D.)间歇”的时间“魔盘”给那个瞬间(短期)难以达成均衡且彷徨无助的市场机制(个人理性)提供了最终的“避难所”。这个“避难所”是如此恰逢其时而又妥帖舒适,几乎所有主流经济学范式的肇建者们(以及革新者们)都陆续躲入其中,他们中既有费雪(Fisher,I.)和威克塞尔(Wicksell,K.),也有弗里德曼和凯恩斯(Keynes,J.M.)。就连那个刻板执拗的萨伊(Say,J-B)定律,也似乎在注入时间(长期)药剂之后重新焕发了生命活力。

至此不难领悟,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病因”从一开始就潜藏于个人理性“双重结构”的深处。后来,数代经济学家出于种种或明或暗、或邪或正的意图,通过捍卫“完全市场”(单方面强调个人理性的利他偏好)这个亦真亦假、似实还虚的假设条件,对此加以刻意隐瞒与掩藏。但在现实经济金融运行中,个人理性的利己偏好却屡屡刻画着满目疮痍的宏观经济图景。到头来,“挽狂澜于既倒”的往往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完美市场本身,而是长期被主流框架斥责和排斥的非市场力量特别是政府因素。即便如此,主流学者首先想到的不是将真正的病灶公之于众并寻求根治良方,而是更加义无反顾地精心制作一摞摞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的理论“补丁”,以便继续维护主流框架表层的完整光鲜。“疾在腠理”而讳疾忌医,最终必将酿成“骨髓”沉疴。[2]

相较于迂回柔韧和易于处置的个人理性,锋芒毕露的货币因素则表现得有些“冷酷粗暴”,它不由分说地直接在主流经济学框架的表层撕开了一道或可致命的口子。这种情形一度让主流框架的创建者们猝不及防,以致使其编织更大的(历史的和理论的)逻辑谎言来加以遮掩。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当中,货币一直扮演着问题枢纽的角色。它总是在主流经济学家打好理论“补丁”的某个怡然自得的时刻不期而至,每一次都会泼出一桶冷水,直把热血沸腾的新命题的提出者们浇个透心凉。这或许是主流经济学家长期违拗货币演进逻辑而执意构建(实物)理论框架的宿命。可以说,自从斯密(Smith,A.)将货币视作物物交易(barter)“内生解”(唯一解)的那一刻起,经济学框架就注定进一步断裂为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两大块,主流范式也就合乎逻辑地滑入自我预设的致命困局。由此预示着,善待和妥帖安顿货币因素是经济学家们在克服前述理性悖论的“心理障碍”之后,进一步弥合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必须跨越的第一道现实“沟坎”。

但跨越这一现实沟坎的困难却大于预想。对于所有主流经济学家们而言,货币因素好像是一块潜压心头且长久难以平复的心病,它如幽灵般游荡和纠缠于主流理论思维定式的深处;人们自始至终都在想方设法加以回避或者扑杀,但它又总是如影随形。由此便可理解,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主流经济学家几乎所有弥合经济学裂痕的努力,都无一例外地表现为试图借助预设的“价值论歧视”观点,用价值理论单方面征服货币理论。希克斯(Hicks,J.R.)、帕廷金(Patinkin,D.)是这样,哈耶克(Hayek,F.A.)、米塞斯也是这样。当然,这些努力最终也都在众多追随者的呐喊助威声中无功而返。说到底,主流学者们之所以拼命地排挤货币因素,其根本原因或许不在货币本身,而在于紧紧尾随货币身后随时准备鱼贯而入的其他因素,其中就包括他们长期以来严防死守的政府因素。主流学者们坚信,只要高筑和捍卫价值理论(以及物物交易逻辑)的坚固壁垒,政府因素便会丧失突入市场边界的一切机会。

主流经济学家为什么非要始终坚守货币起源的交易逻辑呢?答案其实非常直观,那就是坚持货币起源“交易解”的真正用意在于将货币从一开始就界定为被动的和“死”的角色,而与此相对应的“信用解”则要赋予货币以主动和“活”的性质。交易解将所有参与初始交易的人都人为地定义为陌生人(六亲不认的理性的经济人),其实是预设了一个“非人”的无机境界。按照常理,初始交易总会首先在熟人之间进行,但问题是,熟人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主流范式绝对不能允许这种人现身于货币的源头,否则,随后展开的理论逻辑将难以自圆其说。重要的是,有别于陌生人之间的素昧平生(无任何信用记录),熟人之间总归或多或少地存在信用因素。有了信用因素,交易双方就会存在面子成本,进而衍生出赊账、延期支付等金融因素,与此相关的交易凭证(货币)也会随之产生。更为可怕的是,循着熟人间交易逻辑的展开,政府的身影迟早会闪现于货币演进过程的某个重要阶段。一旦如此,主流经济学所虚构的自以为包含了货币因素(从而成功排除了政府因素)的市场均衡如瓦尔拉斯(Walras,L.)均衡框架将不攻自破。如此看来,货币的起源观点这一看似历史逻辑意味浓于理论逻辑意味的议题,直接牵扯的却是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最早根系。因此,本书对此问题给予特别关注,看似出乎意料,其实尽在情理之中。

既然不能正本清源,主流经济学家对付更大“裂痕”的唯一可行办法就是反复进行理论“综合”。小的裂痕可以“打补丁”,大的裂痕就只能“缝合”(综合)了。每隔一段时期,当出现新的问题进而产生新的观点和命题甚至新的流派时,主流经济学便会迎来一次理论综合,以便将七零八落、凹凸不平的理论格局重新加以黏合和熨平,尽管经过一番粉饰之后,内在的裂痕依然存在甚或变得更大。质言之,理论综合本身便是理论收编或者理论清理的过程。人们只知这种理论综合曾经记录了主流经济学家弥合宏微观裂痕的艰辛努力,在此过程也曾留下不少可供此后追随者们反复引用的经典文献。但长期不被人留意的是,在动辄“综合”的背后,掩藏的却是整个主流经济学家群体傲慢、自负甚至固执的一贯理论态度。自20世纪50年代萨缪尔森创制“新古典综合”标签以来,那些看似剑拔弩张的理论冲突,实际上都是一次次经过刻意编排然后做给外人看的理论内讧游戏。长期以来被主流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的凯恩斯主义与货币主义之间的反复争执,也只不过是这一系列游戏的高潮部分而已。

只要把握住两个要素,我们便可透过看似繁复纷乱且真假难辨的理论内讧游戏,快速而精准地辨认出各路理论角色的真实身份。一个是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另一个是留给历史逻辑的位置。就前者而言,对不确定性缺乏敬畏感是主流学者的标准做派,若将这种态度推向极致便是完全市场假设。虽然经历数度经济金融危机的敲打,但绝大部分主流经济学家仍然十分轻蔑地打量着经济金融运行过程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他们中的“铁杆”技术(依赖)派坚信,仰仗现代数理科学和计量技术的不断进步,任何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确定性终将臣服于数理模型的神机妙算与精确打击。而在资产组合理论那里,不确定性(或风险)则径直成了主流(微观)金融学家“砧板”上的“待宰羔羊”。更让人侧目的是,默顿(Merton,R.C.)和博迪(Bodie,Z.)竟然一度假装高擎制度金融范式的大旗,精心设计了一盘金融学的(新古典)“综合”棋局,将那些不明就里的非主流金融学家着实戏弄了一番。而在这盘棋局的背后,却隐藏着用金融技术“剿灭”不确定性(进而碾碎金融制度)的层层机关。

就后者而言,虽然不少主流学者(甚至是主将)一度浸淫于货币金融历史的深处且所获不菲(如弗里德曼),但其理论逻辑的最终建构则大都落脚于(新古典)短期与长期之间的“休谟间歇”地带,从而挤掉了历史逻辑的存身空间。其中最让人扼腕的是,由于缺乏历史逻辑骨架的有力支撑,威克塞尔原本有望重建全新范式的理论之翼,尚未伸展便过早地“折戟沉沙”。显然,若着眼于理论范式的层面,既有主流经济学发展史上的大部分理论冲突或者流派争执都属于兄弟妯娌之间的“家务事”。不管这种冲突与争执多么激烈,其最终结果充其量只是范式修补或者范式调整,而不是范式创新或者范式革命。

现代经济学已经过久地滞留于这种充满傲慢与偏见的主流范式,它亟须更加务实谦卑的新范式的支撑与助力,才能迈开继续前行的脚步。但是,走出这种旧的范式已属不易,重建新的范式则更加艰难。[3]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为被主流范式万般排斥的政府因素重新定位抑或恢复其市场身份?从理论上讲,若欲恢复政府因素的“市场身份”,需要首先重新梳理并确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固有逻辑。这正是本书整体框架得以构建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其实,政府获取正常市场身份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从一开始就埋藏于个人理性的双重结构深处。个人理性的单一结构(利他偏好)是主流理论排斥政府因素的最初也是最基本的理由,这个理由根本不用复杂严密的逻辑论证便可由普通人日复一日的言行举止轻松证伪。个人理性一旦显现利己偏好,就会合乎逻辑且义无反顾地滑向集体非理性。此时此刻,政府因素理应挺身而出,以便影响甚或左右理性加总的过程与结果。

政府因素何以影响理性加总的绩效?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对政府理性结构的认识。与个人理性(利他偏好)的单一结构恰好对应,在绝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眼中,政府理性是一个仅包含利己偏好的单一结构。显然,主流框架在过高估计个人理性的同时,也过低估计了政府理性。或者说,主流文献对个人理性的利己偏好和政府理性的利他偏好都估计不足。其实,政府理性也是一个兼具利己偏好和利他偏好的双重结构。人们可能格外担心,政府所随身携带的“暴力潜能”一旦发作,其强势的利己行为岂是柔弱的个人理性的利他偏好所能招架得住的?殊不知,政府理性结构中的利己偏好并非“脱缰野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总是受到“比邻而居”的利他偏好的内在约束。不仅如此,在多数现实情况下,个人理性结构中的利己偏好反而需要政府理性中的利他偏好来约束。主流文献对上述情形的研判估价“失之毫厘”,结果导致整个主流经济学框架以及范式的逻辑“谬以千里”。正确的理论态度应当是,经济学家均须摒弃各自先入为主的各类偏见,客观认识个人理性与政府理性的内部结构,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抑制利己偏好和激发利他偏好,进而减少集体非理性出现的概率,最终实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有效制度均衡。

本书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核心命题,即市场制度的奥秘或者独特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提供将个人理性加总为集体理性但又不过多伤及个人理性的精妙机制。但要实现于此,不管主流理论如何强调,单凭个人理性(以及自由市场机制)一己之力断无可能;市场机制的建立终究离不开个人理性与政府理性的有效组合。市场制度运行不是个人理性(市场)的“独角戏”,它至少是政府与市场联袂出演的“二人转”。[4]话说回来,完全市场假设比政府参与其中的市场制度更加残忍。前者的同质性条件意味着要将原本性格各异且活生生的市场个体按照某种先验有效的统一规格加以肢解和重塑,而后者虽然难免携带“暴力潜能”并不时显露规制力量,但它毕竟认可市场个体的差异性存在。或者说,在政府存在的场合,市场制度受到的约束再多,市场个体至少是活的。而在完全市场框架中,市场制度预设的自由度再大,市场个体也无法感知,因为它们已经被市场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ism)的“铡刀”切成若干无差异“肉块”。也就是说,市场个体是死的。无论如何,重新检讨既有的理性假设和重新估价政府因素进而恢复其市场身份,直接事关主流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最终弥合结果。

