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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打处理程序(家人被打怎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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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7 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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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宁德市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1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这位被掌掴的女孩坚决不和解就是帮助普通人的义举。任何一个人愿意花时间去维护正义都是高尚的,这样的人值得赞扬值得奖赏。但是一没有门道二能力有限,只能期待有人做这个事情,比维护正义更重要的是奖赏正义。

事件概述:

事发时间:五一假期(5月2号)

事发地点:四川成都

事发经过:这名女子独自乘坐高铁时,后排(后排的3个座位坐了2大2小)的几个熊孩子玩游戏时,多次脚踢女孩的椅背。女孩忍了很久后,还是不堪其扰。于是女孩提醒孩子不要撞椅背,并投诉孩子家长管一管。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谁知这几位“熊家长”非但不制止教育自己孩子,反而恶语相向。更过分的是,熊孩子家长甚至动手打了女孩。女孩不堪其辱,愤而反击还手。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车上不少乘客也都觉得熊孩子家长实在过分,其中一名东北大哥还仗义直言,怼的熊孩子家长哑口无言。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被掌掴女子坚决不和解,警方认定为互殴

事发后,双方各执一词。

被掌掴女子在短视频平台讲述自己的遭遇,引起全网热议,引发很大的反响。

熊孩子家长要求女子删掉视频,女子不同意,打人家长5月2日晚在四川江油报了警并做了笔录。

女子感觉委屈,5月4日,在四川成都二次报警。

女孩不同意,于是打人的家长恶人先告状,先报了警,5月‬2日晚11点,女子被传唤至江油市一派出所做笔录。

女子被传唤到成都一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在已经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从晚上8点,到凌晨3点半,7个半小时之中,警察用很长的时间劝‬女孩选择和解。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女子最终坚决不接受调解。事件被警方认定为互殴,熊孩子母亲被罚款500元,而‬女子被罚款200元。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5月7日凌晨,当事女子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女子被打还手为何被认定为互殴?

说实话老百姓最不能理解的就是难道被打了就只能承受不能还手吗?只要还手了就会被定为互殴,认定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完全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就像这个事件当中的很明显是孩子的父母首先挑起了争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打的人还手难道也错了?真的让人很难接受和理解。难道老百姓面对人身攻击的时候除了报警,被动的挨打就就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因为这样的方法即便最后得到了赔偿,但是心里不好受啊,自己明明没有错却被别人打了,还不能还手,这真的没道理啊。

这样的做法明显就是告知老百姓你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然后去找家长评理。

先动手打人者罚500,还手的罚200。

今后很多人遇到这种事是不是就先下手为强,毕竟不差那300块啊!

正当防卫,关键在“防卫”,目的必须是防止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受到侵害,不然就不是正当防卫。

问了专业法律的朋友,解释如下:

判断互殴还是正当防卫也简单,就看你的还击是为了报复对方,还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侵害。

如果还击是为了报复,那显然具有伤害对方的故意,就不可能是正当防卫。

这次事件中,后座孩子多次踢女孩座椅,女孩忍无可忍说了几句,熊孩子家长辱骂并先动手打该女子,之后女子愤而反击。

此刻的还击,目的是报复还是防卫,一目了然。

对方孩子母亲打女孩一巴掌,女孩有生命危险么?没有。

女孩没有别的救济途径了么?有,她可以跑,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旁人求助。

可见,女孩不具有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

在完全有条件通过其他方式避免自己继续受到侵害的时候,她选择了法律最不支持的以暴制暴方式——还手。

​这就是报复:你打我了,我不愿意吃亏打回去。

这一刻起,女孩就失去了主张正当防卫的一切理由。

这就是互殴。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和我一样很无奈很愤怒。女子的遭遇很能引起大家共鸣,我们都希望这样的还击是正义的,而不是被定性为互殴。

很遗憾,我问了所有身边的法律行业的朋友,一致认定这就是互殴。

对打人者是否量刑太轻?

我觉得大家可能忽略了一点,认定互殴,我认同,双方罚款的处理我也认可。

但是,对先打人者是不是有可能还有补充的处理方式?

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我查了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说: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的疑问,警察认定互殴,女孩罚款200元,那是不是也可以在对打人者罚款500元的基础上,再拘留5到10天?

甚至,警察是不是可以判定打人夫妻是“寻衅滋事”,然后罚款加拘留?

如果有懂行的,也欢迎批评指正!

