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伊春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民政部今天(5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民政部提醒,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基本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进一步简化了婚姻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要求,也符合目前各地普遍开展“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域内通办”的实际,可以最大程度上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6月1日起,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民政部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热点问题。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共21个省(区、市),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王金华:21个省份“跨省通办”试点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目前,全国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1800万对左右。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民政部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扩大到这些地方
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地区这样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
自批复之日(2023年5月12日)起2年。
来源: 江苏警方
成都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最新婚姻登记要求(最新婚姻登记要求有哪些)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60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