货币因素与政府因素其实是一对“双胞胎”,因此货币金融理论家们在恢复政府因素的“市场身份”方面理应有更多作为。讨论货币问题必然牵扯政府因素,经济学家们对此早已心知肚明。但由不同的哲学观与分析范式引出的却是截然相反的理论后果。主流经济学家对此的本能反应是,尽最大可能限制货币因素的行为能力和活动范围,以便防止甚至排除紧随其后的政府因素的“入侵”。正因如此,货币理论史上便不时闪现这样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奇特景象:引入货币是为了排除甚至消灭货币。不少主流经济学的缔造者们都程度不同地参与了对货币因素的“诱捕”。

瓦尔拉斯首先得手了。他曾自鸣得意地声称,在n+1个市场的威逼利诱之下,货币因素便以普通商品的身份乖乖地束手就擒了。在费雪的交易方程式中,货币因素的行动自由被彻底剥夺,它只通过价格因素与实际经济运行保持着某种“名义联系”。费雪本人意在借助交易方程式将货币经济与实体经济牵扯起来,但未曾料想,在他手里,经济学的宏微观裂痕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了;经济运行的宏观(货币)部分与微观(实体)部分隔着一个银河鹊桥般的等号遥遥相望。马歇尔(Marshall,A.)首创的剑桥方程式让人眼前一亮,透过蠢蠢欲动的货币需求系数k,货币因素第一次在近乎死寂的主流框架中显露出些许生命体征。但货币需求的短期冲动与剑桥经济学的“和谐”氛围格格不入,其最终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不出所料,它随即被长期中性的利率枷锁紧紧锁死于货币经济运行的漫漫长途。帕廷金矢志完成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的整合,但实际能做的却是,将好不容易被凯恩斯释放出来的货币需求因素重新关进货币数量论或者瓦尔拉斯均衡的笼子。帕廷金的“新古典综合”努力实际上宣告了在新古典范式中弥合宏微观裂痕的最后失败。从此往后,大多数主流(货币)经济学家只能如履薄冰地轮番看护着一个没有货币因素的货币理论“空壳”。

现代经济金融理论的新发展呼唤一个真正包含货币因素的货币经济学,而为经济学找回真正的货币因素也是本书试图构建的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题中要义。南宋哲学家朱熹有诗云:“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需要首先回到人们淡忘已久的“坎蒂隆传统”。早在斯密出版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并提出(重述)货币的交易起源观点之前数十年,一位生平扑朔迷离、名为坎蒂隆(Cantillon,R.)的英国富商,已经开始构思货币理论的“收入方法”,并在理论史上首次揭示了货币需求(货币持有)的结构效应。他发现,货币变化对相对价格的影响取决于新增货币由谁(消费者还是储蓄者)持有。对于一度由货币数量论(由洛克预见并开启)把持的货币理论史而言,这一发现不啻划过夜空的一缕闪电。经济学家们理应为之一振:是谁如此别出心裁,竟然将货币问题的关注焦点直接指向了活生生的“人”!但令人扼腕的是,这一足以确立或者扭转经济(金融)学演进方向的伟大发现,在随后的数百年间几乎湮没无闻,从而成为主流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大缺憾。数百年后,当这一发现重见天日时,既有的主流框架已然木已成舟、壁垒森严。冥冥之中,这一发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等待着一个同样沉寂数百年的经济金融演进故事的卓然现身?![5]

本书之所以重提“坎蒂隆传统”,除了它让货币理论重食“人间烟火”这一基本理由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这一传统还包含着一种全新的结构主义[6]理念以及制度张力。透过这种制度(结构)张力,货币金融理论演进的另一条可能路径依稀可见。主流货币金融理论也强调(市场)结构与(资产)组合,但那只是一群鸿蒙未开的天真孩童,在“上帝之手”的驱使下摆弄五彩积木的“无机”金融游戏。金融分析制度范式中的资产组合则别开生面,它是拥有真实财产权利和完全行为能力的市场主体之间的“有机”金融对决。显而易见,经由主流货币金融理论的结构与组合,导出的只是具有模拟性质的数量均衡;数量均衡大都基于“纸上谈兵”和“沙盘推演”,是地地道道的伪均衡。相比之下,制度范式中的结构与组合导出的则是真正意义上的行为均衡或者制度均衡;制度均衡绝非逢场作戏和友情出演,而是你死我活般的“兵戎相见”与“刺刀见红”以及紧随其后的谈判妥协与“签字画押”,经此过程达成的均衡才是真均衡。

由“坎蒂隆传统”往前再走一步就是包含政府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全新制度均衡,但不知何故,此前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止步于此。米塞斯曾经试图将货币分析与人的行为牵扯起来,且疑似有志继承迷失有年的坎蒂隆“结构观点”。但由于他错误地把对政府因素的完全排斥视作凸显个人主义行为的充要条件,甚至认为货币供给的变化是政府及其政治集团剥夺社会财富的一种手段,因此在他所建立的新结构中,“坎蒂隆传统”中的消费者与储蓄者之间的市场关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非市场关系。既然将利益双方放到了你死我活的位置,那也就等于排除了制度均衡解。其实,米塞斯针对“坎蒂隆传统”实施“偷梁换柱”工程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排除政府因素。可以说,自从米塞斯将政府因素成功逐出其新理论框架的那一刻起,就已实际放弃了弥合主流框架(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之间)“裂痕”的最后努力,并同时宣告奥地利学派重建经济学主流范式长期历史进程的悲壮终结。饶有意味的是,绝大多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曾对这一进程自信满满。

无须赘言,人和结构(由此及于政府)对于金融分析新范式的构建缺一不可,就如同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缺一不可一样。无结构也就无所谓均衡,无人虽不排除数量均衡但无行为均衡(制度均衡)。主流框架有“结构”而无“人”或者有理论逻辑而无历史逻辑,因此不存在制度均衡,从而徒具精致靓丽的理论外壳。仅据此,“坎蒂隆传统”注定卓然耸立在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源头。不仅如此,这一传统还具有极强的预见性和导向性;此后堪称通往货币金融分析新范式重要阶梯的一些重要发现,无不循着货币(持有)的结构主义逻辑而次第展开。借助货币价值的双重结构,蒋硕杰(Tsiang,S.C.)获得了观察货币金融运行的新视角,并结合储蓄与银行因素将货币流量分析推上一个新的高度。在明斯基(Minsky,H.P.)那里,货币价值的双重结构则包含着导出金融非理性的奇特逻辑,并由此进一步牵扯到银行体系。对于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建立而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理论发现。若征之于货币理论史,银行体系的身影曾经浮现于威克塞尔的双重利率结构之中。此后,这一体系一度神秘地湮没于凯恩斯的两资产(通货与债券)“峡谷”。直到晚近,经过斯蒂格利茨(Stiglitz,J.E.)的努力,才在其自诩为“通往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中重新找回银行因素的影子。值得特别一提的是,作为人类学家的格雷伯(Graeber,D.)毅然擎起货币起源的双重结构“旗帜”,一路披荆斩棘,竟然将政府因素顺理成章地引入货币分析。不用强调,这是走向新范式更为关键的一步,因为它具有“临门一脚”的效果。从此出发,至少从理论逻辑的角度看,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几乎触手可及。

第二个层次(中篇)探寻制度金融分析的理论起源,并梳理最近几十年来制度金融理论的新进展。新的分析范式虽然近在咫尺,但迈出这最后一步的理论努力却异常艰难。若征之于理论史,导致经济学宏微观裂痕的要害其实在于货币金融层面。可问题是,基于本书上篇的梳理,属于这一领域的绝大多数文献却乏善可陈。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主流经济学“裂痕”的旁边,一些被视为异类的经济学家正在探寻别的“替代方式”,从而与主流经济学家们长期以来苦苦求索但难成正果的“修补方式”形成鲜明对照。平心而论,眼下探寻“替代方式”的理论努力在总体上呈现“散兵游勇”的状况,一时难以对主流范式的“修补方式”构成实质性挑战。但是,“替代方式”无疑具有良好的理论成长性和逻辑合理性。一旦得到来自某种金融制度变迁实际例证及其历史逻辑的有力呼应,它几乎可以在一夜之间锻造成型。

长期以来,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人们总是受困于主流理论对本土经济金融状况的解释力和适用性。不少人坚持认为主流理论不会有错,有错的只能是本土的经济金融现实。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经济学家们开始“削足适履”,陆续得出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但被计量过程检验为“可靠”的结论。其实,问题的要害并不在于主流理论是否具有足够的适用性,或者说,主流理论本身可能没错;错就错在本土学者从一开始就低估了发生在身边的金融变迁“故事”的理论价值。任何一个国家的本土故事中都蕴藏着丰厚的理论矿藏,这就看你有没有过硬的钻探、挖掘与提炼能力。话说回来,简单套用既有模型是对本土经济金融变迁故事的不尊重,而对教科书模型和命题的“强拉硬拽”本身也是对主流理论的不尊重。

从全球范围看,不管是在老牌市场经济国家还是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尚未引起经济学家们的普遍关注。对于经济金融运行过程可能存在的全新均衡(特别是包含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均衡),欧美主流文献充其量只是有意无意间触及,新兴国家的文献则大都忙着模仿欧美而无暇他顾,旨在探寻制度均衡的货币金融分析文献并不多见。这实际上无形中增大了通过刻画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重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理论责任与学术压力,本书第三个层次(下篇)便是对这种责任与压力的尝试性(抑或冒险性)回应。尽管如此,本篇还是试图在理论史的漫漫长途中捡拾有关制度金融分析的“只言片语”,以便勾勒和涂抹出既有文献关注制度范式的大致路径与图景。由于对相关文献的耙梳搜寻犹如大海捞针,因此最终获取的相关论述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全面梳理那些包含制度分析痕迹文献的长期努力而言,本书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一个开始。令人万分忐忑的是,本篇仅凭文献之“一瓢”就打算掂量理论之“沧海”,难免有挂一漏万甚或以偏概全之嫌。即便如此,面对浩瀚无边且人迹罕至的理论(文献)森林,也只能只身前往,就权当是一次孤军深入的学术探险!这既是对理论发现与学术首创的敬畏与尊重,也是对一名经济理论工作者应有素质和品格的锤炼与磨砺。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交易成本无疑是区分主流(新古典)学派与制度学派的最显著标识。由于坚守完全市场假设(相当于排除了交易成本),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以及帕廷金等都在货币理论问题上毫无建树,而门格尔(Menger,C.)、希克斯以及尼汉斯(Niehans,J.)等则借助交易成本视角尝试性地重建了货币演进的机制与逻辑。但对于一种货币金融分析新范式的重建而言,这还远远不够。不妨直率地说,人们明显过久地停留甚至沉湎于交易成本角度。不少人觉得,只要高擎交易成本的旗帜登高一呼,便可轻轻松松地拉出一支足以担当开辟制度分析范式重任的赳赳劲旅。20世纪60年代,希克斯曾经断言人们对信用体系的制度结构没有理出头绪,不料一语成谶。如今,对于矢志建立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经济学家而言,这仍然是一项需要上下求索的未竟事业。

