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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会讨论婚姻法吗(2020年全国两会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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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7 1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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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兰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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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70问 | 为什么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从1949年到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70年的风风雨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一切仁人志士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来自哪里?世界充满好奇,时代不断追问。

人民网重磅推出“70年70问”大型全媒体系列报道,寻找历史性成就蕴含的“中国基因”,破解历史性变革背后的“中国密码”。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纵观历史,没有妇女解放和进步,就没有人类解放和进步。”

“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这些掷地有声的话语,出自201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今天,我们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党和政府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权益、推动男女平等的伟大创举,在1950年便已肇始。

鸿蒙初辟,新中国首部法律诞生

1950年5月1日,首都20多万群众参加了庆祝劳动节的游行,伴随着激昂的口号、飘扬的红旗,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今天正式实施,它成为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

70年70问 | 为什么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于1950年4月16日公布,5月1日实施。资料图片

中国共产党对婚姻家庭法的重视可追溯到革命年代。1931年,毛泽东亲自签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便明确提出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原则,这些内容成为后来新中国制定《婚姻法》的重要参考。

1948年9月20日至10月6日,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在西柏坡召开。会议期间,刘少奇对邓颖超等中央妇委的同志说:“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

在会议结束的前一天,刘少奇到会作重要报告时再次强调:“现在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们现在就要组织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由邓颖超主持的婚姻法起草小组,小组成员都有着丰富的妇女工作经验,对广大妇女的疾苦有着很深的了解,她们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围绕法律条文展开了详尽的讨论。

起草小组成员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的罗琼在写给《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信中回忆道:“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中央妇委拟定出了婚姻法初稿。大约一九四九年三月初稿即从西柏坡带进了刚解放的北平。新中国成立后,邓颖超同志把初稿送交党中央。经过中央书记处讨论修改后,由党中央转送中央人民政府。”

新中国成立之初,封建婚姻制度与男尊女卑思想仍广泛存在,不幸的婚姻缠绕着无数中国家庭。据统计,从1949年7月至次年3月,仅在河南的部分县市,便有122名妇女被夫家杀害或被逼自杀。社会对婚姻法的需求愈发迫切。

在经历了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终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一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时代开启了。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竟然是《婚姻法》——这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在记者进行的街头采访中,有受访者在得知正确答案后惊讶地说:“新中国百废待兴,我以为第一部法律会跟经济或政治有关。”

1950年5月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指出:“正确地实行婚姻法,不仅将使中国男女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从几千年野蛮落后的旧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而且可以建立新的婚姻制度、新的家庭关系、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社会道德,以促进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发展。”

“为了安定社会和保障人权,与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作斗争,改造旧式的婚姻家庭关系,满足社会主义新型的亲属关系的实际需要,新中国亟待一部新型的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马钰凤解释道,“婚姻家庭事关每一个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关系整个社会的稳定。”

万事开头难,普及《婚姻法》

《婚姻法》实施后,效果立竿见影。据当时华东司法部统计,仅1950年下半年的婚姻案件便超过4万件,其中多数是女方因无法忍受包办婚姻、重婚、家庭暴力等主动提出的离婚案。当时福建有位寡妇名叫倩英,年仅29岁的她竟已被迫守寡13年,在得知《婚姻法》“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后,她毅然决定与自由恋爱的对象结婚。她在给《人民日报》的信中写道:“我已经战胜了旧社会给我的一切无理的压迫。”

上海妇女周阿珍9岁时便做了童养媳,17岁结婚。她常年受到丈夫和婆婆的打骂凌辱,1949年时曾试图自杀,幸而被人救起。1951年,阿珍用自己多年的积蓄给自己买了一只金戒指,丈夫朱宝龙便利用自己基层干部的身份污蔑阿珍是“反革命分子”,逼迫她向群众坦白,当月,阿珍自杀身亡。此时,《婚姻法》已经实施一年多,朱宝龙和他母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新中国《婚姻法》第一章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时任司法部部长史良解释说,要从不平达到平,必须加倍扶植实际处在不平地位的妇女,才能真正走向男女平等。《人民日报》的社论表达则更直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要推翻以男子为中心的‘夫权’支配。”

