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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可以异地查询婚姻状态吗(在异地民政局能查询到婚姻登记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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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7 12: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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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鄂尔多斯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7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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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还需多久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话题引发社会关注

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还需多久

12月8日,有网友在民政部门户网站留言称:“大数据时代,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全国可查,身份证都已经实现异地办理多年了,婚姻登记却依然要求必须到男女双方中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对于男女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人员来说很不方便,希望早日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12月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在后续工作中,我们会予以参考”。

民政部“会予以参考”的答复,无疑是对民众诉求的积极回应。虽然留有余地,但这份回复依旧让人看到了希望。时至今日,有些人苦于“婚姻登记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久矣。那么,“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离我们还有多远?

折返两地登记结婚

增加时间经济成本

异地婚姻登记阻塞不畅,是不少新人喜结连理路上的一大堵点。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随着人口流动越发活跃,许多情侣为了履行登记手续,只得于两地之间来回奔波,为此增添了经济、时间、精力等各项成本。畅通异地婚姻登记,成为多对婚姻当事人的热切呼唤。

曾经有个情感调解节目迎来了一对夫妻,矛盾的原因是两个人“结婚”好几年了,可是没领结婚证。女方没有安全感,男方说“没时间”。

调解专家问:“领个证能花多少时间?”

男方回复说:“我们都在外地工作,领证得回老家办。我们放假才能回家,我们放假,民政局也放假啊,所以没时间回去办。”

来自湖南的滕小姐和来自浙江的杨先生在广东工作7年。两年前,他们决定领证结婚。由于他们都没有广东户口,所以只好选择回到滕小姐的老家湖南办理结婚手续。

“坐高铁到老家需要5个半小时,再加上家里人开车来接,到家需要花6个半小时。”杨先生说,回老家“扯证”,单程就要花费大半天时间。

除了耗费时间,回老家办证还要付出高额经济成本。据杨先生介绍,高铁票再加上其他路途中的花费,两人来回要花费2000多元。除此之外,为了领证,他不得不向公司请了3天假。而根据公司规定,请假会扣薪水,请一天假扣1500元,请假三天就被扣掉了4500元。

在上海务工的姚小姐原本打算今年和男朋友领证结婚,但两个人的户口均在老家,不得不回家领证。由于疫情原因,他们决定自驾6个小时回家,因此不得不请两天假。对于作为培训机构老师的姚小姐来说,请假两天也会损失不少培训费。

“虽然办证不要钱,但路费挺贵。”不少只能奔波在路上赶时间异地结婚的人们吐槽道。

“如今,年轻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在解决婚姻大事的时候,能不能更便捷一点呢?”姚小姐很是疑惑。

离婚登记设冷静期

有否多跑“冤枉路”

网民强烈呼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早已不是第一次了。

早在2018年,网民就曾在政府网上留言呼吁:“盼开放异地结婚登记并加快推动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当时民政部也曾回复表示,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

然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究竟何时能够真正实现,具体的难点是什么,应当如何克服?这些似乎都还没有十分清楚明确的答案。

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整体来看,婚姻登记数据具有复杂性,婚姻登记主体是多样的,婚姻登记可能是在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甚至是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统计工作量十分庞大,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梳理清楚。再者,婚姻登记信息也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历史信息补录工程浩大,比如信息模糊、登记信息错误,当事人缺乏修正信息的主动性等,补办结婚证工作也难以开展。

在采访中,也有公众抛出了这样的问题——随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婚姻登记中的离婚登记,即将增加一个“冷静期”环节。这是否意味着,今后协议离婚的夫妻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至少要在两个月内,往民政局跑两趟?而在目前仍不能“全国通办”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居住地并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离婚男女来说,这是否预示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跑路”成本,都将大大增加?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郝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协议离婚,应当首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就是大家熟知的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单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郝佳介绍,“冷静期”满,程序上又设置了一个三十日,也就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期间,按照条文的表述,在这个期间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给了当事人三十日的办证时间,当事人可以视自己的情况选择在期间内的任意时间去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在这个期间内,仍然允许当事人反悔,即如果不想离婚了,或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完全可以“置之(离婚申请)不理”,不继续申请办理离婚证,这样在法律上就会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从这个角度看,民法典新规是给了当事人充分的程序保障的,这也是离婚自由在冷静期条款中的体现。

多省已经陆续部署

扫除障碍放开限制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9月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已给出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的具体时间表。其中,结婚登记力争2025年底前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全国“跨省通办”。

近期,四川、江西、贵州等多个省份已陆续出台文件,部署落实国务院上述指导意见。

此外,浙江省目前已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全省通办”;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也上线了“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福鼎市与苍南县的“跨省通办”业务,就涵盖婚姻登记一项。

有评论指出,这些试点业务及直通专区的开通,无疑将为婚姻登记的全国通办积攒经验、探索路径、夯实基础。从全城通办的接连开展,到跨省通办的率先尝试,其实是跨域治理协同推进的必然要求,以及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题中之义。

据了解,在2020年的地方两会上,就有地方政协委员提出,应该从破解制度障碍开始,有条件地放开办理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让便民服务更便民。

上述接受《法治日报》采访的基层工作人员也表示,未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有可能的,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打通数据壁垒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建立婚姻信息数据库是具有风险的,同时也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技术问题比较好解决,但是实现信息准确修复、跨部门合作的信息安全仍然是挑战。

“离婚登记全国通办一定是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成熟之后才能推进的工作。短期来看,仍然不能实现这一诉求,还是需要顶层设计。”这名基层工作人员说道。

也有不少评论指出,尽快推动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不仅具有充分的合理必要性,以及很现实的紧迫性,还是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应有的配套措施。

