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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罪认定要注意什么

  •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 2021-07-09 16: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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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律师

  大家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责任认定,如事故一方是否需要负全责或者是主要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那么在医疗事故中也是有责任认定的,不过这种认定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一样,关键是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问题。下面就让知更鸟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责任罪认定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责任罪认定要注意什么

  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罪的相似之处在于:(1)两罪在主观方面均属过失犯罪。(2)二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或指挥生产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二者业务性质不同。(2)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3)过失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发生于生产作业中,而本罪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医疗事故罪与的界限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许多时候普通人会将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一些差错当作是医疗事故罪的表现形式,其实这样是不对的。同时,因为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也会导致普通人的混淆。在对医疗事故罪认定的时候需要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注意,这样才能准确的进行认定。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就是由知更鸟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罪认定要注意什么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医疗事故中的行为人如果确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等,则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知更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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