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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结婚后夫妻双方合二为一,财产上也是如此,从时间节点上看,出现了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那结婚后,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又应该如何约定婚前财产呢?
网友咨询:
我的老婆不知道根神经不对,非要我和她做个什么婚前财产公证,我想知道这个东西怎么办理啊?在哪里办理啊?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宋聪聪律师解答:
办理资格: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宋聪聪律师解析:
一、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一直认为个人婚前财产,在结婚后经过一定的年限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下的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购置的物品。
(二)复员、转业的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用,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个人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五)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约定和双方协议或双方承认的口头协议。
在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产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根据我国立法原则,当旧法与新法发生冲突时,旧法的相关规定自然失效,以新法为基准。所以说个人婚前财产,不以婚姻关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宋聪聪律师补充:
二、如何约定婚前财产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夫妻是可以就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于某一方,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于双方。总之,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财产约定,法律都会承认其合法性,婚前财产约定就是有效的。
注: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曾在济南中级法院工作学习,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对每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思维逻辑性强,擅于从当事人陈述和证据中寻找案件脉络和突破口,从而实现满意的案件效果。服务感动人心,收费价格厚道。
【前情提要】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相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当事人分不清。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来分析和学习一下,希望你能有所收获。
【情景案例】
2004 年 5 月,王某与女友叶某在相恋 3 年后,终于领证结婚。结婚前,王某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房款一次性付清。2014 年 6 月,王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
叶某找到王某的母亲,提出分割王某名下的房产。王某的母亲认为,该套房产是王某的个人财产,只能按照继承来处理。叶某认为,两人已结婚 10 年,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很大,该房产应当由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全部列入遗产范围。那么,叶某的说法正确吗?
【杨律师分析】
为了充分体现意思自治与契约由,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财产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财产的归属问题。
本案中,由于王某与叶某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因此王某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王某夫妇共同生活了10年,也不能因为结婚时间长而发生转化。
王某的个人房产,在王某去世后成为遗产。叶某作为王某的妻子,属于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房屋享有继承权。
【杨律师建议】
关于婚前财产经过一定期限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目前已废止,不再执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婚前没有明确约定财产归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归各自所有,不因结婚时间延续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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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我们每个人几乎都会接触的,男女双方在通过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成为合法的夫妻,但在婚姻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不管是生活中的小事还是婚姻中出现第三者插足都可能会导致婚姻的终结,这就需要办理离婚,离婚又会牵涉到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矛盾,在财产分割与界定方面,2018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现行规定是怎样的呢?
婚前财产 2018新婚姻法现行规定
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是指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④股市上不断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仍然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①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的金额)、新存单。
②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③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④股市问题比较复杂,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这样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是个人财产;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务必参照①、③保存证据;如果存入了,万一发生争议就很难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个人财产,炒亏了个人承担,赚了的部分却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A、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B、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C、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D、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E、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对财产又明确的约定。但是一些特定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独有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转业费就属于个人独有的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最高院93年的司法解释转业费10年以上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应当已经失效。
“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的说法早已成为过去。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办理公证,已没有必要。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以上内容就是婚前财产 新婚姻法现行规定的相关条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分割的,分割的只是作为共同财产的部分,但是由于有些财产难以判定所以最好有相关的票据能够证明婚前财产属性,同时如果要将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话是需要提前做好协议的。
取消无婚姻登记证明 婚前财产,取消无婚姻登记证明 婚前财产怎么办
婚前财产怎样保护(婚前财产保护策略及规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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