现在的情况是,无论是女孩本人,还是普通大众,都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满意。大家认为现在的处理方式,就是各打五十大板,是“和稀泥”的做法。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会助长打人者的嚣张气焰,压制被害人的自我保护血性。

而如果能通过寻找其他的处理依据,从重处理先动手打人者,就能有一个几方都满意的结果。

为何花7个小时劝当事人和解

关于这个点,我问了从警的朋友‬,他的回答是‬:警方只能先试图劝解双方当事人调解。

因为这个案件不复杂,一旦定性,就是互殴,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影响。

当然,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基层处理纠纷,一般来说是先两边和稀泥,让双方和解,这样案件就能消解,在指标考核上少一个数字。

女子也说了,从当晚七八点一直到凌晨三点多,就在做笔录。其实,这么一件小事情,又有视频拍摄什么的,还能找些证人,笔录用不了这么长时间。这么长时间,应该是促成双方和解,两边做工作。只是没想到两边都硬气,就是顶着不和解,“逼”着进入下一步——依案件程序处置。

不过办这种案子,地方派出所是很有经验的。

地方一般这样办:双方都动手,跟谁占不占理没关系了,互殴是逃不掉的。首先说明利害关系,可以调解,告知如果不愿调解的话,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都可以处以拘留;单单这一下就可以吓到两边;基本上都同意,吃亏的接受道歉与赔偿,签字走人。

偏偏这边又是是性子刚烈的,不愿接受调解,一方不愿意,就没办法和解;遇到这种情况,两边都要处罚,但是,就这种情况,是必须要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那这样办,你众目睽睽下先动手,扇人家小姑娘一大耳刮子,是必须要拘留的;而对方还手,虽同样违法,但处罚力度是要轻很多。

如果正常的处罚是,先动手的,处三日行政拘留;还手的,处五百元罚款。

都是治安处罚,一个拘留一个罚款,处罚力度都是在治安管理法条款规定以内。

我保证这小姑娘不会提起行政复议:花500块让打人者蹲拘留所,值。

法律之外的一些个人看法

这次警方对互殴的认定,我个人觉得是机械执法的表现,虽然合法合规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实质上传递出这样的信号:你在外面被人打了,也不能还手,只能寻求警察介入。

这种被打了还要求冷静不能还手的,是不符合人性的。我就想问在处罚结果上签字同意的领导,如果你的家人在外面被人打一巴掌,你是不是也让家人冷静,绝不还手?

每一位执法者都要设身处地想想,自己作出的这个结果,是不是合理,如果发生在身上、自己家人身上,你会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吗?

当然,法律问题毕竟咱们也不是专业的,就不再过度分析解读。

我以一个孩子父母角度看,如何能最小代价全身而退,还是有点自己的看法的。

高铁掌掴事件后续:打人夫妻哭求和解,女子不服互殴判定申请复议

这个熊孩子一家,如果在事情发生后,在进派出所之前这个时间段。

这对夫妻如果能身段柔软,付出足够代价,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是代价最小的。

二进派出所了,在调解过程中的这个时段。

找到中间人,最大限度做对方的工作,而不是依靠派出所压人,这里付出的代价应该是次一级小的代价。

三派出所给出处罚,基本各打五十大板,表面上看,这对夫妻占了便宜,实际上这是代价最大的一个结果了。

随后引发舆论热议,至此,这事儿不是他们之间的问题了,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对结果是否满意,要看公众的认可度,现在大家不认可,这对夫妻会输的底裤都剩不下。

愤怒的公众会把这对夫妻的底裤都扒下来,以后的前途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这才是他们付出的最大的代价。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一种极其残忍的行为,丈夫虐待妻子更是严重的问题。如果妻子遭受丈夫的虐待,她不应该忍受这种现象,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她的家庭。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首先,妻子需要寻求专业给予帮助。她可以联系当地的家庭法律援助组织或律师,咨询她的权利和法律程序。这些机构和专业人士将为妻子提供支持和建议,帮助她制订一个行动计划,确保她的安全。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其次,妻子应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她可以告知邻居、家人和朋友她的处境,这些人可以提供帮助和支持,确保妻子不会孤单一人面对困难。如果情况变得迫切,她可以考虑离开暴力行为发生的地方,暂时住在朋友家或临时收容所里,避免暴力再次发生。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此外,妻子可以寻求法律救助。她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保护令,以确保丈夫不会再次对她进行暴力行为。如果丈夫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妻子应该向警方报案,追究丈夫的法律责任。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妻子需要保持冷静并坚定信心。家庭暴力往往会给妻子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创伤。但是,妻子必须意识到,她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不是无助无能为力的人。她应该保持冷静、坚定信心,并相信自己有能力摆脱家庭暴力的困扰。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应该怎么办

在结束这篇文章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家庭暴力是一种非常严重的问题,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和爱护,而不是相互虐待和伤害。妻子不应该忍受丈夫的暴力,而是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她的家庭。