交易成本观点不管带有多么浓郁的制度意味,它最终难免将货币理论引入主流框架的窠臼而深陷逻辑困局。在那里,货币终究不能登堂入室,甚至不时成为价值理论的“阶下囚”。仅从这种意义上看,克洛尔(Clower,R.W.)对新范式之框架虽无构建之功,却对旧(主流)范式之缺陷有全新发现之劳。他虽然也曾借助交易成本角度切入问题讨论,但却能及时摆脱由此角度必然形成的逻辑困扰。他以经济交易的货币(先行)持有条件以及由此形成的所谓“克洛尔约束”与主流货币理论划清界限。紧随其后,华莱士(Wallace,N.)等进一步提出货币需求的“法律约束观点”,并与货币制度的信用起源逻辑遥相呼应。根据本书上篇的讨论,后者是构建金融制度分析范式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默顿和博迪曾经出人意料地将“新制度金融学”(New Institutional Finance)的猎猎大纛高悬城头,并与所谓的新古典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比肩而立。乍一看,人们怀疑主流金融学阵营中出现了“内鬼”,窃喜间期盼着一场席卷传统金融分析范式的革命风暴不期而至。凑近瞧,其真实面目却让人大失所望。尽管不乏诸如金融制度“内生命题”这样的灵光一现,但其理论光芒却快速迷失于“交易成本金融学”的狭长甬道。这场所谓的金融学的“新古典综合”,其最终命运与经济理论史上的其他新古典综合殊途同归。他们断言,金融交易成本终将被金融技术消弭于无形。因此,新制度金融学并不具备自立门户的资格,它只不过是新古典金融学在交易成本为正条件下的一个“特例”。

在经济金融理论的另一块“主流阵地”上,斯蒂格利茨联手格林沃尔德(Greenwald,B.)矢志建立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并自诩为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大贡献。由于他们的理论努力直击新古典金融学的核心部位,因此从一开始就引人注目且别开生面。透过其充满质疑甚至挑剔色彩的视角,长期被新古典面纱遮盖的信贷市场“黑箱”现出原形。在其“新范式”中,信贷市场从原先笼统的一般市场中完全剥离,还其“非匿名”与“有限竞争”的本来面目。由此深入,信贷市场凸显其独特的“非出清均衡”;再进一步,未及动手,主流范式中的金融竞争“效率命题”已然应声倒地;捎带地,金融自由化也从此失去了逻辑必然性。若同时考虑金融制度的内生性与积淀性,则主流框架所捍卫与“推销”的不同金融制度之间的“可移植”命题便不证自伪。更为重要的是,基于对政府角色的别样理解,他们还十分机巧地通过“一般均衡信贷链”模型揭示了信贷风险的传递与放大机制,进而顺理成章地引入政府因素。由此出发,一种全新的货币(金融)分析范式眼看着就要“水到渠成”。无论如何,相较于默顿和博迪对金融制度的戏弄与利用,斯蒂格利茨和格林沃尔德的“新范式”几乎触到了制度金融分析框架的核心地带。甚至可以说,这是主流经济学最接近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一次理论尝试。

在建立货币金融理论新范式的理论进程中,人们对一种现象或许已经习以为常,那就是罕有中国(或者华人)学者的深度参与。不过,杨小凯(Yang,X.)是一个显著的例外。为了走出漫长沉闷的新古典困局,他和波兰德(Borland,J.)试图重返古典传统寻找货币分析的“分工均衡”框架。与本书上篇提及的蒋硕杰有些类似,杨小凯将理论建构的逻辑不时落脚于“中国故事”。正因如此,一旦相关理论努力修得正果,其意义便注定非同寻常。一时间,全球不少经济学家屏息以待。杨小凯等试图由分工角度切入,构建货币制度的“内生化模型”,但正如所料,他们很快陷入货币的交易起源逻辑而难觅出路。其实,从本书上篇所述的斯密的交易逻辑中,我们已经可以预见杨小凯等重返古典(分工)传统的货币理论后果。不过,他们的信用含量视角以及由此引出的信贷体系与商品货币制度的“替代命题”却极富理论洞察力。他们断定,信用体系和商品货币的重要性会随着经济交易过程承诺的可得水平或者信用含量的高低而相应增减。信用含量较低的商品货币只是一种过渡性货币安排,或者说是货币制度演进的一种“次优解”,它必然会向信用含量更高的货币制度迈进,终极目标是“完全分工均衡”的信用货币体系。比较起来,这种货币体系其实与希克斯有关银行账户贷方与借方的“余额转换”以及阿罗-德布鲁的完美期货市场体系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也仿佛暗通格雷伯所揭示的货币演进的信用逻辑。

乍看过去,上述视角不乏货币演进的制度分析意味。若仔细端详,信用体系虽然被“替代命题”置于货币制度演进链条的完美一端,但它毕竟从一开始就委身于商品货币演进的单一起源逻辑,并由此在所谓的“新兴古典”范式与制度范式之间画出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理论鸿沟。杨小凯并非没有注意到,“完全分工均衡”条件下的信贷体系需要法律和政府制度的支持,而且货币制度本身也牵扯到信用体系与公共财政的功能平衡。可是,因种种复杂因素郁积于思维深处的对政府因素的先天性反感,使其一时无法冷静而理智地搭建包容政府因素的分析框架,从而十分遗憾地过早脱离创建货币(金融)分析新范式的队列。杨小凯他们终究未能洞彻货币制度的“多维”双重结构,即它既是交易解又是信用解,既是私人品又是公共品,既是存量又是流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重要的是,信用解、公共品与流量等必然会与外部性如影随形,而市场机制又对此无能为力,需要被主流框架视为外生的制度安排(比如政府因素等)出面。从总体上看,杨小凯对待政府因素的态度多少有些含混甚至暧昧,但有一点却十分明确,即他始终未能将其合理整合于“分工均衡”的理论框架之中。若对照于其他主流经济学家,在对待政府因素问题上,他们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其矛盾纠结的心态则几乎如出一辙。

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要紧的是,以上讨论都没有专门触及金融权利,而金融权利结构是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重要基石。货币金融理论史一直未能确认,货币是一种初始金融权利,或者更为明确地说,是一种金融选择权。相比之下,其他资产(包括债券、股票等金融资产和房屋、汽车等非金融资产)都是金融权利的选择对象。我们通常所说的将货币转化为资本,其实质是货币(权利)找到了合适的资产对象,并据此完成了金融资源配置流程。可是,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这两类原本分属不同层次的金融因素等量齐观。比如,从凯恩斯的“两资产”框架(将通货与债券并列)开始,主流经济学就一直将这种错误的资产搭配传统“代代相传”。理论上的懵懂与错漏必然导致政策上的误导与灾难。在某种程度上,货币(权利)衡量的是政府理性,而金融资产则考验的是市场理性。只有促成这两种理性的合理组合,才会引致人们所期望的金融增长与福利改进。由此看来,货币的存量流量之争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一直漠视货币的权利内涵,而将其与其他金融资产视为同类。若据此,货币存量理论与货币流量理论之间的矛盾嫌隙,只有在货币的金融权利结构中方有望得到彻底消解。仅从这种意义上讲,人们一度将货币(银行)逐出“原教旨主义”金融学框架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只不过,那个自诩正宗的金融学框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对货币因素“不屑一顾”(或者不甚了了)。而在制度范式看来,出身高贵且握有金融选择权利的货币因素原本就不该混迹于纷乱嘈杂而又短视势利的金融(资产)市场。

如此看来,货币存量理论将货币视作财富无疑是大错特错了,而费雪方程式以及货币流量理论认为货币仅为交易媒介则充其量只说对了一半。更为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货币从来就不是什么财富,也不仅仅是交易媒介(被动的),它归根结底是金融权利(主动的)。纵观全球货币金融发展史,一些国家(如日本)经历长期经济增长和产业扩张,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可谓民殷国富。可是,由于在国际货币金融竞争中始终处于下风,致使金融资源的配置权利旁落,因此虽然在其比较优势产业的全球化拓展与国际并购中每每得手,但最终却未能掌控经济发展与国家崛起的主动权。相比之下,个别国家(如美国)虽然物质财富积累与常规国际贸易一度呈现疲态,但因借助其主权货币(如美元)国际货币地位掌控着全球金融资源配置主导权,因此总能在席卷全球的经济金融危机中迅速恢复。进一步地,在经济金融危机来临时,对于其他国家或许是“危”,但对于货币权利的掌控者而言则极有可能是“机”。不仅如此,一旦手握国际货币权利,这些国家便可主动掌控全球短期资本流动,从而将危机导引到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在近半个世纪的金融危机史中,不管是20世纪70年代和90年代的拉美危机与东南亚危机,还是21世纪初期的欧债危机与欧元危机,无不闪现着美元霸权“长袖善舞”的魅影。对于正处在经济崛起进程的中国而言,物质财富(通常用GDP表示)的积累和国际贸易的扩展固然重要,但只有这些还远远不够。物质财富的积累再厚实,也仅能刻画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如果不适时掌握足以纵横四海的货币金融权利,那些浸透老百姓血汗的巨额物质财富终将受制于人。没有货币金融权利“甲胄”的庇护,贸易大国终将沦为金融帝国的“打工仔”。归根结底,货币的本质是金融权利,它与物质财富若即若离,但物质财富终究要受控于金融权利。而以上这些,只有在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中方能理出头绪与看得真切。

怀着对理论发现的尊崇与敬畏,当然也带着几分好奇与不甘,本书试图探寻货币金融权利的思想源头。但结果却令人失望:有关货币金融权利的理论证据在既有的文献检索过程中几乎无迹可寻。若着眼于更为宽泛的角度,最早涉及货币与权利的理论踪迹仿佛浮现于熊彼特(Schumpeter,J.A.)著作的字里行间。在20世纪初叶那本极富开创意味的著作中,熊彼特打算基于资本、信贷等角度重建经济发展理论。此后数十年间,相关理论信息长期湮没无闻。许多年之后,海因索恩和斯蒂格尔(Heinsohn,G.&Steiger,O.)方始直面货币金融因素与所有权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并提出货币演进的“所有权先行”观点。索托(Soto,H.de)几乎是以一己之力撑起了一个诠释货币资本与财产权利关系的全新逻辑结构,但细究起来,无非将所有权制度作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从而步了前述“所有权先行”观点的后尘。或许正因如此,其分析旨趣便很快偏向了他途。道理很简单,一旦将(私人)所有权制度作为推动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的唯一既定前提,其政策偏好就极易滑向经济金融自由化的极端。单方面强调所有权制度等价于无条件承认完全市场假设,其结果都是一味维护市场权威和数量均衡而排斥制度设计和制度均衡。形象地说,索托精心展示了一幅描绘所有权制度奇特功效的绚烂长卷,大家纷纷屏气凝目、驻足流连,期待出现崭新的经济金融气象,未料最终显身于卷轴尽头的却是欧美模式的“老面孔”。一些人恍然大悟间意欲抽身,但其理论逻辑已被诱入他人彀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粗陋得不忍目睹,但以上所述却几乎是金融权利结构理论史的全部记录。由此也预示着,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初始框架极有可能是基于中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的理论原创。

金融企业以及金融企业家(如银行家)的演进与行为无疑是制度金融分析的核心内容,但令人惊讶的是,在此问题上,主流范式的切入逻辑竟然与其对待货币问题时的做法如出一辙。不仅如此,借助交易成本这块“敲门砖”,主流的金融中介理论曾经一度险些挤进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庄严门庭。循着货币产生的交易成本逻辑,一些主流文献开始构建金融中介产生的逻辑框架,并形成了一种初具规模的金融中介理论体系。这种努力一度被人们误认为是极大丰富甚至开创了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实际上,既有的绝大部分金融中介理论文献对制度范式的实际贡献十分有限,它充其量相当于货币起源的交易逻辑对制度范式的贡献。