“即使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也应规范化。不能一个协议离婚程序跨了两个地区,这样反而会导致混乱。我的理解是,离婚登记申请在哪里提出的,申请发证的手续就应该在哪里办。”郝佳说。(记者 赵丽)

来源: 法治日报

婚姻登记系统全国互通,让天下没有难结、难离的婚

婚姻登记系统全国互通,让天下没有难结、难离的婚

婚姻登记是人生大事。现行法律规定,在主管部门登记过的婚姻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ICphoto/图)

民政部日前表示,民政部正在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婚姻登记信息全国互联互通在技术上早就不是问题,应该尽快完善其功能,并修法允许异地婚姻登记,既便利民众,也可以杜绝不能全国互通带来的漏洞。

婚姻登记是人生大事。现行法律规定,在主管部门登记过的婚姻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登记的婚姻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但这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而非当事人利益。比如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多重婚姻中即使有部分婚姻没有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在一起生活,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受到重婚罪处罚。

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而当今社会的人口流动性极大,有很多人在户籍地之外工作、生活。必须回户籍地登记结婚的规定,给要结婚的新人们带来了很多不便。虽然现在交通方便了,但是回户籍地登记总要折腾一两天,有时候甚至遇上各种幺蛾子,给大喜的日子添堵。同样,想要离婚的人也需要回户籍地折腾一番。网络上随处可见对必须回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的吐槽。

婚姻登记必须回夫妻双方之一户籍地的规定,适应了在没有信息系统、婚姻登记只有纸质档案的时代,可缩小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能尽可能避免重复结婚等问题的出现。但在信息时代,信息互通让这些都已经不是问题。

婚姻登记信息不互通,除了给民众带来不便,还可能存在各种套利空间,甚至给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留下空间。由于房地产市场火爆,很多城市出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房产限购限贷措施。但是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全国查询仍然存在盲点,有些人就钻了空子,虽然已经结婚了,但因为不是在自己户籍地登记的,仍然能以单身的名义享受限购限贷下的优惠政策。也曾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婚姻登记没有联网的漏洞,在多地与不同人结婚,进行婚姻诈骗。甚至有一些人拿别人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被结婚”的事件被媒体报道。

这些弊端,有些与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不完善有关。其实,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宣布实现了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初步建立了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各省份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但是,仍然有数量庞大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没有数字化,没有进入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随着近年来各地不断补录,这一数据库才逐渐完善。这也是近来“被结婚”事件频频曝光的原因之一:因为原本没有信息互通时的混乱情况,在信息互通下被发现了。

还要注意到,还有一些结婚离婚是在民政部门以外完成的,比如法院判决、调解的离婚,驻外使(领)馆办理的中国公民在境外的婚姻登记等。民政部应该与法院、外交部等加强信息互通,尽可能做到实时共享婚姻登记信息。此外,民政部门也应该及时将婚姻登记信息与公安部门共享数据,以便公安部门对居民身份系统中的个人婚姻信息进行更新。

有了全国互联互通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异地婚姻登记还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国务院2020年9月已经批准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允许男女至少一方户籍地在浙江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浙江省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以后浙江民众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再也不需要跑回户籍地了。其实,只要有完善的全国联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作为基础,跨省的异地婚姻登记在技术上也不存在难度。只要民政部门将婚姻登记全国联网信息系统完善起来,法规的修改只是一个程序问题。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当下,很多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全国通办已经不存在技术障碍,这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也能为民众带来便利。比如,公安部交管局日前宣布摩托车驾驶证可以全国通考,不必再回户籍地或者凭居住证明在居住地考试。

辛省志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热点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民生直通车丨“扯”证不回户籍地,可以去哪里办?应提前做什么准备?——聚焦我国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热点问题

当前,全国每年平均办理结(离)和补领婚姻登记证约1800万对。然而,随着人户分离现象愈加普遍,婚姻登记必须在一方户籍地办理的规定,多年来让不少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深感不便。

根据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实施后,可以去哪里领证,领证前应该做哪些准备?民政部5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热点问题。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热点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民政部新闻发布会现场。民政部供图

热点一: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何时受理“跨省通办”事项?

记者了解到,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2省2市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截至2023年5月24日,试点地区累计“跨省”办理婚姻登记125247对,“跨省通办”既节省了当事人的经济开支,又省去了舟车劳顿,试点地区群众不再“为爱奔波”。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热点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发布会上介绍,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何时能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通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二是要有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基础支撑。现在这两个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婚姻登记实现全国范围通办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待条件成熟后,我部将及时推动此项工作。”杨宗涛说。

热点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为何限定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杨宗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目前《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相关规定调整为内地居民结婚或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例如,男方的户籍在甘肃、女方的户籍在湖南,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北京工作生活。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他们只能回甘肃或湖南进行婚姻登记。但按照试点要求,这次北京市是试点省份之一,因此,他们既可以选择回到甘肃或湖南进行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北京市进行婚姻登记。

为什么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限定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

王金华表示,开展婚姻登记服务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也是一项高频政务事项,既要解决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以及增加支出费用的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各地婚姻登记资源配置和承载能力,确保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热点三:选择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应出具什么证件,提前做哪些准备?

王金华介绍,在试点地区,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试点地区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如男女任意一方具有上海市静安区户籍,双方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在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上海市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杨宗涛说。

热点四:如何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中避免重婚、骗婚现象?

近年来,重婚、骗婚等现象仍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如何让“婚姻骗局”无处遁形?

“重婚、骗婚等行为既涉及个人诚信缺失,也涉嫌违法犯罪,不但损害了婚姻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价值,也干扰了政府正常的管理秩序。”王金华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将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王金华表示,民政部门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完备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验。此外,民政部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民政部门还将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王金华说。


来源 新华视点 | 作者 高蕾 王明玉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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