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聚焦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近日温州市财政局出台《温州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于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方案》主要目标为实现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扩大、普惠重点领域信贷精准投放、普惠贷款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增量扩面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大幅提升。具体表现为,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5000亿元,同比增长20%;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同比增长20%;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达220亿元,同比增长35%;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达970亿元,同比增长30%;2022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下降至5.2%以下,同比下降3%。
《方案》强化普惠金融政策供给,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包括用好普惠金融政策工具、完善融资担保增信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等。同时强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包括支持山区5县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内容。
在配套政策方面,注重撬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性。《方案》提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引导、银行机构高管激励、银行保险重点产品风险补偿等3条政策,多管齐下激励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和创新主动性。对山区5县普惠信贷、“灵活贷+连续贷”机制贷款、银担批量合作贷款等单项考核业绩排名前三的银行机构领导班子,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20 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银行机构当年度发放的“科创指数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等专项贷款产品,市财政按照单笔债权法院终结裁定执行书确认贷款本金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单笔补偿不超过50万元,风险补偿总规模以全市该项产品当年度贷款余额的0.5%为限。
小微金融债(小微金融债补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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