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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来源:钱江晚报
婚前买房写上女友名字
婚没结成该分女友一半吗
杭州下城法院判房屋归男方所有
同时小伙支付给前女友35000元
本报讯 2013年秋天,工作伙伴小张和婷婷确定为恋爱关系。两年后,谈婚论嫁。为了表达自己结婚的诚意,杭州小伙子小张答应了婷婷的买房要求。
2016年初,两人购买了位于江干区的一套住宅。小张支付购房首付款34万元,余款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婷婷作为房屋共有人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签字。房子最终登记在小张和婷婷名下,为两人共同共有。
没想到,一年后,小张婷婷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最终由于性格不合决定分手。一拍两散后,小张想把房子要回来。他认为当初买这套房是为了和婷婷结婚,虽然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后期绝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结婚的愿望也落空了,婷婷理应返还房屋的共同份额。
婷婷可不这么认为。“房子并不是为了结婚买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投资行为。而且如果不是我找堂哥帮忙,买房过程不可能这么顺利。再说了,房子的按揭款我也还过3个月,一共1.4万元,所以房子我也要分一半!所有权我可以不要,但必须把一半的份额折价补偿给我。”
恋人反目成仇,小张把婷婷告到下城法院。
下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基于何种目的购置了案涉房屋。
如果真如婷婷所说,是属于共同投资行为,那么投资讲究回报,在本案中,婷婷仅归还了三个月的按揭贷款,其余的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均由小张负责偿还,由此可以反映出小张的投入远远大于婷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将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并约定为共同共有,甚至在分割房屋时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这种做法明显与常理及投资的惯常做法不符。
反之,小张和婷婷原本是恋爱关系,且二人都到了适婚年龄,小张考虑到二人婚后的生活购置了案涉房屋,为了表达结婚的诚意,购置的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因此,小张主张为与婷婷结婚才购置案涉房屋,且将所有权登记为二人共同共有是为了达到交付彩礼的目的的说法更为合理。
现在两人结束了恋爱关系,且实际没有登记结婚,共有房屋的基础丧失,婷婷应当返还小张交付的彩礼。从双方出资情况看,小张的贡献大于婷婷,婷婷也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下城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小张所有,由小张支付给婷婷房屋折价款35000元。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夏法
几年前的一天,售楼处来了一对年轻男女,看起来都是二十六七岁,男的175的身高,长相一般,女的170的身高,身材不错,长相中等偏上,两人手拉手的一起走进售楼处。
在我为他们介绍项目的时候,女孩的头一直斜靠在男孩的身上,时不时的双手环抱住男友的腰,男孩就时不时的拍下女孩的屁股,弄得我都不好意思看他俩了,就一直盯着沙盘给他们讲解,还没等我讲完,女孩直接说:“还是别讲了,太枯燥了,直接带我们去看看房子吧,你们这能看海的最大的多少平?”我说168平,女孩说行,就看这套吧。
于是我带着钥匙,开着我们工地的看房车,载着他俩一起往小区里去,我们小区那会房子已经建好了,于是我们直接来到168平米的房子里,看了一个最高楼层,因为这套看海效果最好。
两人一路上都很腻味,进入房子后,映入眼帘的就是透过客厅超大落地窗看到的大海,一望无际蔚蓝的大海,女孩其他的还没看,就脱口而出,老公,太棒了,我就想要这套,其他的不看了。
于是又一路腻味地回到售楼处,经过讨价还价,他们很快就交了一万块钱的定金,彼此约定好,一个周以后来交首付,签合同办贷款。
一周以后,俩人按时来了,男孩胸前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和我走进财务室,进来后才发现,他们带的是现金,我们售楼处很久都没收现金了,都是刷卡或转账,会计还把说我一顿,说为什么不提前告知客户,交首付的时候不能用现金,其实我已经告诉客户了,我们这不收大额现金的,但是客户已经拿着来了,会计也就收了,只是告诉我们别再有下一次。
交完首付款后,开始出合同,合同只写了女孩一个人的名字,像这种未婚情况下一,男方家出钱,只写女方名字的也有,但是不多,看着两人当时感情这么好,男方应该也是乐意只写女方自己名字的,因为她看着女朋友开心的笑脸,自己也很满足的样子。
之后,就和他们一起办贷款,然后放款后交房,期间俩人感情一直很好,入住后,基本没再来过售楼处。
就这样过了几年,这个小区的房子都快卖完了,我们也即将换到另一个项目了,这天,女方自己来到售楼处了,让我们帮她把房子卖了,我随口问了句,你老公呢?她说离了。
后来,我们在帮她介绍买家的一段时间中,她陆陆续续地和我们讲了她的一些过去,原来,一年前俩人就离婚了,还没有孩子,因为婚前房子只写了她自己的名字,所以当初离婚时房子就判给她了,但是给了男方是10万块钱,和一辆男方婚前买的那辆十几万的车。
不过随着这几年房价大涨,这套房子短时间内已经由当初的100万出头,涨到如今的260多万,男方反悔了,男方觉得当初是他付的首付款,所以房子也应该是他的,女方不同意,因为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明确,房子归女方,于是他就三天两头去家里围堵女方,整的她没办法再住下去了,所以要把房子卖了,去别的地方另外再买一套。
