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京正式揭牌。作为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领域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成立不仅意味着5年的银保监会时期成为历史,还标志着我国的金融统一监管新格局的到来。
而这对于保险业这个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来说,更是有着重大而非凡的意义。从早期的人民银行,到“一行三会”体系下,保监会专职负责保险业监督管理的分业监管格局;再从银监会、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统一监管局面初步形成,到如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正式成立,监管主体的变迁背后,既有着国内保险市场从培育到高质量发展不同阶段下的不同特点,也是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走向新历史时期过程中,监管思路及管理导向的演变。
可以确定的是,市场新的环境与要求、新消费主体的崛起,加上新监管环境下对于顶层的设计与大方向的指导,势必也将为正处于深度转型的保险业揭开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这既是历史的规律与走势,也将是这个时代的使命。
自保险业复业后,随着国内金融业迅速发展,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宏观调控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也在不断显现,而处于建构与培育期的保险市场也在探索中蓄势待发,这也成为当时我国分业监管格局形成的环境背景。
在国际上,自20世纪70年代延续而来的对经济效率的重视,相对松弛的金融监管环境下,安全与效率被摆在等同地位,使得分业监管在发达国家成为主导性监管模式。
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并出台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法律。该政策的推出,恰恰处于国内加大对外开放,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时代窗口,急需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保险市场,建立与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相匹配的市场化保险机制与保险监管体系,逐步完成保险主体从国资向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的开放。分业监管和当时的保险市场的培育阶段紧密结合。
1998年,保监会正式成立,对于培育并促进国内保险市场发展完善,统一保险监管职能,加强保险监管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的大规模市场体系也得以在这一时期建立,不仅在本世纪初,保险业率先实现对外开放,而且在新保险机构不断成立的情况下,各地省级机构纷纷设立,使得保险业初现繁荣,还先后放行了上千家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牌照,丰富了市场组织形态,提升了市场效率。
2009年,国内保费规模首次突破了万亿,并在随后几年中总体仍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可以说,在保险市场构建培育阶段,专注单一保险市场的分业监管方式有效激发了这一市场的活力,让增长成为行业的主基调。
不过,随着保险及其他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很多新兴业务难以被划分到个别的监管机构,这让金融监管的适时演进也随之而来。
对于金融混合经营、混业监管也很早就被注意到。自2004年起,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达成信息共享、重大事件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宣布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事实上,维护金融安全也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的首要目标,监管效率则成为兼顾目标。经历了199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后,越来越多的国际学者开始认同就金融的长远发展而言,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相比监管效率更触及根源的问题。
进入21世纪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监管改革不断推进,从早期较为细化的分工模式转向类似美国的伞状监管模式,英国、德国分别在2002年前后完成了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的转变,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逐一跟进。
201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方案,我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立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格局由此形成,实现了从分业监管到统一监管的变革。
当时,我国金融风险的发生频率出现上升趋势,面对综合金融经营的迅速发展,原有金融分业监管机制在全面监测和有效防控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要求下,显然意味着更高的监管成本。合并银行、保险的分业监管体系可以整合监管资源、统一标准、降低监管成本,有助于适应金融综合经营态势。
银保监会成立之初,金融监管架构仍是以分业监管为主,但是监管层已经从混业经营的角度做出了一些监管制度的创新。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推出,以大资管产品作为监管对象,全面遏制金融风险,成为混业监管的一个典型案例。
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之后,将他们原有的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制定职能划拨给央行,这一安排体现了法规制定和执行职能的分离。其背后的原因在于,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集于一体本身存在道德风险。央行上收这一职能以后,合并后的银保监会能够专注于监管,而作为承担宏观审慎管理的央行,也能够站在更高的层面对各金融行业做出整体安排。
银保监会时期监管政策的重点也更加侧重风险防控,监管层对风险险企安邦系、明天系先后进行了接管,有效制止了金融风险在统一市场内的连锁反应,为保险业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银保监会成立的5年来,打破了刚兑,破除了通道,对资管市场统一了标准,极大约束了此前暴露的风险。随着外部环境的剧变和经济增长的放缓,金融风险的压力愈大,如村镇银行等暴露出的新问题,更有效管控风险的新的金融监管架构,也呼之欲出。
从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时不再保留银保监会;到5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李云泽正式出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再到今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揭牌,我国的金融统一监管也正式迈向了第二阶段,向着更加规范化、强化的监管方向演进。
据业内人士分析,金融监管总局成立后,监管权力的归属将进一步减少真空地带和套利空间,为强化监管奠定基础。
具体表现为,将消费者保护的相关内容统一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后,有助于行为监管的强化统一;且将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权移交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论是金融企业发起的金控还是非金融企业发起的金控,都纳入同一个监管部门监管,有助于监管的一致性,避免监管套利。
在统一监管下,未来保险业与银行,证券等行业的合作与资本联结都将迎来更一致、更强化的监管,这为保险业进一步融入大金融格局,为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壤。
如今,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令人欣喜,而保险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浪潮中,也开始融入越来越多的服务与概念,这也预示着,未来针对保险产品,以及围绕产品的增值服务,比如当前盛行的“保险+养老服务”,“保险+健康管理服务”等,都将迎来更加细化、更加强化的监管,促使保险业市场主体进一步有序经营,从而推动保险业顺利实现高质量转型。
正如李云泽在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揭牌仪式上所强调,金融监管总局将:
“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金融监管体系、监管规则,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并“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大力推进央地监管协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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