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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可怜天下父母心,不仅要把孩子抚养成人,在买房这件事上面,父母也得帮助一下,毕竟现在房价那么高,想要孩子早点成家,只能在首付上面多多帮忙了。笔者发现,人比人还真气死人,现在不少有钱的年轻父母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小孩准备房子了,就算小孩还没有出生,或是还没有成年,他们的父母已经开始为他们着手准备了。父母给孩子买房,在我国来看,并不稀奇,而真正光靠自己的努力攒首付的人,也非常令人佩服。父母给孩子买房,自然是希望孩子以后容易一些,所以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有时候,父母也会犯错,比如在买房的时候,没有选择好的方式,没有注意到细节,可能今后对孩子并不好。
父母给孩子买房,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有很多,比如是给孩子买的婚房,那么可以先不用那么着急,因为孩子之后不一定要你的房子,除非房子是孩子自己选择的,孩子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那么这套婚房才不至于浪费掉。比如父母给孩子买房,怎么写名字?怎么贷款?还需要注意什么?都需要想到。父母要给子女买房,“这样买”算是上了双保险,这样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情况一:选择全款买房
如果婚前,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是全款买的,那么自然,不管如何,这套房子都属于婚前财产。
情况二:贷款买房,且婚前还清贷款
但是一般人是做不到全款买房的,在三四线城市,现在全款买房想买到不错的房子都需要上百万了,更别说那些大城市了。贷款买房的还是居多,但是父母贷款给孩子买房,在孩子结婚前贷款已经还清的话,这套房子还是属于婚前财产,和女方一分钱关系都没有。
情况三:写孩子和父母一方的名字
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这套房子写的是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名字,其实已经说明这套房大部分是属于男方了,即使后面有加女方的名字,女方出资了一小部分,这套房子总的来说还是属于男方,只需要离婚的时候把房子出资的一部分给女方就行了。
情况四:贷款买房,要求女方不参与还贷
其实父母在给孩子买房的时候,为了这套房子不被有心人惦记,可以嘱咐孩子,不要把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也不要女方参与还贷,这样的话这套房也和女方没关系,是婚前财产。
其实很多时候,一般是男方贷款买房,女方会参与还贷,毕竟结婚后,一般钱都是一起用的,还贷这件事有能力会帮忙一起还。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其实只要男方买房的钱占了大头,或是房子没有女方的名字,一般法院会判房子属于男方,但是女方出资部分要还给女方,不过房子在手就行,赔偿一点钱无所谓。
父母给孩子买房,有些父母没有注意这些,不知道什么情况下才算婚前财产,其实对于孩子来说就是一个隐患。给孩子买房,只要做到以上几点,女方很难惦记到男方的房产,希望广大父母注意。
(摘要: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一定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吗?什么情况下,该房屋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近日在一大热播剧《理智派生活》中出现了那么一场景:女主的前男友将婚前的所有积蓄都用于购买其和女主的婚房,女主母亲表示道男生把婚房都买好了,女主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这一场景的出现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男生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一定会认定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呢?下面笔者想和大家一同了解一下这一问题在法律和司法实践中有哪些认定情形。
情形一: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产或婚前将房贷全部还清,且该房屋仅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全额付款或是婚前已还清所有贷款,且仅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房子视为男方婚前财产,即是男方个人财产。
情形二: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产或婚前将房贷全部还清,婚后办理“房产加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男方婚后将房屋产权由男方一人变更登记为男女方两人共有的行为,将视为是男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女方,同时该行为也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该房屋不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三: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仍需还贷,且该房屋仅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选择按揭贷款购买房子,且婚后仍需还房贷的,同时该房屋仅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将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应向女方支付房屋补偿款。
情形四: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仍需还贷,婚后办理“房产加名”
该情形与情形二大体相同,男方婚后将房屋产权由男方一人变更登记为男女方两人共有后,该房屋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按揭贷款尚未还清,那么未还贷部分亦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相信很多人结婚会遇到这个问题,关于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一种是不支持,觉得女方很厚脸皮,男方婚前财产也敢觑觎,压根就不是奔着真心实意结婚去的,倒是有着什么小算盘,好像专门去骗婚房的,以后离婚了可以不劳而获,有些女的就喜欢到处骗婚。父母把大半辈子的积蓄拿出来给儿子买婚房,怎么可能允许最后落到一个外人的手里,那要了老命了!
一种是支持的,特别是男方工资不高的情况下,婚后女方还要一起还房贷,但是男方会义正言辞说房贷会自己还的,那么一丁点的工资,还了房贷生活费就要用女方的工资了,等于是变相压榨女方,把女方当做免费的提款机,等以后婚变也不吃亏,反正女方房子拿不走,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等于没有什么损失。
这以上两种情况男方觉得女方想口手套白狼,女方觉得男方太精明,把自己当傻子。
其实我觉得既然是买婚房的话,首付可以男方女方一起拿出来,然后婚后一起还房贷,当然名字肯定是两个人的,这样谁也不吃亏,女方也不会觉得委屈,不然靠自己的工资来补贴生活,那就是赤裸裸倒贴了!
有些人也会反驳,两个人感情好为什么要计较那么多,都还没结婚就想着以后离婚分房子的事了,再好的感情以后都会有间隙,感情好不会在乎房子是谁的名字,反正以后也是给自家孩子的。
我想反驳的人肯定是完美主义者,属于那种憧憬浪漫爱情的人,又或者此时过得很幸福,老公对你很好,所以从来不担心不会发生的事。但这世上什么都会变,更何况是人心了,恩爱的夫妻很多,但突然反目成仇的也很多,谁都不能保证谁这辈子能从一而终,现在能相守到白头的夫妻已经很难得了。
我觉得若是有经济能力的话,女方在婚前也可以供一套房,男方还自己的房贷,女方也一样,这样谁也不吃亏,婚后各自的工资供房,以后哪怕婚变了也没有什么纠纷,反正都是婚前财产。
现实里有很多案例,女方竭尽全力为这个家付出,到头来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然后被迫离婚,离婚的时候可以说是净身出户,拿着可怜的几块补偿费,青春耗尽了,孩子也不是自己的,自己手头里也没有什么积蓄,赚的钱都补贴家用了,简直就是贤妻良母,到头来是人财两空。
所以现在女人难做,我倒是羡慕事业型的女性,什么情啊爱啊抛到一边,若是敢背叛我,那么就果断离婚,离了照样可以找到好的,出轨的男人就是沾了屎的钱,宁愿扔掉也不会再去使用,这就是底气。
但若是普通女人,若是男方工资不高执意不肯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男方的工资只够还房贷,其余生活开支都需要你来,那么我劝你再好的感情都要考虑一下,因为婚后柴米油盐很多生活琐事矛盾会出来,所以千万不要轻易嫁给这样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也属于自私的,压根没考虑女方婚后的经济压力,小算盘打得很精明,变相让女方养自己,而自己供房贷,房子以后是自己的,老婆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相信很多直男要喷我了吧,但现实里很多男人确实是这样精明的,当然也有很多女人对房子有非分企图的,但我觉得无论男女若是抱着防贼一样的心理,那我觉得这个婚不用结了,都不相信对方还结什么婚啊。
但我也不一棍子打死,当然真挚的爱情还是有的,可以不在乎钱啊房子啊什么的,但毕竟普通人多,人都是现实的,爱情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钱花,现在甜言蜜语已经过时了,真金白银才最能打动人心,一个男人连钱都舍不得给你,那绝对不是真爱你,只不过图你的身子而已。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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