交易解何以无法合理解释金融中介的演进逻辑?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我们至少可从货币制度“另类而又平常”的演进故事中窥其端倪。或许,金融中介的“交易解”是主流经济学家在凭空捏造货币产生的交易情景之后的又一个虚构情形。无论是格利和肖(Gurley,J.G.&Shaw,E.S.)的“规模经济”命题、艾伦和桑特莫罗(Allen,F.&Santomero,A.M.)等的“分散成本”观点还是格林伍德和乔瓦诺维奇(Greenwood,J.&Jovanovic,B.)等的“门槛效应”假说,他们所刻画的其实都是一种金融中介已然存在的事后景象,或者说是一种理论回望。理论回望固然重要,但就探寻某一事物生成演进的历史逻辑而言,业已锻造成型的理论框架及其视角往往如同桎梏一般,会在有意无意间锁定、扭曲甚至奴役历史的真实。我们需要暂时抛却如锦缎罗裳般包裹周身的理论束缚,赤条条设身处地地站立在金融中介历史的风雪源头,以重新审视苍茫冰川深处那第一滴水的来龙去脉。

金融中介其实肇始于金融企业家的金融努力,这在很大程度上近似于货币制度的信用起源逻辑。针对于此,本书尝试性地提出“金融中介先行假说”。应当承认,这一假说受到主流理论有关金融中介创设(固定)成本“支付方式”的启发,尽管我们认为主流理论的“人均分摊”方式不能很好地解释金融中介的起源。与人均分摊方式相比,“金融中介先行假说”所主张的金融中介创设成本的“一次预付”方式更接近于金融演进历史的真相。这一假说在理论史上前所未有地凸显出金融企业家(如银行家)的作用,这自不待言,但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进一步得到中国经济金融“超常规”增长故事的有力佐证。在那些充满谜团的中国增长故事中,国有银行体系的金融支持当属最为精彩的篇章之一。而在国有银行制度的创设过程中,国家无疑是最大的金融企业家或者银行家。如果我们一味尊崇主流理论的“人均分摊”方式,非得天真地等着一种标准而有效的银行体系在人均收入和储蓄水平达到某个先验的“门槛值”时“瓜熟蒂落”般自动出现,则经济金融增长的“中国奇迹”便无从谈起。不少国家(特别是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增长经验一再告诉我们,收入(或储蓄)自然内生金融中介(或银行体系)是主流经济学家凭空杜撰的一大理论谎言。

不仅如此,“金融中介先行假说”还可帮助我们破解现代银行体系面对长期经济增长时所遭遇的项目选择困局。不妨设想,即便标准的商业银行体系如主流理论预想般如期“临盆”,但它毕竟需要足够数量“短期有效”项目的接应;现实情形却十分残酷,视野所及之处几乎全是面目冷峻的长期(有效)项目。不用强调,长期项目能否得到及时而足额的金融支持,直接事关这些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增进。可是,出身尊贵的市场化银行体系显然对这些显得有些“傻大黑粗”的长期项目无能为力(或者不屑一顾),因此需要由金融企业家出面创设专为其量身定做的特殊金融制度安排。正是在此背景之下,由国家充当金融企业家而创设的国有银行体系应运而生,并义无反顾地托举起令世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

还应留意,在20世纪90年代才自成面目的“法金融学”那里,曾经闪过一缕包含制度金融分析意味的迷人光亮。一些主流学者(如LLSV等[7])的理论努力让制度金融分析阵营的学术情绪为之一振,并一度在部分新兴(或者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包括中国)得到众多追随者的热捧。但不久,人们逐渐发现,这种貌似严整的理论框架却在不经意间包含着某种令人生厌的金融制度的“法律歧视”倾向。具有普通法传统的国家资本市场相对发达,而尊崇大陆法传统的国家大都拥有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若仅着眼于学术讨论的层面,上述判断无疑为人们考察全球金融体系演进及其绩效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的角度。可仔细品味,在其理论判断的逻辑深处却散发出一股似曾相识的“新古典”偏执气息:尊崇(资本)市场而贬损银行体系。个中原因自然不难理解,无非是我们已经熟知的,以上前后两者具有泾渭分明的竞争性质:前者属完全竞争而后者属有限竞争;完全竞争总归优于有限竞争。更有甚者,属此学派的一些经济学家竟然主张,普通法时常伴随着金融的有序运行,而大陆法似乎总在金融无序时“派上用场”。言下之意不言而喻,只有用普通法框架(及其市场体系)逐步取代大陆法传统(及其银行体系),整体金融制度才能彻底摆脱金融无序的困扰。不用强调,不少国家的金融改革与发展历史业已证明,这种判断不仅在理论上有错而且在实践中有害。自然地,我们不能奢望这样的理论观点对于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建立有丝毫的有益贡献。

本书以上所及,大致可以勾勒经济学家付诸制度金融理论努力的轮廓。这里值得特别提及的是,由“文明资本”视角切入的有关“金融制度边界”的讨论已然触摸到制度分析范式的核心地带,并由此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如下重要结论: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结构都分布在由市场和政府的不同组合刻画而成的制度轴线之上。但不知因何,这种分析逻辑也最终滑向金融制度比较(关注市场与政府孰优孰劣而非市场与政府如何组合)的泥淖。既然金融制度有先验的优劣之分,那么在市场起点的金融安排与政府起点的金融安排之间便不可能达成某种制度妥协或者制度均衡。无论如何,回望既有理论史,制度金融理论“田畴”之贫瘠着实令人感到震惊与绝望,好在前面不远处,蕴含丰富而又绚烂多姿的中国金融制度变迁“长卷”正在徐徐展开。我们有理由对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未来充满期待。

第三个层次(下篇)考察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与经验以及这种经验对于扩展乃至重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框架)的具体贡献与长远意义。在全球经济金融理论平台上以中国金融制度演进过程为“故事原型”重新演绎一种别样的理论逻辑并构建一个全新的分析范式,这是时代给予我们这几代中国本土经济学家的特别馈赠与特殊机遇。几个世纪以来,讲述和演绎全球金融制度演进故事的话语权长期被西方经济学家所垄断。曾几何时,直接或者间接聆听“长鼻子蓝眼睛叔叔”(以及他们各种肤色的传人)讲他们的故事几乎成了那些后进国家“晚辈们”的功课与习惯。现在,该是改变这种状况的时候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金融臂膀的迅速强壮,国人开始重拾迷失百余年的理论自信。在此过程中,人们逐步发现,中国其实早就拥有自己完整而独特的金融故事,而且它并不比那些“长鼻子蓝眼睛叔叔”所讲的逊色多少。此间不少人开始若有所悟,原来我们中国并不缺乏精彩的金融故事,缺乏的只是把这些故事讲得明白和讲得精彩的不管什么鼻子什么眼睛的“叔叔”,其中自然包括我们这些“黄皮肤黑眼睛”的“叔叔”。

眼下,对于中国经济学家来说,重建经济金融分析新范式的必要条件(经济崛起)正在具备,但充分条件(哲学基础)的准备则任重道远。如果前者挑战的是经济金融决策者们制度设计的有效性、果敢的政策执行力以及超凡的危机处理能力,那么后者考验的则是几代经济学家的良知、自信与勇气。当然对于后者,更为重要的还有回望历史进而从传统中汲取哲学智慧的能力。若借用凯恩斯那句历久弥新的话,中国经济学家的“困难之处”首先不在于如何确立“新思想”,而在于怎样摆脱“旧学说”;摆脱“旧学说”的要义则在于重建哲学基础。中国的哲学传统博大精深而又特立独行,它与西方哲学的理念与结构泾渭分明但又不分轩轾。概言之,中国的古老哲学传统强调整体主义与有机关联;对待任何事物从来不简单区分总体个体与微观宏观;既然不可分,也就无所谓重新组合。基于此种哲学传统,经济金融体系如同有血有肉的有机体,其活力与动能来自机体内部的血脉流动、气韵贯通与结构均衡。经济金融体系某一部位的“不适”,其病因往往不在局部而在整体。经济金融体系某一局部的“微恙”,如同长堤蚁穴,其病理时常牵扯周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经济金融体系某一局部的“病灶”,不能动辄先亮出主流经济学工具箱中的“新古典利刃”一切了之,然后再找来单独看上去生机勃勃的新器官换之大吉。不难推断,经济金融学的“宏微观裂痕”是西方世界普遍尊崇的由个体(原子)出发而塑造的无机(组合)主义哲学观的产物。而在中国有机主义哲学观的根茎上,压根儿就不会生长出微观和宏观的分岔枝丫。

摆在我们面前的路无外乎两条。一条是老范式的修补,亦即追随主流经济学家弥合宏微观裂痕的既有脚步,构建一个更加综合与更为宏大的经济金融分析(外层)框架,以便容纳注定会变得越来越庞杂的微观内容与宏观内容。另一条是新范式的重建,也就是着眼于经济金融学的内层,直面主流经济学长期讳疾忌医的理性悖论与权利结构,确立全新的和更为合理的分析范式。相比之下,第一条路具有边际性与改良性。在不少情况下,只需添加一些变量,改动某个参数,或者变换若干数据频率便可呈现所谓的创新面貌。第二条路则具有整体性甚至包含更多的革命取向。既然要推倒重来,那也就意味着成败参半,充满不确定性。重要的是,主流框架的“非人”性质,预示其分析范式的缺陷不在局部而在全局;由此决定对其实施的任何理论“手术”绝非简单的范式修补,而是重大的范式更替与重建。面对一具冷冻经年的经济(金融)学“僵尸”,我们自知回天无力;与其不断劳神费力地为之增添维持生命体征的外部辅助装置,不如在其旁边重新孕育和建立具有生命活力和良好成长性的新框架。只有基于人的权利和行为以及人们之间的有机联系寻找经济分析范式的逻辑起点,现代经济金融学方能重拾前行的脚步。

不知是巧合还是幸运,经济金融演进的“中国故事”如约般显身于新一轮经济金融分析“范式革命”即将爆发的紧要关头。中国金融演进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为一次具有世界意义的金融理论创新提供了百年不遇的另类“故事原型”,而中国金融业的迅速崛起将“中国故事”首次推向构建一种全新(金融)分析(制度)范式的舞台中央。蕴含丰富的理论宝藏近在眼前,剩下的就看经济学家们能否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既有的西方文献曾对中国自古以来货币制度的“异象”表示过兴趣甚至有过关切。不过,不管是作为历史学家的汤因比和布罗代尔(Braudel,F.)还是作为经济学家的希克斯,他们都只是惊叹,相对于西方,中国的货币制度竟然会表现得如此不同,甚至认为这是一种金融制度演进的“重大例外”或者“历史偶然”,但对深藏其中的特殊逻辑却并未深究。除此之外,面对货币演进的“中国故事”,更多的西方学者的常态反应除了懵懂不解便是敬而远之。若深究起来,这种对中国货币演进故事的极度冷漠无疑与长期弥漫学术界的“欧洲中心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与绝大部分主流学者对货币制度演进历史逻辑的轻视不无牵扯。

不妨以美洲金银为例。遍寻全球货币演进史,我们极难找到东西方货币制度演进过程深度交集的片段。15世纪末期美洲金银的陡然发现是一个罕见的例外,它曾被视为引致东西方货币制度分岔的转折性因素。西方学者想必不会对此置之不理,但不知因何,他们将关注的目光集中于美洲金银对西欧各国物价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几乎横扫整个欧洲的所谓“价格革命”之上,而对由此及于货币制度的影响则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本书的考察,美洲金银因西欧的银荒而起,但最终的结局则是“种豆得瓜”或是“无心插柳柳成荫”。银荒困局终因美洲金银的继续东去而未能得到根治,但令人意外的是,经过价格革命的传递,在另外一条路径上,一场更为深刻且决定欧美各国未来发展前途的“工业革命”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货币制度的“内生革命”却在其推动之下次第上演。更为重要的是,经此一役,现代银行制度昂首挺立于西欧崛起的起跑线上。