何谓霸凌,家长和孩子遇到后处理的方法

前段时间我儿子面对了一次霸凌,于是我将那次处理的过程详细的写了出来,其中描述了事情的经过,也写了我作为孩子家长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方法,最终我拿到了我当时预想的结果。


事后,这篇文章成了我的第一篇爆文。有很多朋友留言,其中就有一些同样自家孩子遇到被欺负的家长询问我该怎么办。


可见,孩子遇到被欺负、被霸凌的情况很多。

有的家长就是主张要以暴制暴,有的家长就明确表示自己不知道怎么来处理。

于是,我就有了想写一篇文章来对霸凌的全面描述和学习到的处理方法,以便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霸凌的概念

霸凌” :通常是指人与人之间权力不平等的欺凌与压迫;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或者是因嫉妒等个人原因对其进行辱骂和讽刺。


“霸凌”是音译英文“bully”一词,指恃强欺弱者、恶霸,中文音译同时也兼具了意义。霸凌是一种有意图或无意图单纯习惯性的攻击性行为,通常会发生在力量(生理力量、社交力量等)不对称的学生间。


较常被接受霸凌的定义是挪威学者Dan Olweus的定义:「一个学生长时间并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


与霸凌相近的还有欺凌。

欺凌,指欺压;凌辱;欺辱。欺凌行为是指施害者对被害者进行经常性的或者持续一段时间的恶意行为。这种恶意行为包括:肢体,言语或非言语性的伤害。


现在校园内来形容这些暴力,用得更多的是校园欺凌。

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从上面的定义来看,其实霸凌和欺凌的定义差不多。都在定义中提及到了施暴者通过肢体、语言等暴力来对受害者实施伤害。它们字面上给出的定义都是一种状态、行为。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学生欺凌的定义除了描述了这种状态、行为,还阐述了相应的后果。


老莫认为,它们说的都是同一个事。所以在文章里,我都会以霸凌来进行写作。


霸凌的表现

霸凌并非为偶发事件,而是指长期性,且多次发生的事件。通常被霸凌的学生,会重复发生,并不只一次地被欺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校园欺凌是一种在学龄儿童中发生的、违背他人意愿的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在这里强调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是对学生欺凌做了定义,但欺凌的主体不仅仅只有学生。欺凌可以发生在教职工对学生、可以发生在社会人群对学生、可以发生在成人之间,还可以扩大到发生在自然人对自然人之间。


所以后续的文章中,我主要是讲未成年之间的霸凌。

不管是霸凌还是欺凌,暴力行为的实施都是多次、重复发生的。


霸凌是以多种形式存在,

第一、暴力霸凌:肉体上的殴打行为、肢体接触如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和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


第二、言语霸凌:辱骂、嘲弄、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散布谣言等言语行为恶意中伤;


第三、社交霸凌:团体排挤、人际关系对立;


第四、网络霸凌:主要是歧视性的网络信息、散布不实言论;。


未成年之间的霸凌多发生在上下学途中、午休时间及课程休息时间、体育课时间、学校厕所、校车。


霸凌的危害

当未成年之间霸凌长期、反复发生,且针对的个体为单一某个未成年时,该被霸凌者,容易出现身体伤害、成绩下降、人际关系疏离、造成心灵创伤扭曲,让人变得自卑、敏感、胆怯、懦弱、孤僻,严重者厌学、逃学、逃家、抑郁、甚至是自杀。


别以为只有被霸凌者会受到伤害,其实霸凌行为对实施霸凌的孩子同样也有影响。

长期实施霸凌的孩子,往往比较骄横、偏执、自我,具有攻击性。

有数据显示,具有实施霸凌行为特质的孩子在成年后酗酒现象、犯罪的比例都有提高。


霸凌的预防

首先从大局方面来看,国家层面上,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包含对“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的规定,这些法律文件从人权、未成年人保护等角度出发,对“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所以,首先作为学校、作为家长,我们都要了解这一块的法律法规。只有当自己知道了规则,才能更好的去遵守和维护。


其次学校是未成年人呆得最多的地方,所以学校里面的责任不可谓不大。

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监控,对孩子的霸凌行为制定干预方案;

可以设置相应的老师来专职处理;

对老师进行该方面的教培,首先让老师提高识别和应对霸凌的能力;

同时对学生进行宣导,教会孩子什么行为是霸凌行为;教会他们在面对霸凌时要怎么处理;

如果霸凌发生了,及时介入与孩子进行交流安抚,尽力去降低霸凌对孩子的伤害;