《婚姻法》颁布后虽成就斐然,但破除封建婚姻制度与男尊女卑思想并非旦夕之功。在其实施后3个月里,江苏某9个县仍有119名妇女被迫自杀或被打死。据当时《解放日报》报道,某些地方干部“故意拖延、为难,甚至干涉,压制离婚、结婚”。浙江金华有两位青年自由恋爱,却被村干部和民兵拘禁,说是“违反纪律”,女方愤而自杀;洛阳妇女王玉四次申请离婚,均被法院工作人员找借口不予受理,最终她惨遭丈夫杀害。

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之后几年间,一场场宣传与捍卫《婚姻法》的运动在全国展开。1951年10月,4个检查组奔赴全国,进行了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婚姻法》执行情况检查,了解了法律贯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一些违反《婚姻法》的犯罪分子受到了严厉制裁,以山西省为例,便有赵城县干部靳书田杀害妻子后被判处死刑、长治专区将15名杀妻罪犯判处死刑等案例。

1953年2月1日,周恩来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要求“展开一个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群众运动,务使婚姻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发生移风易俗的伟大作用”。一场持续数月的《婚姻法》宣传运动席卷全国,报纸、广播、电影、戏剧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都被用于宣传《婚姻法》。当时广为流行的评剧《刘巧儿》中唱道:“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

据统计,这次普法覆盖了全国70%左右的地区以及1.4亿成年人口。经过不懈努力,到1956年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查,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实现自主婚姻。

2018年2月,来自山东潍坊农村的黄洪浩、孟桂兰老夫妻进城拍了一组写真照,作为他们二人的50年金婚纪念。孟桂兰告诉记者,他们结婚时,包办婚姻在当地已不常见。如今,黄老先生已经过世,他们的金婚纪念照依然摆在窗边。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维系了家庭的和谐,奠定了社会发展的基础,其立法精神至今影响巨大。

一部“活”的法律

新中国首部法律《婚姻法》的诞生,在全球也算领先——意大利直到1970年,才立法允许离婚;我国香港地区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才彻底废除纳妾陋习。但面对各种新问题、新挑战,《婚姻法》没有满足于已有成就,而是始终坚持自我革新,与时俱进,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至今,这部法律已在1980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改,并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多个司法解释。

《婚姻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例如,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婚姻法》,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条件。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曹子燕主任律师告诉记者:“1980年正是改革开放后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离婚实质条件的确立为社会大众追求婚姻自由、离婚自由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2001年4月28日,再次进行了33项修改的《婚姻法》实施,并沿用至今。其中“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尤为醒目,这是中国首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婚姻法》的领衔下,2005年,“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法不入家门”成为了过去式。

70年70问 | 为什么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

《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同样保护男性。制图:邱炯

“《婚姻法》及《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同时,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张文韬律师说。

除了修改法律,司法解释也发挥着相应作用。

面对新世纪以来愈发增多的天价彩礼现象,2004年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予以规定,有效避免了一些男方家庭“因婚返贫”。2019年8月6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集体婚礼。32对响应“零彩礼”号召的新人,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余江区平定乡党委副书记卢静告诉人民网记者,当地农村曾饱受天价彩礼之苦,如今通过宣传《婚姻法》等法律,这一恶习已被有效遏制。余江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清华说:“《婚姻法》为我们抵制天价彩礼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2016年5月,一篇名为《婚姻有风险,领证需谨慎》的文章在微博刷屏,阅读量超过600万。文章作者兰瑾是一位泉州女性,她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她借款300多万元。二人因其他原因离婚后,女方才得知这笔债务的存在,当地法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判决她承担这笔夫妻共同债务。

据曹子燕主任律师介绍,“第24条”有力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有效遏制了当时存在的一些夫妻恶意逃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但也出现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权益的情形。

记者注意到,在此类案件中女性更容易“被负债”,据今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显示,男方要求女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况在涉夫妻共同债务家事案件中占73%。

面对社会各界要求修改“24条”的呼声,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解释》)对外发布,确立“共债共签”原则——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强调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离婚“被负债”成为历史。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在人民网撰文指出,《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书记关于注重和保障家庭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和措施,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司法为民情怀和与时俱进的精神。

从两次大规模修改,到连续出台多个司法解释,再到及时修正“24条”的不足,我国《婚姻法》面对快速发展的中国社会不断抛出的新问题,努力自我革新,紧跟时代脚步。这正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显著的科学性——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够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人权的伟大成就,未来的更高期盼

《婚姻法》诞生69年,中国男女平等事业成就斐然。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指出,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