既然西方文献连欧洲价格革命与货币制度(以及银行制度)演进的关系都未能深究,那也就不能奢望其对美洲金银之于中国价格水平和货币(银行)制度的影响机理发表任何有价值的见解。与发生于西欧的货币制度的“内生革命”截然不同,早在唐宋时代的中国,钱荒现象曾经引发过极具世界意义的货币制度的“外生革命”;一度被国人引以为豪(以及长期让国际学术界惊叹不已)的纸币制度(以北宋交子为代表)便是此次货币革命的直接后果。不知基于何种原由,在中国的金融资源配置传统中,各个朝代历来偏好“立等可取”的税收方式与“立竿见影”的货币(增发)方式,与此同时一概排斥跨时配置的信用(金融)方式。如果说唐代的“便换”具有内生性质进而包含些许孕育信用制度的基因,那么宋代的“交子”则纯粹是外生货币,它充其量是铜钱制度的简单替代物。它与税收制度一道,将政府债务融资机制和商业银行体系长期排斥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之外。不仅如此,顺便地说,既然金融资源不能实现跨时配置,那么以估价金融资源时间价值以及风险收益状况为核心的金融技术(如金融数学)也就无用武之地。由此便可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金融数学在唐宋之后开始长期落后于西方。无独有偶,根据戈兹曼(Goetzmann,W.N.)和罗文霍斯特(Rouwenhorst,K.G.)的考察,恰好从12世纪开始,西欧人学会了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利用“时间维度”以及理解价值的“跨时转移”。结果,东西方金融演进由此分岔。

话说回来,晚明中国白银流入(货币供给增加)并未导致物价明显上涨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在中国历史上,像金银这样的贵金属可能偶尔用作货币,但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凸显尊贵与豪奢的普通消费品。美洲金银先经由西欧后直接从东南亚的大量涌入,在多数情况下只不过是增加了权贵大贾们的贵金属存量而已。从理论上讲,不管是美洲金银还是本土铜钱,只有形成货币流量才会最终影响市场供求与价格水平。若对照如今的情形换一角度看,与20世纪70年代末期发生在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有些近似,明代隆庆万历年间也曾经历过一次“对外开放”(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8],由此推动的贸易扩张、经济货币化以及与此伴随的货币需求的迅速增加在很大程度上缓释了白银流入施之于物价水平的巨大压力。我们已知,几乎基于同样的机理,伴随最近三十余年经济的高速增长,当代中国又一次再现了高货币扩张与低通货膨胀长期并存的奇迹。在全球经济发展历史上,这种“长期并存”或许是各国在经济起飞时期竞相追逐但又难以企及的高难度组合。当然,与前述货币制度的外生革命一样,在这种高难度组合中也不包含推动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成长的逻辑。

唐宋中国“金融革命”特别是银行制度萌发进程之延滞,除了前述税收与货币因素的掣肘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隐蔽和更加深刻的原因,那就是迄今延绵千年的收入获取方式以及由此塑造的特殊收入结构。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这一重大发现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一位地地道道的中国货币史学家彭信威。无论着眼于货币金融史还是货币金融理论史,彭信威提出的“财富获取方式决定金融选择”的命题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尤为难能可贵的是,这一命题还出人意料地遥接并拓展了在西方主流经济学框架中几近失传的“坎蒂隆传统”,而“坎蒂隆传统”又被称作可能孕育经济分析新范式的结构主义“摇篮”。仅从这种意义上说,彭信威堪称(货币)金融分析制度范式在中国的早期开拓者。彭信威发现,在中国历史上,收入结构中灰色收入占比长期过高(俗语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此之谓也),由此刺激了绵延不绝的窖藏现象。这里所谓的窖藏并非单纯的货币(价值)贮藏(或者储蓄),而是货币(财富)持有者为了刻意遮蔽某些不可告人的金融信息而采取的非理性行为。前者存在机会成本,人们的货币贮藏(或者储蓄)动机是机会成本(如利率)变化的函数;后者则不计成本,因此极有可能让货币长眠地下,成为真正的死钱。若着眼于一国某个特定时期的资本形成过程,货币窖藏无疑是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它无情地割断了货币(价值)的跨时联系链条,使其无法服务于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福利增进。与窖藏现象如影随形的必然是存款式微和信用记录不足等情形,而存款与信用记录等又恰好是商业银行制度得以生成发育的基础条件。

即便从全球范围看,彭信威有关中国货币金融制度演进历史的耙梳探索无疑是为该领域铸就了一座难以逾越的理论高峰,他同时也为我们进一步构建基于中国货币金融演进背景的制度分析框架竖起了一个极高的学术标杆与精神典范。憾在“曲高和寡”和金弦难续,半个世纪以来竟然无人在其基础上再前行一步,从而使其理论建树几乎成为绝响。既然中国本土学者罕有作为,并主动放弃本该固守的学术阵地,那么引来欧美主流学者乘虚而入并“鸠占鹊巢”也就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自打接触中国的经济金融故事,不少欧美学者(其中不乏重量级人物)一时所表现出来的唐突、傲慢与偏见却令人瞠目结舌。[9]比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弗里德曼就已不无武断地认为经济自由已经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并宣称由此更加坚定了我们对自由市场力量的信仰;米勒(Miller,M.)也曾严重误读中国改革进程中银行体系的储蓄动员与资金配置能力,尽管他正确地指出了中国需要实力雄厚的大银行。而在此间,一批中国本土学者对中国金融改革过程所蕴藏的真问题之懵懂不解以及对各色舶来观点之不分青红皂白地盲目崇拜则更使人内心深处五味杂陈。当然,西方学者也偶有洞见,比如科斯(Coase,R.H.)的“中式市场经济”命题以及麦金农(McKinnon,R.I.)的金融剩余与金融控制观点等都极富现实解释力和理论发现价值。不过,在如旅鼠般竞相模仿主流理论技法的学术潮头怂恿下,上述洞见并未在人们脑海中激起多少涟漪。

若立足于更为高远的角度,涉及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绝大多数文献(无论出自欧美还是中国本土学者之手,也不管其观点是一致还是分歧),几乎都未能直接触及分析范式问题。本书反复强调,若要窥探中国金融问题的真谛须重建新的分析范式,而新分析范式的重建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哲学基础。显著区别于西方的原子(组合的和无机的)主义哲学传统,中国向来崇尚有机(整体的和联系的)主义哲学观。在具体的文化形成与制度构造层面,这种哲学观倾向于生成、导引和支持一种因循传承、整体关联与相互依存的制度结构。迄今延绵(时有断裂)两千余年的儒家伦理无疑是人们长期秉持有机主义哲学传统的典型制度结晶。正因如此,中国经济金融制度选择的哲学观考量必将最终合乎逻辑地指向儒家伦理。本书之所以花费大量篇幅梳理儒家伦理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文化逻辑,其原因便在于此。

人们不曾留意,儒家伦理具有浓郁的制度均衡意味。历史地看,发轫于中国“轴心时代”(春秋战国)的法家与道家都在秦汉之际寻找到了践行其崇高理念的伟大机会,但他们又都分别义无反顾地走向了两个对比鲜明的极端。短短六七十年间,王朝的肇建者们史无前例地实施了两次影响深远的伟大制度实验。秦朝给那一代制度创建者和实践者的时间是如此短促,但尽管如此,法家还是在此间破天荒地构建了中国最早的“中央计划经济”框架。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汉初温和宽绰的政治氛围中,道家们(黄老之学)从容地确立了“自由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后来风靡西方的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的最早实践。饶有意味的是,这两次制度实验都以失败告终,但作为弥足珍贵的制度遗产,它们为王朝继承者的后续制度选择营造了足够苍劲开阔的制度张力。

秦汉之际制度实验的后果如同两个“角点解”,它们卓然耸立于“制度可能性边界”的两端。从理论上讲,角点解缺乏稳定性,因此不可持续;但它又是不可或缺的,再稳定有效的制度结构都别无他选地发端于此。既不可持续又不可或缺,那就意味着它们都有必要由各自的“角点”出发,沿着“制度可能性边界”向前寻觅。这一过程或长或短、或逆或顺,但有一点确信无疑,那就是它们最终会在“制度可能性边界”的某一点迎头相遇。在那一刻,原来的两个“角点解”历史性地扭结在一起,随即完成华丽转身,最终导出一个“切点解”;“切点解”具有稳定性,一种全新的制度框架奠基其上。重要的是,在这个切点解上,来自“制度可能性边界”两端的政府因素与市场因素奇迹般地组合在一起,进而形成一种特殊的制度均衡解。

究竟是什么因素能够将原本水火不容的制度要素熔于一炉?本书的答案是儒家伦理。在先秦那个纵横捭阖的“大争之世”,列国自强图存,坚硬实用的法家理念恰逢其时;尤其是,它自商鞅变法一路伴随“赳赳老秦”横扫六合,最终成就统一大业。但是它过于坚硬无情了,用《道德经》的话形容就是“木强则折”。秦亡于倏忽之间,说明除非搭配以其他制度安排,法家并不适用于天下大定之后的国家治理。相比之下,道家又过于柔软超脱了。经历秦汉之际的兵燹动荡,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国策与其说是合理毋宁说是必要。不过,“与民休息”并不意味着国家治理制度特别是货币金融制度的放任自流。轻徭薄赋绝对必要,但货币“放铸”则蕴藏风险。未料,道家制度之柔软超脱与法家制度之坚硬无情竟然会殊途同归,前者苦心营造的“文景之治”最终还是差点被“七国之乱”的刀光剑影击得粉碎。

新秩序的肇建者们有些彷徨了。硬如秦皇不行,软如文景也不行,难不成需要一种刚柔并济的制度安排?人们开始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思想遗产中仔细搜寻,最终不约而同地将目标指向了曾被责难为不合时宜且长期遭受冷落的儒家伦理。到此时,人们如梦方醒和恍然大悟,对于暂处困局的西汉国家治理体系而言,张弛有度且方圆兼济的儒家伦理恰似天设地造。作为先秦“百家争鸣”时代的卓然一家,面对群雄争霸,它只能在王朝更替的风云变幻中蛰伏待机。当它阅尽法家与道家在两个“角点解”之间的惊险摆荡,便意识到临危受命的时刻终于来临。儒家伦理十分明确自身的神圣使命,那就是在法家与道家的“角点解”之间确定“切点解”,以便给重建中的国家治理结构打造一副厚重牢固的“制度锚”(institutional anchor)。结果无疑令人惊诧:儒家伦理就是如此神奇,它竟然能给法家与道家联手营造的“制度磁场”消磁,进而将原本无序摆动的“制度钟摆”稳定在新制度结构的某个位置。紧接着,经过长期的演进与积淀,最终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内生出中国独有且延续至今的“中式”制度均衡。从更深的层次看,法家和道家的治理理念虽然大相径庭(一个冷峻严酷,另一个自然无为),但都排斥有血有肉的“人间温情”,这似乎与新古典框架的“非人”逻辑暗通。相比之下,儒家伦理则充满人间真味,因为在它看来,将要构建的制度结构再宏大壮阔,其出发点都是被袅袅炊烟萦绕着的那个“小家”。[10]

