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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高价彩礼”话题持续引发关注,3月9日,南都记者从全国妇联获悉,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海鹰提交了关于治理高价彩礼的提案。吴海鹰建议,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在村规民约中加入“限高”规定,提出具体约束性标准。此外,将婚丧嫁娶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述评、晋级晋职、监督管理中,指导基层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贤等作用,引导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有关规定。
吴海鹰。
高价彩礼给部分家庭带来经济负担
南都此前报道,刚过去不久的春节假期里,“高价彩礼”再次成为热门话题。多地适婚青年及其父母告诉南都记者,当地彩礼行情还在上涨。
日前,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指出“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3年点名“高价彩礼”。
南昌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建生告诉南都记者,近年来他辗转于江西、四川、甘肃、贵州等地农村地区,进行乡村振兴相关研究。他在走访中发现,高价彩礼问题农村比城市更突出。“现在农村说彩礼高就是20万元左右,一般为求个吉利数字,18.8万元、16.6万元、13.8万元这种比较多一些。”
据全国妇联官网相关报道,今年全国两会上,吴海鹰提交了一份《关于治理高价彩礼 培育时代新风新貌的提案》。她表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创新,通过制度机制约束、宣传教育引导、家风家教浸润、党员干部带头、典型示范引领等,多措并举治理高价彩礼,“零彩礼”“低彩礼”悄然成风,陋习得到一定遏制,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但是,当前高价彩礼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据相关调查,28.5%的被访者认为高价彩礼还比较普遍,43.5%的人认为高价彩礼给男方家庭带来经济负担。
高价彩礼背后有何成因?吴海鹰认为,一方面在思想观念上,仍有一些人认为“彩礼是女儿身价的标志,彩礼越高女儿越优秀,彩礼要得少会让人笑话”。调查显示,有54.2%的人认为“好面子、随大流”是索要高价彩礼的第一原因。
另一方面,在婚恋市场中,有35.2%的被访者认为“娶妻难”是导致高价彩礼的第二原因。同时,农村地区有“媒婆”等婚姻中介从彩礼中“抽成”,也助推抬高了彩礼金额。此外,就治理措施而言,目前高价彩礼金额界定不明确,彩礼控制主要依赖基层管理者规劝。
建议在村规民约中加入“限高”规定
吴海鹰表示,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为此,她建议强化宣传引导,培育正确婚恋观。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志愿宣讲团作用,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村大喇叭、宣传栏等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培树一批群众身边自觉抵制高价彩礼的家庭典型,创作刊播一批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大力宣扬“不要彩礼要幸福”“婚后共同奋斗”的婚恋观,形成抵制高价彩礼的强大舆论氛围。
南都此前报道,甘肃、四川、宁夏等地市区(县)曾直接对彩礼、酒席花费制定标准,江西等地也曾为“零彩礼”新人举办移风易俗集体婚礼。
吴海鹰也提出,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基层指导。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题调研,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在村规民约中加入“限高”规定,提出具体约束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
此外,优化服务举措,完善激励机制。相关部门立足职能,搭建公益婚介平台,培育社会组织,为未婚男女提供免费婚介服务。完善婚嫁新风礼遇激励机制,汇聚各方资源为“零彩礼”“低彩礼”者提供集体婚礼、免费体检、创业担保贷款等暖心支持服务。支持村委会继续用好“红黑榜”“积分超市”等治理方式,激发村民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内生动力。
吴海鹰还建议,紧抓重点人群,力促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将婚丧嫁娶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述评、晋级晋职、监督管理中,落实有关承诺、报备制度;指导基层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贤等作用,引导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制定“媒婆公约”等,杜绝高额回扣。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
彩礼是一种婚俗,是男方赠送给新娘和新娘家人的财物。
在中国古代,彩礼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周礼》规定:“娶妻,女之先赋不过三十,乃谓之贱妻。”
《礼记》也规定了不同等级和社会阶层应该给予的彩礼,比如大夫应该赠送牛、羊、豕、禽鱼等家畜,士人应该赠送铜器和铁器等物品。
而在明清两代,彩礼制度更加具体化,特别是明朝末年和清朝初期,彩礼财物大多由黄金、银饰等名贵物品组成。
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婚恋观念的改变,现代的女性更加追求男女平等以及经济独立。
有一些男生也因为自己要在婚嫁中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而不堪重负,因此对彩礼应不应该收,应该给多少彩礼,怎么给,彩礼怎么花,提出了很多质疑。
那么,彩礼问题应该怎么谈才稳妥呢?
