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398,5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3月1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8,589,000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1月2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368,667,868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4,827,256,86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控”)持有的398,5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海尔金控所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转让、海尔金控通过公开征集程序受让而来。2019年3月11日,公司办理完毕该次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海尔金控的相关承诺,其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及自持股日起36个月(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据此,海尔金控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将于2022年3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海尔金控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指海尔金控,下同)成为证券公司股东后,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本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本公司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的除外)”。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海尔金控承诺:“自中金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尔金控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四)截至其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398,5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3月11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百分比除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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