中国的经济均衡不同于西方原教旨主义经济分析传统所倡导的市场均衡。具体地说,中国的经济均衡内生于家庭秩序并由此扩展于市场与国家层面;它从一开始就凝结着政府行为与私人(市场)行为的冲突与妥协,因此是一种制度均衡。若征之于汉唐以来的盛世法则,无论是借助权力来源结构刻画政府与民间力量对比的“许倬云黄金分割”,还是通过“武周革命”力促关陇集团与新兴力量达成均势的所谓“陈寅恪平衡”,都有意无意间凸显出儒家伦理近乎神奇的制度制衡功能。当然,西汉与盛唐的强势崛起又为这种中国特有的制度均衡提供了精彩而有力的故事佐证。西方原教旨主义均衡理论则将政府因素视为外生因素而加以排斥,在其视野中,只有私人因素之间的所谓“市场均衡”而无制度均衡。而且,这种市场均衡被设计得近乎完美,它容不得任何外部因素的侵扰。不难理解,当这种自诩完美的均衡框架注定要直面远非完美的现实经济金融运行特别是需要应对政府以及货币金融因素等外在变量的侵扰时,便必然会措手不及和力有不逮。这种情形想必会挑战市场均衡框架的理论自尊,从而怂恿一些主流理论家的理论冒险。

起初,他们并没有把这种挑战当回事,自认为一旦祭出“市场均衡”的猎猎大纛,任何外部扰动因素都会立刻束手就擒。未料斗转星移,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全球市场格局已今非昔比:此前近乎“野蛮生长”的市场一旦出现失衡,其自身的修复能力会变得十分孱弱。眼看着经济金融运行每况愈下,另外一些激进的经济学家只能在市场框架之外寻找出路。最终,全球经济在“凯恩斯革命”开出的生猛药方救治之下得以暂时恢复,但等一切尘埃落定之后,人们却惊诧地发现,原本完整的经济分析框架被严重撕裂。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或者说,微观的归微观,宏观的归宏观。从此,主流经济学体系出现了难以弥合的理论裂痕。不过,这种对于主流(市场)均衡框架几近致命的裂痕,却在从一开始就兼容政府与市场因素(或者由政府与市场因素联手确立)的“中式”制度均衡框架中消弭于无形。换一角度看,在“中式”制度均衡框架中,家庭(个人或者市场)是微观国家(或者政府),国家(或者政府)是宏观家庭(个人或者市场)。市场包含政府,政府内生市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个中玄机,显然值得深究。但因囿于主题,本书对此问题只能浅尝辄止。

话说回来,儒家伦理以及“中式”制度均衡也并非尽善尽美(切点解所刻画的永远是次优均衡)。如其不然,它终将与自诩完美的“市场均衡”殊途同归。历史事实表明,儒家伦理在剧烈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崛起过程中并不具有比较优势(毋宁是比较劣势),因为在其逻辑链条中,缺失企业主义与国家(重商)主义两个重要环节。在金戈铁马的列国竞争时代,这两条(两个主义)却是制敌争胜的不二利器。在先秦著名的齐秦两国竞争过程中,更多受到儒家伦理熏陶的齐国完败于自始至终崇尚法家的秦国便是多少有些令人扼腕的鲜明例证。若拂去那个年代“合纵连横”的波谲云诡,进一步窥探两国的文化深层,方知法家骨子里蕴藏着的恰好是企业主义与国家主义的进取精神,而儒家伦理则总是不温不火按部就班地严守着从个人主义(修身)到家庭主义(齐家)再到政府主义(治国)最后臻于世界主义(平天下)的理想逻辑。

尽管如此,儒家伦理的宏阔结构自始至终都预留出足以兼容企业主义和国家(重商)主义的制度空间。正是基于这种宏阔结构,汉唐盛世(都兼容了外来制度因素)曾经塑造了“中式”市场经济及其治理结构的最早模式。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降中国最近一轮的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创造的经济奇迹也无疑导因于此,它使得伴随改革进程缓慢重建的儒家伦理结构(如家庭承包责任制)合理兼容了来自欧美的市场经济因素(企业主义与国家主义)。新教伦理似乎缺乏这种宏阔结构,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其难以同时牵系家庭主义与世界(天下)主义从而无法具备重构全新制度逻辑的能力。事实上,西方世界特别是文艺复兴之后的制度传统总是将追求自由与反对专制置于制度选择的两极。魁奈(Quesnay,F.)曾经极为赞赏中国制度框架中自由放任与君主专制的并行不悖情形,但他似乎未曾深究,这其实是儒家伦理的宏阔结构使然。自然地,汤因比之所以对中华文明和儒教精神情有独钟和充满期许,其深层原因或许也在于儒家伦理所特有的这种宏阔结构。重要的是,由此还可顺便纠正千百年来人们有关儒家伦理禁锢市场经济活力这一根深蒂固的误解。其实,儒家伦理并不像一些文献所诘难的那样是经济专制主义的“帮凶”,它更没有理由为中国近几个世纪的经济金融衰落负责。从总体上看,儒家伦理并不反对市场经济,它反对的只是各种名目的“资本主义”。若着眼于现代经济学视角,在儒家伦理眼中,市场经济是公众与政府联手“取之有道”的制度平台,而“资本主义”则是货币金融资本针对实体经济进行巧取豪夺的冷酷“砧板”。既然如此,中国经济金融之衰落,深层原因与其说在于儒家伦理之强势,毋宁说在于儒家伦理之衰微。

儒家伦理以及由其所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的地位与功能对于重建中的中国经济金融制度结构而言是如此之重要与敏感,按理说人们应当对此趋之若鹜。但实际情况则是,不知是因为知识准备不足还是兴趣已在别处甚或压根儿就不屑一顾,除了极少数学者偶有“激扬文字”的激情发作之外,不少经济学家长期以来对与此相关的话题一概三缄其口抑或敬而远之。本书之所以不揣冒昧逆流而进,则显然是因为这一问题无论对于中国经济金融改革道路的选择还是经济金融分析新范式的重建都难以回避。尽管本书针对此问题的既有讨论已不算简短(甚至有些冗长与偏离主题),但对于这一宏大深邃的主题而言毋宁只能算作一次极不成熟的尝试。可以预想,随着中国经济金融实力的进一步壮大和“中式”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围绕此问题的讨论与争执一定会有所升温并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重新回到中国货币金融演进主题。平心而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本土经济学家的货币金融研究文献并非乏善可陈。若仔细观察,一些如今看来对于构建金融分析制度范式弥足珍贵且为数不多的理论灵感与根苗,便深藏于一批早期文献的字里行间。长期以来,这些文献之所以未受重视,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乍看起来与目前流行的所谓“标准格式”并不十分相符,从而一度被简单粗暴地打入另册。樊纲、张曙光等的货币供给理论便极富中国特色,它从一开始就突破了主流货币理论框架的“陌生人”假设,而在“父子争议”与“兄弟竞争”的“熟人”格局与“家庭内”金融博弈中寻找到了货币被“挤出”的特殊逻辑。尽管他们并未过多关注国有银行体系何以在此番金融博弈中迅速崛起,但却为基于此条件的“低国家负债之谜”提供了合理解释。历史地看,正是由于国有银行体系的迅速建立,方使得自改革伊始便遭遇财政困局的决策当局寻找到了国家负债的“金融方式”。银行体系能够突破原本森严壁垒的金融藩篱而为国家财政出力,则无疑得益于“家庭内”制度安排的鼎力支持。

无独有偶,蒋硕杰曾经对由财政扩张政策逼迫货币创造机制所造成的“金融赤字”(近似于国家负债的“金融方式”)大加挞伐,但若基于中国改革背景存在的特殊货币结构,则这种赤字的存在就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问题的关键是要仔细分辨“金融赤字”的来源与性质,结论或许是:一些金融赤字会导致货币灾难,另一些金融赤字则会支持经济增长。有意思的是,借助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设计,中国改革过程的绝大部分所谓“金融赤字”并未如蒋硕杰所刻画的那样体现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而是整体反映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账面上。经此机制,中央政府对老百姓的(财政)负债转换为国有银行对老百姓的(金融)负债。重要的是,经由国有银行体系负债机制聚集起来的“民间”金融资源,其中的绝大部分最终还是归中央政府支配。结果,原本担忧的货币灾难和“五鬼搬运”并未出现,不期而至的却是经济增长与福利改善。

主流理论阵营开始忐忑与骚动,因为这种情形显然超出其既有分析框架的解释范围。不知所措间,艾伦和盖尔(Allen,F.&Gale,D.)贸然失言,认为一种“失败”的金融体系竟然支持了成功的经济增长。奥尔利克(Alick,T.)一度惊呼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存在一群“银行怪兽”:一种听命于政治逻辑的银行体系也能“为经济带来增长,为投资者带来回报”。一些曾经在主流领域争得过一席之地的华人经济学家(如许成钢、郎咸平等),则不明就里地将伴随经济改革迅速成长并担当金融支持重任的银行体系打入“落后金融制度”的另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理由其实很简单,这种“土生土长”的金融制度与新古典框架给出的标准样式大相径庭。

面对全新的经济金融现象,人们一开始大都会倾向于在既有的知识与逻辑中寻求解释,这与其说可以理解,毋宁说完全正常。但真正的思想者不会在业已失去解释力的既有分析范式中滞留太久,他们紧接着要做的不是“抱残守缺”继续维护既有框架的合理性或者对已然破损的理论“衣衫”进行缝补,而是系统检讨问题之所在以探寻变革鼎新之道。与普通的学术机会主义者(或者学术趋利主义者)不同,真正的思想者从来不拘泥于任何范式与框架。他们的理论视野是如此高远,以至于可以俯瞰和洞彻社会经济运行的任何变化。更难能可贵者,真正的思想者在构筑其宏大阔远的分析框架的同时,还具有体察经济金融运行现实与历史细节的品格;其中至为重要者便为陈寅恪所提醒的“了解之同情”,而这恰好是研究中国经济金融问题大多数文献所严重缺乏的。归结起来说,只有真正具备了这种思想者的品格与洞察力,我们才不会盲目尊崇原教旨市场主义的“金科玉律”,也才会进一步领悟如下既浅显而又深奥的命题:标准的市场化(陌生人)机制不一定有利于中国特殊制度变迁背景下的长期增长。

让主流学者越来越感到困惑和惊诧的是,“熟人假设”和“家庭内结构”对中国改革过程的多数货币金融现象具有神奇的解释力。在制度经济分析领域,科斯、张五常等曾将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即“兄弟竞争”)视作理解中国经济奇迹般崛起和“中式”市场经济快速形成的关键,可见其有意无意间已然进入“家庭内”分析的逻辑。但这还远远不够,中国经济崛起的真正奥秘往往隐藏于一些不被人轻易察觉的金融制度“细节”的深处。就拿一度被人们热议的“高增长低通胀之谜”而言,主流文献认为这有悖常理,因为在全球经济增长史上,高增长大都伴随着高通胀;更何况中国还具有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要长期保持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的“高低搭配”如同痴人说梦。

主流经济学家想当然地认为,在国家财政汲取能力伴随放权让利改革迅速下降而金融市场又一时难以建立的情况下,推动增长所需的金融资源除了依靠“外生货币化”(M0扩张)将别无他选,而这种选择一旦作出,通货膨胀陷阱将注定在不远处“张网以待”。殊不知,中国的改革进程却在此处“剑走偏锋”(或者“不按常理出牌”)。基于特定的金融制度设计,国有银行体系“横空出世”,它先是将源源不绝喷涌而出的居民储蓄悉数收入囊中,随后又奇迹般地借助“内生货币化”(M2扩张)给经济增长过程提供了巨额金融支持。主流理论对“外生货币化”与通货膨胀之间的作用机理有过系统而成熟的刻画,但从未对“内生货币化”与通货膨胀的关系给出合理解释。可以说,后者是中国改革进程给主流经济学提出的全新问题。

