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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假如某一天你有一天生了重病,需要花费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费用却只能延长几个月的寿命,你会选择让父母卖掉半辈子遮风挡雨的房子吗?换一个角度说,假如上重病的是自己的子女,你愿意用多年积攒下来的房子来换子女几个月的时间吗?房子作为你们唯一的积蓄,卖掉房子也只能拖延治疗时间,甚至你可能面临着后半辈子堆积如山的债务和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所,不卖掉房子就意味着自己的亲人就要离你而去。你会做何选择?
福州的小林患上了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治疗费用需要8000元,手续费需要上千万。为了治儿子的病,母亲决定将房产变卖。可是父亲并不同意,他认为儿子的寿命只剩半年时间,没必要治疗了。如果将房产变卖,他担心自己的生活状况以及未来的养老问题。即使变卖房产,也要分为三份,三人各拿60万,治疗超出120万的部分,他愿意补偿。为此小林的母亲向丈夫提出离婚。
对此,有的网友表示,父亲简直太冷血了,可以放弃绝境中的儿子,那么当妻子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也有可能放弃妻子,所以妻子提出离婚是对的。
有的网友则表示,如果是绝症,就算把房子卖了最多可以延长一两年的寿命,虽然父亲做出的决定很残忍,但是还是比较理性的。
从事件的本身来说,两个人的立场观点不同所以所做出的决定也是不同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宁愿倾家荡产,是出于本能的爱,她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离开人世,因此,想要拼尽全力赌一把,即使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是至少她尽力了,不会为自己的决定后悔。
而父亲的想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因为他知道就算把房子卖了,给儿子看病,儿子最多也只能活半年,到时候儿子没有了,他们年纪也大了,又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自己的住所,下半辈子该怎么度过呢?
话说回来,我们作为局外人不能真正体会两者做出决定的心情,而且他们的想法我们也能理解,试问有哪个父亲母亲能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失去性命呢?我们相信他们也有各自的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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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期间一方私自卖房,都是无效的吗?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期间私自卖房房有效吗?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崔寓翔律师解答:
房屋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这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以及我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6条第4项的规定,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也就是夫妻在卖房时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假如夫妻正在闹离婚、或者因情感问题正处于分居期间,一方擅自实施卖方行为,显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买房人在此种情形下仍然购买且尚未过户入住,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崔寓翔律师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所以假如上述情况变为一方擅自实施卖方行为,显然是非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但买房人已经合理支付价款且产权过户入住完毕,这时虽然卖方配偶起诉法院,但买房人依据物权法106条精神完全可以拒绝其请求。
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崔寓翔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办理案件涉案标的几十亿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巨大损失,经典案例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判例选中。崔寓翔律师热心公益,其组建了云南省最大的个人律师团队,团队成员数十人,业务涉足金融、保险、破产、不良资产收购、人身损害、婚姻家事等领域,其创建的诉无忧法律金融服务平台,致力于让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开创法律服务新模式。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却冒着寒风,顶着冷雨,拉开了“冬日攻坚”执行活动的帷幕。
东陆路,被执行人孙某居住的小区,小区道路没有路灯照明,只有居民家中偶尔亮起的灯光。执行法官和法警们摸索着向被执行人的家里走去。
被执行人孙某和妻子离婚,法院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孙某所有,但是孙某要向其前妻支付一半的房款,现在孙某住着房子却拒不履行判决支付钱款。面对上门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孙某的反应很平静,在法警的陪伴下,孙某来到了执行局。
孙某再三强调涉案房屋是自己的唯一住房,卖房后自己将流落街头。涉案房屋的市场价值近五百万,房屋一旦出售,孙某能分得售房款一半,大约二百四十余万元,靠着这笔钱,孙某还是能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的,但是他就是不肯卖房。
在训诫谈话中,法官再三向孙某说明拒不履行判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是孙某不为所动,一副要钱没有,卖房不可能的态度。经合议庭讨论,孙某被司法拘留。
再度出击
拖欠九十余万工程款
酒店经理被带回执行局
李某迟迟不肯履行判决,面对执行法官,又把责任一股脑推给了代理律师。反复思量,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找到法官要求和申请人协商,但是和解意愿毫无诚意。
经过法官的劝诫开导,最终,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了切实的转变。
在执行法官见证下,申请人和被执行达成了初步的和解协议,拖延一年多的判决终于看到了履行的希望。
对于陈年旧案
执行法官们毫不松懈
这天他们来到了浦东一家,拖延了九年仍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公司,通过查封财务室,让被执行公司见识了法律的权威,判决最终得到履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钱浩明 编辑:范燕菲)
细数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隐形资产,如何确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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