01
彩礼的意义,不是只看重财富的多寡,而是看重礼数和心意。
因此,在讨论彩礼问题时,双方要先明确自己对彩礼的基本态度,理清彩礼的作用和意义。
比如有些男生会认为彩礼是一种恶俗,女生不应该收彩礼;而有的女生认为一定要收彩礼,才能够看到男生对自己的诚意。
有的女生认为彩礼是对自己生育损伤的补偿,而有的家庭会认为彩礼并不重要,现在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可以不要彩礼。
有的人会认为彩礼是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财产赠予,是为了表达对女方的感谢;而有的人会认为彩礼是男方父母对孩子即将成立新家庭给予的经济援助。
所以收不收彩礼是一个基本且绕不过去的问题,两家要先就此达成共识,才有后续可谈。
其次,关于彩礼的用途也应当达成共识。
比如在某些地区,彩礼是用来支付婚礼相关的费用,而在另一些地区,彩礼主要是用来表达男方对女方的爱意和信任。
有的人虽然认为这是一种对女方财产的赠予,但这份彩礼是女方父母支配,还是女方个人支配,也是一个蛮重要的问题,这就需要男女双方商量解决。
最后,假使两个人婚后家庭出现了矛盾,这笔数额较大的彩礼应该怎么处理,也要达成共识。
比如,如果婚结不成了,女方应当全额退还彩礼,还是退一部分彩礼?
又或是根据婚姻的阶段,比如有没有生孩子,共同生活了几年这样的情况,酌情退还彩礼或者概不退还?
有一位来访者小林,曾就婚前彩礼能否返还这个问题和我进行了讨论。
小林是一位家庭条件不错,能力也比较强的公司小领导,他在结婚时,向女方家付了200万元的彩礼并准备了一处房产作为婚房。
婚后几年,两人感情也比较不错,育有一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两人却被现实打败,慢慢形同陌路。
后来他在发现自己的妻子有了外遇后,与妻子决裂,并要求妻子返还他的婚前财产,其中就包括了200万的彩礼和这套房产。
因为彩礼数额庞大,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最终还是通过调解,两人达成了女方可以退还一部分彩礼的协议。
若曾经相爱的人要闹到这般田地,也应不了中国人说的“好聚好散”了。
所以关于彩礼的事情,还是尽早说清楚,谈明白比较好。
02
彩礼的数额,无论在网络上还是现实中都是一个被经常谈论的话题。
男生怕女方狮子大开口,借此敛财,女方也怕男生不肯付出,看不到对方的诚意。
因此,在谈彩礼数额时,双方一定要达成共识,并且女方不能因为男方答应了给彩礼而觉得可以任意拿捏对方,随意更改彩礼数额。
在某论坛看过一个案例,女方是单亲家庭,男方家庭条件比较好。
两家商定婚房、装修、婚宴等事宜,全部由男方负责,并给女方16万的彩礼,但这个彩礼要求女方带回到两人的小家庭。
初时女方母亲是同意的,可过了几天,女方母亲反悔,认为彩礼钱应该是给自己的,并且把彩礼数额提高到20万。
女生为此感到苦恼,但又不敢忤逆母亲的意思。
尽管男生家庭条件好,父母有社保,不用操心养老问题,但男方家庭为了他们结婚这事,已经在经济上付出了很多。
而且男生也表示可以离开他自己的家乡,跟随女生去她的城市定居。
而自己家里并没有为自己结婚付出什么,并且因为母亲没有社保,未来还要负责母亲的养老问题,她觉得双方付出很不平衡。
从情分上讲,母亲一个人拉扯她长大,母亲买了房子也写了她的名字,要彩礼也好,日后给她养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站在男方的角度,未免会觉得女方为这桩婚事付出得太少,而且反复抬高彩礼数额。
给的彩礼也没有对两个人小家庭有所帮助,反而被女方家长收入囊中,很难不觉得自己就像个冤大头。
网友也是众说纷纭,有说女生“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母的养育之恩都不念了!”
