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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最新!2023年婚假、产假最新标准出炉,3月1日起执行!
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均延长
2月1日正式执行
2022年年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340号令,文件中明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日市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www.nanjing.gov.cn/zdgk/202301/t20230110_3798556.html
规定中有以下几个重点需要大家关注:
一、明确最新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小编提醒:
上述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二、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1、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金的领取和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3、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
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
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全国婚假一览表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关于婚假,需要注意这几个知识点:
再婚者的婚嫁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婚嫁工资怎么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婚嫁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全国多地产假、陪产假一览表
关于产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产假天数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立法本意来讲,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
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2.生育津贴与产假津贴
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总会有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
首先帮大家明确这个概念,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其中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2、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这里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
5100÷30×128=21760(元)
3、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作者|军路头条号编辑
咨询:
你好军路!不知在这留言对不对,今天我想问一下生育护理假的问题,我在国外执行维和任务,妻子今年生产期间我在国外不能休假,这个假期回国后可以补上吗?或者其他的措施?谢谢您。
答复(本期由军路今日头条编辑解答):
军人休护理假规定,可以参考2016年7月25日,中央军委审议通过的《军队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规定》(军后卫〔2016〕439号)文件,其中第四条有过明确:
军队人员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女方为军队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孕产假90天;在哺乳期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假期,提供相应条件。男方为军队人员,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30天。
由此可见,护理假应当在女方分娩当年安排。对于护理假因特殊任务未能及时休假的,目前从规定上来看,暂无法规依据明确护理假可以补休及未休护理假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当年未休护理假不予补休或经济补助。
对于当年未休假探亲的人员,跨年不安排补休,但可以申请未休假经济补偿。未休假经济补偿标准为:(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200%×本人未休假天数。其中全年工资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奖励工资。
按经规定,各级政治工作部门于每年1月份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经济补偿方案,在本单位公示1周后,报单位党委审批,由后勤保障部门于2月底前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鉴于您的情况,可以在翌年1月申报未休假经济补助。
近期,随着多地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跟大家息息相关的产假、婚假、育儿假、陪产假都有所调整。
比如上海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女职工可有158天假期;浙江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对于HR而言,这些可是算薪必备,51酱今天整理了全国最新版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一览表,大家赶紧转发起来。
全国婚假一览表
地区 | 共计婚假天数 |
北京 | 10天 |
上海 | 10天 |
江西省 | 18天 |
安徽省 | 13天 |
辽宁省 | 10天 |
西藏 | 10天 |
江苏省 | 13天 |
贵州省 | 13天 |
海南省 | 13天 |
陕西省 | 13天 |
吉林省 | 15天 |
福建省 | 15天 |
重庆 | 15天 |
青海省 | 12天15天 |
黑龙江省 | 15天 (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5天) |
云南省 | 18天 |
河北省 | 18天 |
内蒙古 | 18天 |
河南省 | 21天 (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8天) |
新疆 | 23天 |
山西省 | 30天 |
甘肃省 | 30天 |
湖北省 | 3天 |
四川省 | 3天 |
广东省 | 3天 |
天津 | 10天 |
浙江省 | 3天 |
山东省 | 3天 |
宁夏 | 3天 |
湖南省 | 3天 |
广西省 | 3天 |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关于婚假,HR需要注意这几个知识点:
再婚者的婚假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婚假工资怎么算?
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
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
婚假有效期
1、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婚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来约定婚假的有效期。
2、对于公司来说,一般规定员工一年或是半年之内必须休完婚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福利。
3、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单独分开使用。
最新全国多地产假一览表
地区 | 产假 | 陪产假 |
北京 | 158天 | 15天 |
上海 | 158天 | 10天 |
江西省 | 188天 | 30天 |
安徽省 | 158天 | 30天 |
辽宁省 | 158天 | 20天 |
西藏 | 365天 | 30天 |
江苏省 | 128天 | 15天 |
贵州省 | 158天 | 15天 |
海南省 | 最多190天 | 15天 |
陕西省 | 158天 (生育三孩再增加半年) | 15天 (生育三孩再增加15天) |
吉林省 | 158天 | 15天 |
福建省 | 158天-180天 | 15天 |
重庆 | 178天 | 20天 |
青海省 | 188天 | 15天 |
黑龙江省 | 180天 | 15天 |
云南省 | 150天 | 30天 |
河北省 | 一孩、二孩158天 三孩188天; | 15天 |
内蒙古 | 158天 | 25天 |
河南省 | 拟增至190天 | 30天 |
新疆 | 158天 | 15天 |
山西省 | 158天 | 15天 |
甘肃省 | 180天 | 30天 |
湖北省 | 158天 | 15天 |
四川省 | 158天 | 20天 |
广东省 | 178天 | 15天 |
天津 | 158天 | 15天 |
浙江省 | 生一孩共可休158天 二孩、三孩各188天 | 15天 |
山东省 | 158天 | 7天 (拟增不少于15天) |
宁夏 | 158天 | 25天 |
湖南省 | 158天 | 20天 |
广西省 | 148天 | 25天 |
关于产假,HR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产假天数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产假天数是按自然日计算、还是工作日计算,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立法本意来讲,产假是基于女职工生育后身体恢复需要而设定的假期,而女职工身体恢复需要的时间长度应当是一致的,以自然日计算为宜,不考虑其中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
有些地区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以各地区实际文件为主。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总会有HR搞不明白,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都是什么?一块发还是分着发?女员工领了生育津贴,还用给她发产假工资吗?
首先帮大家明确这个概念,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提示: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这里举个例子:
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
5100÷30×128=21760(元)
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营养津贴
目前参照员工缴费工资的标准,根据员工的年龄、生育情况发放。
3、生育医疗费
①员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各地详细项目略有差异);
②员工生育后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③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最新全国多地育儿假一览表
地区 | 育儿假 |
北京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个工作日育儿假 |
上海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5天育儿假 |
江西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安徽省 | 孩子6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辽宁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西藏 | - |
江苏省 | 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育儿假 |
贵州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海南省 | 孩子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拟增) |
陕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不低于30天(拟增) |
吉林省 |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增设育儿假 |
福建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重庆 | 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中的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孩子一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满6周岁前每年累计休5-10天育儿假 |
青海省 | 孩子三周岁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黑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云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河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内蒙古 | 拟增 |
河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新疆 | - |
山西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甘肃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5天育儿假 |
湖北省 | 孩子3周岁前,每年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
四川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广东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天津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浙江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山东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宁夏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
湖南省 | 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拟增) |
广西省 | 拟增设 |
各省市逐步推行育儿假,那么HR需要注意什么呢?
育儿假如何享受?
在实际执行中,育儿假按照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天数。每年的育儿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使用,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育儿假中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周年?
上海地区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已生育子女但不满3岁的父母是否可以享受?
可以享受育儿假,以孩子的实际年龄来计算。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实际年龄已经满1周岁、未满2周岁的,则其父母双方还可以享受2个周年期间的育儿假各10天(北京5天)。以此类推。
育儿假工资怎么算?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江苏省婚假有入职时间限制吗(江苏省婚假有入职时间限制吗多少天)
假离婚 婚假(假结婚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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