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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财产权利,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所承包的土地能够给双方带来相应的收益。因此,夫妻离婚时,有权相应分割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与夫妻其他财产分割一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合同履行过程中,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承包经营权达成协议,对承包地进行相应分割。这种情况不需要法院处理。
假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对各自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存在较大分歧,且双方均具备承包人资格的,法院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原有的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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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对土地承包这个词大家都不陌生,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二人承包了一部分土地,那么他们就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要看以谁的名义取得,归属个人权利。只是基于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假如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承包了10多亩土地,结果在二人离婚三年后,原双方共同的承包地被征收,男方领取了10万余元的补偿款。女方得知诉请分割,你觉得能分割吗?
1,离婚后夫妻二人依然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自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分别独立,且离婚协议中也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了处分,并未对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处分,所以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及相应收益;
2,依《物权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从立法目的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土地承包经营者实际耕种损失的补偿,应属实际耕种人所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质是对失地农民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亦是对其今后的一种生活保障。案例中当时承包土地是按一家三口人份额分得,土地被征收后,女方未接受安置,故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女方应占有三分之一份额。
最后法院判决给付女方土地补偿款1/3即3.6万余元。
婚姻法离婚共有负债分割?婚姻法离婚共有负债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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