也有网友说:“男生这不是纯纯冤大头嘛,跑到女方家里又出钱又出力的,女方家里什么表示都没有!”
对于上述事例,其实男方已经答应了给16万的彩礼,已经商量好的彩礼数额如果再随意更改,就变成女方的诚信问题和人品问题了。
因此最合乎情理和能扭转局面的做法,是女生和母亲商量,说定了的数额就不要再更改。
而关于彩礼钱,是给女方母亲还是女生自己带到小家庭,应当小夫妻共同商量出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方案。
然后再各自去给双方父母做工作,比如女生带一部分回小家庭,给女方母亲留一部分。
其实,对于彩礼数额以及怎么支付的问题,每个家庭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
但最重要的是两个家庭相互包容和谅解,不论哪方付出多,哪方付出少,双方家庭都愿意尽量协调。
毕竟都是为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只要是抱着这么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有商量的余地。
03
我有一个来访者,最近也是饱受彩礼风俗的困扰。
他说女方要求自己订婚时要出九万九,结婚要出十一万多,以及五金等。
他觉得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表示自己这边的风俗就是订婚两万八,结婚六万六或者八万八。
女生觉得他没有诚意,不可能答应和他结婚,还是趁早散了比较好。
他听完表示:“你们家提出要这么多彩礼,那你们打算随多少嫁妆呢?”
女方却直接表示很无语,不希望再跟男生谈下去,回答说:“不知道怎么说,没必要谈下去了”。
在我看来,这个案例里的女方在谈婚论嫁时,明显没有在诚心沟通。
当男方表示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的时候,女生一没有考虑到男生的经济实力,二没有在嫁妆问题上作出解释和回应,而是急于通过分手来要挟男生付出。
这实在不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值得推崇的做法。
在向对方索要彩礼的同时,提出自己会随嫁妆,或者采用“回礼”的方式过一个礼节,才是能够让双方都舒心的方式。
我有一个朋友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九万九的彩礼,而女方父母回了三万三,实际上相当于男方出了六万六。
这在当地的彩礼价格中并不算离谱,还保全了两家人的面子,确实是一个好的做法。
男女在商量彩礼的时候,一定要商量好随不随嫁妆,“回不回礼”,以怎样的形式随礼等这样的问题,才不会在礼节上有所缺失,从而导致双方的不愉快。
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经历了一番探讨后,能在这件事上达成共识的情侣,才能在迈入婚姻的过程中少走一段荆棘之路。
两个新人一定要先达成共识,在对方父母和自己有观点冲突的时候,尽量协调解决并坚持主见,才不至于因为彩礼问题导致感情破裂。
作者|謹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长期研究心理学,并关注自我认知、情绪管理、亲密关系、原生家庭等课题。能够帮助读者分析情感奥秘,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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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公众号
近年来,“天价彩礼”问题屡屡登上热搜,男女登记结婚后已经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的彩礼能否退还?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2018年初,小强(化名)和小兰(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为与小兰结婚,小强一家按习俗给了小兰含三金、见面礼等在内的彩礼共计18万元, 2022年2月双方登记结婚。但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小兰无法忍受小强沉迷赌球、与她人“暧昧”等问题,小兰便在2022年4月提出离婚,之后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强为挽回夫妻感情向小兰出具保证书,承诺要好好工作,不再赌球等,小兰被小强真诚的道歉打动,也想再为两人的未来“赌一把”,便撤回了离婚申请。然而,小强并没有践行自己的承诺,小兰逐渐对这段婚姻死心, 2022年8月两人再次争吵后分居生活至今。2023年3月底,小兰向蔡甸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案件审理
经承办法官庭前与小强电话了解,小强表示,其同意离婚,因为两人的夫妻感情已被争吵和长期分居消耗殆尽,没有和好的可能,但当时为了结婚,他父母拿出5万元并从亲戚处借款13万元合计凑了18万元作为彩礼给了小兰,然而双方只在一起生活五个月就离婚,“要离婚可以,但至少要退还13万元彩礼”。据了解,双方此前虽已多次自行协商彩礼款退还问题但均未果,双方父母及亲戚也牵涉其中,两个家庭之间的恩怨愈演愈烈。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纷争,防止矛盾激化,法院注重加强本案的调解工作。