2012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成为党的施政纲领。2015年9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从中可以看到:全国女性就业人数占总数的45%;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52.1%和51.6%;中国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的10个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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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制图:李丹阳

对妇女权益的保障,也是中国重视人权的一个缩影。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交出了这样的答卷:“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贯彻落实。颁布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提高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所占比例,全国党政机关中女性干部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2.2万名提升至2017年的190.6万名,占干部总数的26.5%。切实保障妇女参政议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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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制图:李丹阳

立足成就,放眼未来,在保障妇女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方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被寄予厚望。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表示,完整的民法典预计将在2020年3月提请审议。6月25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正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相较于现行《婚姻法》,这版草案有诸多新增亮点,例如,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增加离婚冷静期、完善离婚赔偿制度、删除“计划生育”、确立日常家事代理权等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雷明光告诉记者,结婚制度改革问题、夫妻财产知情权问题、离婚率不断上升问题、夫妻债务问题、子女问题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未来的民法典积极应对,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典,将使得民法与婚姻家庭法体系内外更完整。

从《婚姻法》到“婚姻家庭编”,名字的变化与内容的扩充,无不彰显着“家”在中国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正如习近平书记曾经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

处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时间节点,我们展望未来——一幅婚姻家庭生活更加幸福、男女地位愈发平等的社会图景,正徐徐展开在我们面前。

来源: 人民网

编辑:汪双申、严远

穿越《婚姻法》七十周年 感受“执子之手”背后的历史变迁

穿越《婚姻法》七十周年 感受“执子之手”背后的历史变迁

你知道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吗?

70年前,被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70年时光流转,《婚姻法》也在变迁。70年来,在《婚姻法》的框架下,东阳的婚姻家庭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婚姻自由观念深入人心,反家庭暴力成为社会共识。一个个婚姻故事,一幕幕家庭场景,折射出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步。

与此同时,东阳市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婚姻管理制度,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为每一个家庭的健康幸福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打碎“枷锁”,妇女迎来新时代

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包办、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畸形婚姻因此长期合理存在。

曾经流传的有童养媳、纳妾、典妻、卖妻、换婚、插花婚、抢亲等,其中对女性的身心健康和一生幸福危害最烈的便是“童养媳”。“童养媳”在东阳俗称“养媳妇”,指女子未成年便被卖(送)到夫家生活,有了名分上的丈夫。沦为童养媳的女子,除少数得到夫家善待外,多数度日凄惨。有经常被呵斥打骂或不给饭吃的;有被视作牛马使唤的;也有未成年就被强迫“圆房”(东阳俗称“并铺”或“合枕”)的;甚至有的被折磨至死或自寻短见。

婚姻不自由是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社会对《婚姻法》的需求愈发迫切。这也就不难理解,新中国百废待兴,但第一部法律并不是经济或政治类,而是《婚姻法》。

在经历了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终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一个“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时代开启了。

《婚姻法》共8章27条,通篇贯穿四个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这部法律不仅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有家庭关系的根基,造就了许多幸福美满的家庭,还将广大妇女从封建落后的思想意识和陈规陋习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婚姻法》实施后,效果立竿见影:从1951年至1952年8月,东阳县离婚1856对,解除婚约333人,童养媳回娘家393人,寡妇改嫁518人,自由结婚1852对,尼姑还俗10人。

两次修改,关注离婚和家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法》面对各种新问题、新挑战。至今,这部法律已在1980年和2001年进行过两次修改,并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多个司法解释。为了保障《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先后于1955年、1980年、1985年、1994年、2003年批准出台了五部行政法规。其中,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时提交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做法,是婚姻登记制度的重大创新。

每一次修改,都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例如1980年第二部《婚姻法》颁布时,结婚自由已经基本实现,因此,这部法律更加重视离婚自由,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是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对实现离婚自由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部法律将法定婚龄从“男二十岁,女十八岁”,修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01年,进行了多项修改的《婚姻法》实施,并沿用至今。其中“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尤为醒目,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此后,2005年,“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法不入家门”成为了过去式。

值得一提的是,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民法典草案。相较于现行《婚姻法》,这版草案有诸多新增亮点,例如,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设置离婚冷静期等等。

穿越《婚姻法》七十周年 感受“执子之手”背后的历史变迁

开设专展,婚姻登记“有看头”