合理解答此问题无疑需要新角度甚至新范式。相较于“外生货币化”的直截了当抑或“简单粗暴”,“内生货币化”则要委婉曲折许多,它是一连串特殊金融制度设计的结果。进一步地,前者可以没有事先约定,发债人甚至可以不给债权人打招呼,这就意味着此种做法从一开始便潜藏隐患;可后者则需要利益各方坐下来慢慢商量,你无论如何都不能强迫老百姓把钱存到指定的银行,因此必然是一个妥协与签约的过程。不仅如此,中国改革进程中的“内生货币化”还充满着“家庭内”秩序的另类氛围,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国有银行体系的建立。国有银行体系(而不是普通商业银行)的存在将动员居民储蓄由“市场内”问题转化为“家庭内”问题。既然是“家庭内”金融问题,那就得按照家庭规则行事。面对改革伊始百废待兴的经济金融景象,市场(家庭外)收益尚未进入老百姓的效用函数,而他们所渴求的金融安全却只能在“家庭内”金融制度结构中获得。可以说,国家出面量身定做的国有银行制度既是初步走出温饱困局的老百姓的安全金融港湾,也是改革进程嗷嗷待哺的国有企业的坚强金融后盾。

国家(中央政府)如同家长,它依托国有银行体系,双手牵系着老百姓(储蓄存单持有者)和国有企业,让它们如兄弟般建立紧密的金融联系,以便并肩走过跌宕起伏的改革岁月。如今看来,尽管这一过程被不少文献认为充满风险,但总体上依然堪称完美。从理论上讲,“内生货币化”是居民储蓄的函数,而居民储蓄又是国有银行制度的函数。不仅如此,老百姓持有的银行储蓄存单具有长期债务合约的性质,而在国有银行体系的资本结构中,这种债务合约又事实上进一步转化为股权(资本)合约。不用说,“简单机械”的主流框架显然不具备解释此种“曲径通幽”情形的能力。

中国改革进程中货币当局的独立性表现还持续挑战着主流经济学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教条。此过程依然遵循的是“家庭内”逻辑。在数番信贷扩张和通货膨胀的推搡之下,一个全新的“家庭成员”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它就是改革以来迄今仍极富争议的地方政府。若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界,此前的货币绩效完全符合主流教条,而此后的货币表现则与主流教条相去甚远。笼统看来,改革以来的货币政策一直受到政府力量的左右,但前后期的通货膨胀表现却判若两人。何以至此?从一般的市场机理看,此题似乎无解,但若着眼于政府结构,则此题有解。在中国,基于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实际存在着一种十分特殊的“家庭内”关系,即“父子关系”。按照常理,父子之间的风险收益结构极不对称。尽管中国的信用传统强调“父债子还”,但更多情况下则是“子责父担”。既然子不担责,其行为也就没有约束;父既担责,则行为便自有规矩。若征之于前述有些“诡异”的货币政策绩效,此前的信贷扩张与高通胀可归咎于货币政策不独立于地方政府(子),而此后的高增长与低通胀“组合”则可归因于货币政策不独立于中央政府(父)。即便按照通常的经济学解释,也可得出近似结论:中央政府崇尚社会收益,地方政府追求私人收益;社会收益来自私人收益的加总,而加总本身又意味着“摆平”、兼顾和约束。虽然我们不能只凭追求私人收益就简单地给地方政府下“性恶”的结论,但中央政府崇尚社会收益则不能不被视为“性善”的表现。无论如何,这对主流理论笼而统之的“政府性恶”假设而言,无疑是一次意义深远的纠偏。

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过程,是由一系列或浓或淡或绚或素的真实金融故事“勾画皴染”而成的历史长卷。这些金融故事,有的不乏惊险传奇色彩,有的又充满离经叛道意味。主流范式的捍卫者自然会蔑视这些故事,他们或视而不见,或弃之如敝屣;新范式的开拓者则循着这些故事的脚印一路走来,随手捡拾皆如获至宝。后者冥冥之中感悟到,在这些鲜活而平常的金融故事里面极有可能蕴藏着足以掀起一场金融分析范式革命的理论富矿,值得投入成本进行勘探与采掘。正因如此,本书在确立了特定的分析逻辑与基本视角之后,便将主要精力放到对20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启动以来金融制度结构与演进细节的系统考察上面。

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看待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道路的选择以及深嵌其中的金融因素的角色?未料,经济学家有关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争论以及政策实践,从一开始就凸显出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分岔。林毅夫等对“比较优势战略”的偏爱与强调(如果不是推销),意在将自李嘉图(Ricardo,D.)以来延绵不绝的这一主流经济学传统(理论逻辑)印证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实践,而最终被选中的“赶超战略”则无疑契合了当时特定的背景与条件,因此明显具有历史逻辑上的合理性。上述逻辑分岔在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随即演化为经济改革的激进与渐进之争。激进改革的始作俑者大多为欧美主流学者,他们以原教旨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模板,自然符合先验预设的理论逻辑。渐进改革则属于“前无古人”的全新制度探索,它必然背离主流路径而遵循基于本土文化传统与演进经验的历史逻辑。

当然,中国的渐进改革并非从一开始就“有章可循”,它是无数次惊心动魄和成本不菲的制度试错(其中包含几次激进试验)的结果。那个长期饱受主流学者诟病的政府主导型改革格局,便是在此过程中被“内生”出来的。在改革伊始的一段时间里,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都是中国改革道路的可能选项,但残酷的制度试错结果表明,政府主导更有利于兼顾改革、增长与稳定。基于此种初始条件,新体制所需要的市场因素几乎不存在单独成长的可能与空间,它只能依托政府主导型结构逐步添加。这种情形曾被青木昌彦(Aoki,M.)等概括为“政府内生市场”命题。很显然,若脱离中国经济改革的实际过程(历史逻辑),只从理论逻辑角度分辨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之孰优孰劣,在理论上毫无价值,在实践中有害无益。

轰轰烈烈而又不乏悲壮色彩的“赶超战略”虽然以失败告终,但所留下的沉重制度遗产却深刻影响着紧随其后的经济金融改革过程。当时,摆在新中国肇建者们面前的经济重建难题可谓史无前例。面对异常严酷的国内外环境,他们不得不在资本极其短缺(比较劣势)的条件下选择推行资本密集型发展战略。要素价格的人为扭曲(低价格)在所难免,但按照扭曲价格配置稀缺资源需要特殊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利益分配制度。为此,作为“赶超战略”的核心装置,国有企业制度应运而生。不仅如此,随后的制度设计还须应对价格扭曲导致的监督成本。结果,国有企业本身只能以“车间”或者“流水线”的身份“委曲求全”,其他原本属于企业组织的功能则概由专设的配套制度安排出面分担,而国有银行体系便是其中的一种配套制度安排。

起初,国有银行体系更多履行的是针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流程的监督功能。经济改革启动后,随着国家财政汲取能力的陡然下降,国有银行体系的金融支持功能迅速凸显。问题是,究竟基于何种背景与逻辑,以至国有银行体系的功能发生如此重大的转变?作为早期曾被张培刚定义的“革命型”工业化最重要的制度遗产,体量庞大的国有企业制度从一开始就横亘于改革进程的起跑线上。这些企业数目众多而又大都“无本经营”,由此一度被林毅夫“诊断”为缺乏“自生能力”。尤为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大都肩负沉重的社会责任;在国家财政无力继续增资的情况下,除非获得巨额外源融资的慷慨支持,它们中的大部分将难以为继。此刻,决策者面临致命抉择:是遵循主流效率原则对此置之不理,任其在市场经济潮涌中自行淘汰,还是“离经叛道”着眼于中国特殊“国情”和长期经济增长绩效施以援手?若就此问题“一着不慎”,将极有可能导致总体改革计划“满盘皆输”。幸运的是,在付出不菲的制度抉择代价之后,决策者最终选择了“离经叛道”。作为这种选择的重要制度结果,一种能为国有企业进而为整体改革进程提供所需外源融资和金融支持的特殊银行制度“闪亮登场”。无论主流理论对中国国有银行制度进而对整体金融制度的绩效有多么不解以及提出多少诘难,仅凭其伴随中国经济卓然崛起的既有表现,就已经足以改写全球金融发展史。而本书之所以不惜花费篇幅对此过程及其逻辑进行系统梳理与详尽解读,其基本原因就在于建立金融分析“新范式”的核心命题大都蕴藏于此。

“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进程将我们渐次带入峰回路转的“结构主义”长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金融机制与财政机制的“强弱组合”。在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弱财政”的后果十分严重。一旦挣脱“父子层级”结构(依靠国家财政能力维持)的羁绊,伴随“放权让利”改革快速形成的“兄弟竞争”必将各自高筑壁垒甚至剑拔弩张,从而导致一系列难以预料的制度后果(如诸侯经济)。按照常理,弥补“弱财政”的手段除了增税便是举债,举债又无非国债与货币发行二途;银行体系断难成为可能选项。未料,从一开始就不按常规出牌的中国改革进程就偏偏选择了银行体系。国家借助国有银行体系获取超强的金融汲取能力并形成“强金融”格局,由财政下降留下的融资制度缺口最终在中国特有的“家庭内”结构中消弭于无形。

如果说金融财政的“强弱组合”及其绩效已被人们大致认同,那么紧接着看到的景象则迄今仍令不少人迷惑不解。借助“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特别是国有银行体系)持续而有力的金融支持,中国改革以来的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长期高增长,而被主流金融理论看重的资本市场却在此过程中仅扮演了“旁观者”甚至“搅局者”的角色。一些人辩解道,“银行主导型”与“(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原本对应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倚重“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只是经济改革与快速成长时期的权宜之计,成熟有效的经济增长最终还得依托“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而且,在理论上,这两种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存在先验的优劣之分。相较于资本市场,银行体系更易受到政府因素的干扰甚至支配,因此效率更低。如果此种逻辑成立,则银行体系就须对改革过程可能出现的金融资源低效配置负责。

岂料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资本市场从一开始就承担了提供证券性金融支持的“宏观责任”,它与银行体系提供的信贷性金融支持一道,共同构成了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组合”。可以说,只有在着眼于制度组合与制度均衡的全新分析范式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资本市场与银行体系之间的微妙关系。基于中国特殊的改革背景,资本市场已非传统意义上借助股票债券等直接金融工具配置金融资源的微观机制,它毋宁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宏观金融目标而“量身定做”的制度安排。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是简单比较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之后的制度替代,而是系统考量改革内在金融需求基础之上的制度互补。至于它们在金融制度组合中谁更占优或更受青睐,则自然不会取决于主流教科书对其比较金融优势的繁缛刻画,而要看其究竟给改革与增长提供多少实实在在的金融支持。通俗地说,它们各自在金融制度组合中的实际地位,不能单凭婉转动听的“花言巧语”,而要看简单实用的“拳脚功夫”。仅由此,中国改革以来的经济增长与银行体系“如胶似漆”而与资本市场“形同陌路”,其基本原因便不言自明。若换一角度,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也是一种“家庭内”金融制度组合。国家与老百姓在改革过程中签订了两份金融合约,一份基于银行体系,另一份基于资本市场。从金融支持的意义上,这两份金融合约没有远近亲疏之分,只有轻重缓急之别。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重”银行体系而“轻”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形,并不像主流理论及其追随者们想象的那样是市场化理念淡漠或者市场化步伐迟缓的表现,而是渐进改革逻辑及其金融需求使然。归根结底,中国渐进改革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金融体系结构既不简单迁就于经济学家的理论偏好,也不被动屈从于决策者的政策意志,而最终取决于改革与增长进程的内在需求。