适当的时候可以开展家长培训,比如在家长会的时候对该方面进行宣讲。


作为家长,最基本的是自己要有识别霸凌的意识和方法。

别等到孩子来跟你说的时候,你以为是小事,对他不分青红皂白就是批评打骂。

在自己孩子没有遇到过霸凌前,家长可以向孩子解释什么样的行为是霸凌;教会孩子应对霸凌了要怎么处理。


还有一点,我认为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要了解孩子的动向。

我一般下班后吃饭的时间里,会和孩子聊一下他今天的情况。一是加强父子间的情感沟通,二是了解他的日常情况,从而知道他有没有被霸凌。


怕就怕孩子与父母之间不愿意沟通,即使在外面受到了霸凌也不告知,那这样的话,会错过最佳处理时效的。


霸凌的处理

如果霸凌发生了,那要怎么处理呢?这里老莫分了几个情况和几个场景来给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一、霸凌行为发生在学校

由于霸凌行为发生在学校,孩子是第一处理人。

所以被霸凌者当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如果是被如果是实施暴力,我则是教孩子首先尽量规避和逃离,如果已经无法避免了,且已被对方实施了暴力,那就要勇敢反击。

反击不是为了与对方殴打在一起,是让其做正当防卫。

如果是面对多人的暴力行为,肯定是要孩子尽快逃离,去寻找老师的帮助。

当然,我对上面的行为描述是最极端的,但只要发生了冲突,建议都让孩子去找老师介入。


如果是霸凌行为是言语行为,那同样是让孩子在听到的第一时间,就向老师反映;

告诉孩子面对这样的情况,强烈要求对方道歉。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要求在全班同学面前道歉,要求对方书面保证等。

孩子的态度强硬,是可以反馈老师对事件引起重视的。


二、霸凌发生在校外

如果发生暴力行为在上下学途中,我教导我孩子首先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根据路上的情况来寻求帮助。

从自我保护角度出发,优先选择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万一发生极端情况,我则是让我儿子向任何路人、路边商店的老板去寻求帮助,并在之后立马电话联系我们。

如果没有电话,就向别人借手机来打电话。我之前就让孩子牢牢记住了我和他妈的电话号码。


三、家长的介入

当孩子向你诉说某一件被欺负了的事时,家长就要根据其所说的事情来判断他是否被霸凌;一旦是霸凌,那就要第一时间介入


因为你要意识到,孩子在向你诉说时,其实他就是在向你寻找帮助。


像我上次处理我儿子被霸凌的事情,我就是在饭桌听他说起。

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霸凌时,我就在当下明确表态要去处理,也确实是在吃了饭后就立马去处理了。

事后,孩子对家长的信任感明显增强,也能感受到家长帮他解决麻烦后的那种喜悦之情。


建议家长在第一时间,是先向孩子问清楚当时的情况。

但也别太轻信孩子的每一句话,最好是寻得相对应的证据

因为事情还针对了另一个孩子,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就贸然就责任归咎于对方,一是说服力不够,二是容易引发家长双方的矛盾。


我上次处理时,就是先去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视频。

从视频里看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并根据孩子所说的,我进行了验证。

在核对过错后,我才拿起电话报警。


上次很多朋友留言说个人拿不到监控。

在这我说一下,我是调取的小区监控,并非马路上的监控视频。

作为业主,有权向物业调取监控的权利,但需要正当理由,也需要按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去做。并不是说业主完全没有调取监控的权利,有的说要警察在场才能。

如果物业管理要求警察到场,那就按物业公司的要求去办即可。


事态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家长介入一般只是给对方施压,让对方进行赔礼道歉。

在这里要说一下,家长对待事件的态度很重要。

如果家长态度坚决,而不是软绵绵走过场,会让对方孩子意识到其惹了一个不好惹的人,也会让对方家长意识到他自己的孩子犯的错比孩子自己所说的要严重,从而会再教育。


某种程度上讲,家长的出现就是一种威慑。


但如果事态严重,孩子受了伤,那肯定是报警。建议是直接拨打110,这样报警中心会将警情发给相对应的辖区派出所出警,这样会有报警记录的。


事态严重的,可以明确要求警察做案件受理,并要求索要报案回执。


孩子伤了的,报警后,肯定是要求去医院检查,后续根据伤情情况以及根据孩子年龄情况来做后续动作。


如果施暴孩子达到了相应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那该追究刑事责任就追究刑事责任;孩子受到了侵权伤害,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就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相对应的情况,要不要反馈学校,家长自行决策。


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第四十一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一)予以训诫;(二)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三)责令具结悔过;(四)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五)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或者进入特定场所;(六)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七)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九)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家人被打处理程序(家人被打怎么走法律程序)

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伤害如何处理?

虐待未成年人犯罪中,如何禁止被告人再次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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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1年10月2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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