婚姻登记是执行《婚姻法》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国家指导和监督婚姻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问题的重要法律程序,也是婚姻当事人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1950年5月1日,《婚姻法》公布后,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浙江省婚姻登记暂行办法》,明确1951年1月起实行婚姻登记。结婚、离婚和复婚登记,城区由县内务局民政科办理,乡镇则由区公所办理。1955年,婚姻登记由乡镇人民委员会办理。1959年1月起,东阳县内务局民政科不再办理婚姻登记,城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婚姻登记改由吴宁镇办理。

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以后,东阳原53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新建制乡镇婚姻登记工作由民政办公室负责办理,民政办公室同时增挂“婚姻登记处”牌子。

1998年7月起,城区及吴宁镇辖区内婚姻登记由市民政局集中办理。

2004年3月29日起,全市的婚姻登记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5月1日起,启用新的结婚证。6月,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7月1日起,结婚证实行电脑打印。镇乡婚姻登记机构全部撤销。

2018年10月8日,婚姻登记处搬迁至市总部中心,使用面积超1000平方米,内设温馨的婚姻登记大厅和颁证大厅,并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法制宣传走廊等。

2019年,市婚姻登记处以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体现东阳特色的婚姻文化展厅。展厅采用文字、图片、实物等多种形式,通过东阳婚嫁习俗展示、十里红妆摆件、各个年代结婚证件、东阳市部分名人夫妇结婚照、婚姻史料拾遗等板块,把各个历史时期的结婚照、结婚证、陪嫁物品、结婚礼俗等一一陈列、场景再现,生动翔实地介绍了东阳婚姻文化的历史变迁,展示婚姻习俗的时代变迁。

穿越《婚姻法》七十周年 感受“执子之手”背后的历史变迁

从“十里红妆”到“三机一表”“64条腿”东阳婚姻习俗的变迁

婚姻是一辈子的人生大事,自古以来我国就讲究婚嫁礼仪。

东阳的婚嫁习俗相当讲究,明清以来婚姻礼仪主要包括托媒、相亲、定亲、迎亲、吃喜酒等。

东阳传统嫁妆十分丰富,木制家具有大橱、八仙桌、衣橱、脸盆架等;竹器有挈盒、梁龙篮等;锡器有酒壶、烛台等;瓷器有碗、盆等。清末民初,最豪华的嫁妆为“十里红妆”,竹木家具皆为双份,日常所需一应俱全,发嫁妆的队伍绵延十里,故称为“十里红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嫁妆时兴“三机一表”即缝纫机、收录机、自行车、手表,还有“64条腿”即大衣橱、五斗橱、床头橱等,加起来有64条腿。改革开放后风行组合家具、彩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自行车、组合音响等。近年来,大多数父母会为子女结婚购置汽车、红木家具、金银首饰、豪华电器等嫁妆。

社会上有一首流传很广的民谣,形象地反映了婚恋条件的演变:五十年代嫁英雄,六十年代嫁贫农,七十年代嫁军官,八十年代嫁文凭,九十年代“孔方兄”。虽有一定的片面性,但择偶标准的变化折射出时代的变迁。如今,移风易俗、喜事新办的文明新风正在形成,三乡大地上正确的婚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婚姻登记服务不停步

东阳市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后,登记范围扩大,日均办理人数大幅增加。每年2月14日、5月20日、农历七月七等特殊日子,东阳市婚姻登记处经常会出现排长队现象。

为方便准新人登记结婚,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从2008年起,东阳市婚姻登记处推出预约登记。特殊日子提前发布告示,通知新人们预约排号,登记日按号办理,保证有序登记。

与此同时,为减少夫妻一时感情冲动而草率离婚,2013年1月起,东阳市婚姻登记处推出离婚预约登记服务业务。2013年至2017年7月,预约离婚11008对,实际办理5396对,预约了离婚却没有办理的达51%,成效明显。

2019年,东阳市婚姻登记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东阳市爱盟社会服务中心安排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为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在尊重服务对象、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为当事人开展婚前辅导,提供心理疏导、矛盾劝解、离婚劝和等服务,最大限度保护婚姻、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2020年一季度,线上辅导85对,线下辅导271对,劝和171对,离婚185对,劝和率48%。