但在调解当天,两人刚一见面便开始争吵,加上小强父母与小兰亲朋的“助阵”,调解现场吵成“一锅粥”,承办法官只能“背对背”进行调解。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尚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未形成稳定的家庭关系,且因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已属“死亡婚姻”,双方目前的主要争议为返还彩礼及数额问题,承办法官牵住这个“牛鼻子”着重调解。
然而,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小强坚持认为其已经支付了18万元彩礼,还贷款给小兰买了一辆10万余元的车(尚有1万余元贷款未还清),婚后共同生活五个月就付给小兰28万余元,自己“亏大了”,坚决要求小兰返还13万元以偿还其父母向亲戚借的彩礼款 。而另一边小兰也很委屈,数次红了眼眶,她陈述两人结婚后,小强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家里的开销主要由她承担,此外男方对婚姻不忠诚,还喜欢赌球,过去的一年里她的委屈和压力无以言表,而且彩礼款大部分已经用于筹办婚礼、购置家具家电及家庭生活开支,所以她只能把婚后购置的轿车(残值约3万元)给小强。但小强现在急于偿还借款,并不想要轿车。
由于小兰和小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为兼顾双方利益,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说服小兰返还彩礼款,并综合彩礼数额及家庭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本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就返还数额反复与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兰自愿当庭返还小强彩礼8万元,婚后购置的轿车归小兰所有(贷款由小兰偿还)。拿到调解书后,小兰如释重负,“谢谢法官,多亏你们做工作,这个事才能圆满解决”,小强也对结果表示满意。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解对立情绪,不仅实现“案结事了”,而且帮助小兰和小强解开了心结,放下了过去的恩怨,他们又重新添加了对方微信账号,真正实现了“人和”。
法官提醒
从社会常理和风俗习惯来讲,一般男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女方或其家庭成员彩礼(礼金、贵重物品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形成稳定、长期的共同生活,若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共同生活(此处的“共同生活”应理解为夫妻双方主观上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客观上一起负担夫妻义务、家庭职责,形成长期、稳定的生活状态),或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则给付方在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同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若经过长期共同生活,彩礼大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时要求全额返还彩礼就有悖于公平正义原则和公序良俗。
至于返还彩礼的数额,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数额及家庭收入水平、彩礼的实际用途和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生育子女、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数额,以兼顾、均衡男女双方的利益,彰显公平正义原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提醒,彩礼重在“礼”而非“财”,婚姻不能成为敛财的一种方式,彩礼给付要以自愿为原则,法律严禁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就给付方来说,给付彩礼时要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量力而为,不要让高价彩礼成为日后生活的沉重负担,避免离婚时再因返还彩礼引发纠纷,“情伤”再添“心堵”。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供稿:民一庭
婚姻法孩子随女方姓?婚姻法 孩子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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