如果说“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在既有的改革进程中长期占优,是因为银行体系相对于资本市场具有更强的金融汲取能力和金融支持能力,那么,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结构中,国有银行体系长期占优则是由于渐进改革过程中存在着特殊的“金融产品需求结构”。从理论上讲,处于变革期和成长期的经济会在客观上产生更多的“长期有效”项目,这些项目需要大量的公共金融产品来匹配。与一般商业银行机构相比,国有银行体系在提供公共金融产品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基于特定的制度设计,国有银行体系的存款均衡与贷款均衡迥异于一般商业银行体系。在相同的(较低)利率水平上,前者可以汲取更多的存款和提供更多的贷款,从而能够满足经济快速增长对长期资金的紧迫需求。国有银行的市场化以及“标准”商业银行体系的成长自改革伊始就被提上议事日程,但其进程之所以总是慢于人们的预期,则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改革与增长过程对私人金融产品的需求水平,而经济对私人金融产品的需求水平又是整体经济市场化进程的函数。

国有银行体系何以能够持续为中国的改革与增长提供长期金融支持?除了国家赋予其特定的(宏观)制度角色以及提供相应的风险允诺之外,还因其拥有一个迥异于一般商业银行体系的特殊微观结构。这种微观结构如同一个充满谜团的“黑箱”,若要为其寻求合理解释,既有的主流金融理论显然力有不逮。由此也预示着,探寻和洞彻国有银行制度的微观结构具有不可估量的理论发现价值。如果我们能够在既有的分析框架之外寻找到另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逻辑,对主流银行理论造成的冲击一定是致命的。重要的是,由此还会极大地丰富银行体系的“制度谱系”并进一步纠正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有关商业银行体系的“嫡庶”偏见。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并非欧美制度演进的“专利”,原生于中国并帮助创造了经济增长“中国奇迹”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亦属全球商业银行家族中的平等一员。而且,它们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先验的高低贵贱之分。如果非要分出个“三六九等”,那首先要看的就显然不是金融制度“血统”之纯杂优劣,而是经济增长与福利增进绩效之虚实大小。既然如此,经济改革以来国内外不少学者试图对商业银行体系效率进行“国别”比较并极力倡导和推进国有银行体系所谓的“与国际接轨”,就无疑是一种不明就里抑或心怀叵测的理论误导。仅从这种意义上讲,如何看待中国国有银行体系的宏观角色与微观结构已非单纯的学术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掺杂着文化态度和政治偏好,而文化态度和政治偏好又都可归结为实际(国家或集团)利益的博弈与考量。

资本结构无疑是窥探国有银行微观“黑箱”的要害。曾几何时,人们开始遵奉嫡出于欧美金融血统的《巴塞尔协议》为现代商业银行立行的普世圭臬,并借以引导中国国有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其实,仅从资本结构看,《巴塞尔协议》并不完全适用于国有银行体系。比如,它从一开始就将“声誉”排除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序列之外,而国家声誉在国有银行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却举足轻重甚至不可或缺。在国有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国家以声誉与担保出资,而老百姓以储蓄存款出资;前者为无形资本,后者为有形资本。这种奇特的“双重资本结构”恰好形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绝妙制度组合或者制度均衡,由此也进一步决定了国有银行所特有的“有限市场化”或者“有控制的市场化”的改革逻辑。质言之,国有银行改革的实际进程与绩效并非像主流理论所强调的那样单方面取决于政府(或国家)因素的退出,而终究要看整体制度结构(包括资本结构)是否形成了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的长期均衡。

国有银行体系的整体金融行为及其绩效是国家、居民部门(储蓄存单持有者)与国有银行自身(还应包括上市改革之后的其他出资人)几方利益博弈的函数。根据阿克洛夫和罗默(Akerlof,G.A.&Romer,P.M.)“掠夺型所有者”模型的提示,国有银行当事人对于银行价值具有迥异的时间偏好,即出资人(国家和居民部门)追求长期净值最大化,而代理人(国有银行自身)追求短期红利最大化。从理论上讲,无论是国家还是国有银行自身,获取收益(不管是长期净值还是短期红利)都要依靠资产扩张。不过,由于风险约束不同,其资产扩张边界存在显著差异。相较之下,国有银行自身的资产扩张冲动要远大于国家;在后者提供隐性担保的条件下,前者的资产扩张几乎无风险,从而在理论上拥有无限的扩张边界。在这种情况下,国有银行自身追求短期红利最大化的方式就变得十分直截了当,那就是尽可能快地扩张资产负债表和人为推高当前会计收益,然后想办法将其转化为短期红利“分而啖之”。若进一步结合居民储蓄存款在国有银行资本结构中的债权股权转换所包含的“红利扣留”因素,则近年来令全球银行市场迷惑不解的国有银行“高盈利”机理也就昭然若揭。重要的是,由资产扩张的“家庭内”逻辑可以进一步强化本书反复强调的一个结论,即国有银行的市场化必然是“有控制”的市场化,而不是原教旨市场主义所怂恿的“自由”市场化。如果国有银行的市场化改革以政府单方面退出而不是政府与市场达成制度均衡为条件,其结果必将不是金融效率的增进而是金融运行的无序。

不能拿一般商业银行标尺准确丈量的,还有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在主流银行理论看来,银行的不良资产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表现,不过,这种判断并不完全适用于国有银行体系。对于一般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通常是银行自身的“私事”,但对于国有银行来说,化解不良资产则属牵扯经济金融运行全局的“公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与整体金融体系之间的联系是无机的,资产处置几乎不存在外部性。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因牵扯到金融支持逻辑而与经济改革进程建立了有机联系,因此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单从一家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看,不良资产无疑意味着风险与损失,但若着眼于改革与增长的宏观进程,加总起来的不良资产则在很大程度上变身为“金融补贴”。可以说,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增长最为艰难的时刻,国有银行体系通过不良资产分担了巨额的改革成本。在不少情况下,出于整体经济金融改革进程的需要,还不时在国有银行体系的账面上刻意“保留”一部分不良资产。此时,不良资产就与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率无关,而体现为一种金融制度均衡。进一步地,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还是国家以风险承诺换取金融资源跨时配置的结果。对于中国的经济成长进程,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三五十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将其他时期的经济金融资源集中配置到这一时期,“把钱用到刀刃上”,现值最大,意义非凡。事实证明,在财政举债机制一时难以修复的条件下,由国家出面建立国有银行体系,将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金融资源借到现在来用,无疑是一种最优的金融制度安排。如其不然,像部分主流学者一直坚持的那样,等到将来市场条件成熟了再按照市场规则配置这些金融资源,效率可能更高,国有银行的账面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良资产”。可问题是,到那时,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可能已经完全丧失。

注释

[1]在此不妨大胆猜测,斯密在其平生两部最重要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实际上分别有所侧重地诠释了个人理性的利他偏好和利己偏好。若将这两部著作结合起来看,其有关论述恰好刻画出一个完整的个人理性(双重)结构。简言之,要实现“国富”,人们必须用“道德情操”约束其个人理性结构中的“利己偏好”。仅据此便不难看出,除非同时熟谙《道德情操论》,否则无从洞彻《国富论》的真意;反之亦然。

[2]《韩非子·喻老》载,“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3]凯恩斯曾在《通论》的序言末尾感叹道,“对于作者而言,写作本书是一个长期的挣扎过程,以求规避传统的思想和说法”,本书的“困难之处并不在于提出新思想,而在于摆脱旧学说。这些旧学说,对于我们这些大多数受其哺育而成长起来的人来说,已经深入到大脑的每一个角落”(Keynes,J.M.,1936)。

[4]余秋雨刻画“君子”(孔子)所固有的“二律背反”矛盾情形的一席话,用在此处形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倒也恰如其分。他说:它们“看似完全对立、水火不容,却在互相抵牾和撞合中构成了一个近似于周易八卦的互补涡旋。在互补中仍然互斥,虽互斥又仍然互补,就这样紧紧咬在一起,难分彼此,永远旋动”(余秋雨,2013,p.131)。

[5]一些文献认为,坎蒂隆的著作对于重农主义理论的形成影响巨大,而重农主义理论特别是魁奈的理论则被不少学者确认为有着十分浓厚的中国渊源(谈敏,1992)。尽管人们迄今依然无法在坎蒂隆的经济思想与当时风靡欧洲的中国思想热之间建立联系,但仅从其理论逻辑迥异于此后渐次形成的主流传统,似可大胆且合乎逻辑地推测,坎蒂隆的思想形成过程曾经受到中国哲学观和文化传统的影响。若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则坎蒂隆传统便是欧洲的“中国传统”;由其开创的结构主义视角对中国问题具有解释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6]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属于文化人类学的一个流派,通常认为由法国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C.)开创于20世纪40年代。但其更早也更为宽泛的源头则可追溯到20世纪初期部分欧洲学者的努力,他们试图恢复自文艺复兴以来长期中断了的注重综合研究的人文科学传统。在此过程中,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Saussure,F.de)曾将结构主义方法成功运用到语言学研究。结构主义的核心观点大致为,人们可以在人类思想“贮存库”中选择成对的成分,进而形成某种结构;文化系统可以按照其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加以分析。结构主义强调现实世界的整体性与关联性,以此对抗流行一时的只求局部而忽视整体的“原子主义”倾向。质言之,结构主义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看待世界的方法论,它已全面渗透人们的生活以及影响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进而改变着我们看待世界和思考问题的角度。可以想象,结构主义在崇尚“原子观点”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框架中难觅踪迹。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一方法开始较为普遍地应用于发展经济学,且一度促成这一研究领域的短期繁荣。21世纪初期,中国经济学家林毅夫(2012d)试图基于中国的经济发展经验构建“新结构经济学”(new structural economics),并借以重构发展经济学框架。相比之下,除了美国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Goldsmith,R.W.)的相关研究(Goldsmith,R.W.,1969),成功运用结构主义方法讨论货币金融问题的文献并不多见。

[7]LLSV为拉·波塔(La Porta,R.)、洛佩兹·德-西拉内斯(Lopez-de-Silanes,F.)、施莱佛(Shleifer,A.)和维什尼(Vishny,R.)四位经济学家的简称。

[8]1567年,登基伊始的隆庆皇帝宣布撤销有关海上贸易的禁令,1571年(隆庆五年),一条横跨太平洋的贸易通道随着西班牙舰队最终征服吕宋岛而得以正式建立。从这一年开始,著名的马尼拉大帆船将东方产品(最主要的是中国的丝绸与瓷器)与太平洋彼岸的美洲金银直接对接起来,在历史上首次真正完成了全球经济贸易的最后联系。据此,有些学者将1571年称作全球经济联系或者经济全球化进程的真正开端(参见张杰,2006b)。

[9]近年来有些西方学者(如岳,2013)认为中国的增长是一个“特例”,因为在全球经济增长史上,还未曾有过法律制度和金融体系尚不完善条件下获得长期稳定高速增长的先例。早些年,杰斐逊和罗斯基(Jefferson,G.H.&Rawski,T.G.,2002)就已将市场制度残缺与高速增长并存的现象称作“中国悖论”(China paradox)。若换一角度看,无论是“特例”还是“悖论”,将西方没有经历过的经济增长情形视为“不正常”,都明显带有制度歧视的意味。

[10]盛洪(2015b)认为儒家的主张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突破”。新古典经济学以个人为单位,强调理性的经济人,而儒家则以家庭为单位,强调团体利益。“以个人为单位,个人寿命有限,个人之间相互独立。但是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就不一样了。第一,寿命无限,子孙万代不断繁衍;第二,个人之间不相互独立,相互依赖”,“家庭利益最大化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因此,如果用新古典经济学看待儒家,会觉得在很多方面不合逻辑。儒家已然超越个人利害,在其视野中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经济人。儒家所强调的“家庭”中的个人和新古典经济学所主张的独立的个人不同,前者以别人的存在为自己的效用,而后者只以个人的存在为自己的效用。问题是,“任何一个社会治理都不可能只通过个人利害的对抗最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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