东阳市婚姻登记处先后被评为东阳市十佳服务窗口、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浙江省最美民政窗口、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2008年11月,东阳市婚姻登记处实行全省婚姻登记联网。2009年,建立婚姻登记信息、数据中心,实现在线实时登记和信息资源共享,并将1990年后的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录入电脑,完成历年婚姻登记数据录入88205条。

据统计,东阳市登记结婚最多的年份是1988年,达8639对;2018年全市办理离婚1918对,为历年之最。

新气象,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从2018年两会看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题:新气象,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从2018年两会看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罗沙、丁小溪

新气象,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从2018年两会看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

新华社记者 卢哲编制

坚定不移走全面依法治国之路,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

踏着春天的脚步,5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将聚首北京,履行职责、共商国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全面依法治国号角,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指明方向。亿万人民满怀期待,党的十九大后的首次全国两会,必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的征程、呈现新的气象。

标定民主法治建设新方位

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性突破,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标定下鲜明的历史新方位。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一表述,因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引人瞩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头崇尚法治、践行法治,形成一系列法治建设新理念……五年多来,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团结带领人民开启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

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民主法治建设始终不变的底色——

数据显示,2017年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71件,政协委员提案3665件,并已全部按时办结。

从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百姓心声直达国家立法机关,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让人民更有效监督宪法法律实施;从协商议政新格局汇聚各方智慧,到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集纳睿智良策……五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倾听民声、广集民智,“中国式民主”日益展现出旺盛活力。

依法治国,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在全球安全风险不断攀升之际,中国已经成为许多外国人艳羡的“平安绿洲”。

五年多来,立法工作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着力破解一切阻碍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发力,促进经济社会活力进一步迸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筑牢制约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

“监察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即将提交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制定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打下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顺应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

顺应时代发展、回应时代关切,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引发的“离婚后被负债”问题,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最高立法机关2016年以来收到近千件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017年全国人代会上,45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对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最新司法解释。

从“一方负债二人背”到合理界定共同债务——规则的修改折射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凸显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对法治品质的要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人民期待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公正可预期的良法善治,期待对自身发展能有更长远的预期和更持久的信心……

踏上新征程,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强调保障人民权益。

从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到编纂民法典保障人民权利;从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到构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人民权益靠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良好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促进新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为社会进步汇聚正能量。

从完善经济立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到夯实市场监管制度,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到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双周协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促进改革发展蹄疾步稳,谱写更加靓丽的成绩单。

面对新变化,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探索符合实际的基层民主形式,钱咋花、事咋办,大家说了算,基层民主建设焕发出蓬勃生机……在制度的框架内,人民的民主权利有序行使,画出最大同心圆。

人民意志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民主法治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保证。今年政协大会将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协商议政格局,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我国协商民主呈现多层次、制度化发展态势,将有序参与、平等意识、民主监督、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和谐发展等融为一体,其核心就是凝聚广泛共识,求取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说。

破解民主法治建设新课题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

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壮美蓝图,顺应新要求、把握新机遇,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时代。

——让民主法治更好保障经济发展。

2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国徽高悬、气氛庄严。审判长孙华璞敲响法槌,备受关注的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正式开庭。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最高法决定人民法院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党中央以法治方式护航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避免公共决策“拍脑袋”“一言堂”;公布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各级政府运用民主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让创业干事的市场环境日益清朗。

——让民主法治更好守护安居乐业。

这个冬天,哈尔滨市部分城区比以往早10天供暖试运行,居民提前入“暖冬”。这一转变,源起于黑龙江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的8件提案。

“民主党派提交的民生提案,得到了政府回应、企业响应、群众点赞。”民盟黑龙江省委秘书长李福生由衷地说。

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民主法治建设必须让人民收获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拉开序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各级法院加强民生案件审判执行……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正在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让民主法治更好捍卫公平正义。

“于欢故意伤害案”从二审开庭到宣判,山东高院通过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恰如一场“全民法治公开课”。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

网络直播庭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突破300万件,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更好化解民忧、维护民利,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各领域各群体……司法民主有序扩大,民主法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与民主的深刻内涵得以彰显,让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稳步提升,值得点赞!”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说。

——让民主法治更好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到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的十九大奏响新时代法治最强音。

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更加注重改进执法司法方式,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为民主法治建设打造新动能、开辟新境界……民主法治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支撑。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必将为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聚更加磅礴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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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2016年2会讨论婚姻法吗(2020年全国两会婚姻法)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60066.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9月1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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