结果房子还没卖,有一天,男的也来售楼处了,问我们他前妻有没有来售楼处让我们帮她卖房子,并告诉我们千万别卖,他也已经去物业以及周边的中介都打招呼了,因为这套房子全是他付的首付,当初为了买二套房时能省点钱,女方提出假离婚,房产就归到了她名下。但没想到这一切只是一个骗局,买二套房是假,离婚才是真的。如今,他已准备将前妻告上法庭。
没想到,当初那么恩爱的小情侣,才几年时间,就以离婚收场,还要为曾经共同的爱巢对簿公堂,小伙子当初为了讨女朋友开心,明明自己出了首付,却只写了女朋友自己的名字,还是现金付款,而且他还告诉我们,他父母其实并不知道,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当初觉得贷款买房,女方要跟着自己的儿子一起还贷款,所以主动和儿子说,写两个人的名字,别让人家姑娘受委屈,而且买完房子后,明明只写了女方自己的名字,他为了不父母担心,说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包括当初以为的假离婚,去办手续,都没有和父母说,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和父母交代。
不知道,在他们的婚姻中,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他不说我们也不能问,不过觉得男方看起来挺不错的人,他说,他现在正在咨询律师收集证据,肯定是要起诉她的,但愿他们能和平解决吧。
通过这件事情,个人认为,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还是尽量避免一方出钱却只写另一方的名字,可以写付款方或者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每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协商,买房最好不要用现金,尽量以转账和刷卡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以后也会留有凭证,避免以后很多的纠纷。
关于假离婚,近年来由于受限购和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以及贷款利率提高,很多夫妻会因此而假离婚,只是不免有些人就动了歪心思,导致假戏真做,最后有人欢喜有人愁,所以尽量不要采用这种方式去购房,即便你对自己的感情有信心,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还是要谨慎对待,不要到最后有人因此一场空。关于上面这对离婚的夫妻,大家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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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采访的是一位在东莞居住的小伙子,他因为想和女友结婚,打算去买房。但是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女友想不出一分钱加上她的名字。小伙子的爸妈自然是不乐意了,那他们还能结成婚吗,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他的故事。
大家好,我叫张强。这不出来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然后女朋友也有了,想着年纪也不小了,盘算着结婚,就打算去买房,给女朋友一个稳定的家。但在这买房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小的插曲,而这个插曲却让我看清我女朋友的真实面目,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
我是广东东莞人,女朋友是湖南人,我和女朋友是在大学的社团里面认识的,我们是在广州上的三本大学,大学毕业之后一直没有联系。在毕业之后的第二年,社长举办了聚会,就聚会上她穿的性感漂亮,后面我主动加了她的微信。
我问了一下旁边认识她的小姐姐,知道她那时候没有男友,于是我开始疯狂的追求她。时不时给她送鲜花,一起吃大餐,看电影,看日落,谈谈心事,她也被我感动到了,后面我们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我之所以有勇气追她,是因为我在一家大国企公司上班,收入以及福利都过得去,年薪有15W左右。我的女朋友虽然很漂亮,但她的薪资不高,也没有什么追求,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前台的,就是干那种倒茶递水,接待客人之类的活。工资很低,一个月只有 5 千左右,而且没有其他福利。但我觉得这些都是不是问题,为了日后能够顺理成章的娶她,我打算在东莞买一套房子,相信这样子,她就会从女朋友变成我的老婆。
后面我找了个周末,我带我的女朋友以及爸爸一起去看房,看了几个小时,发现有一间比较满意的房子,就打算签合同了。准备签合同时,女朋友立刻拿出了她的身份证,引起了我爸爸的怀疑。我爸爸非常惊讶地看着我,我那时候也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一两分钟,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来电人是我的妈妈,电话里没有说几句话,我说这里太吵闹了,听不清楚,我爸就让我出去接电话。
我妈妈小声问我是否一个人在场,我回答女朋友还在售楼部里面。我妈立刻叫我找个借口离开,说家有急事需要我回去处理。我当场就明白了我妈的意思,然后以我妈说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去处理为由,然后回到售楼部,焦头烂额的告诉了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听了这段话之后显然很不高兴,我试图去安慰她,告诉她我把事情处理完之后,就会过来签购房合同。但是,她始终不理解我为什么要临时离开。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情,但我妈妈的话我觉得还要听。最后,我们决定推迟买房的计划。
后面不知道从哪里听回来的信息,女朋友之前其实是认识了一个富二代男友,但在我们相识之前,我至始至终也不知道,而且我们成为情侣后,她也说她没有谈过男朋友,是母胎solo的那种。
后面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富二代男友的父母不同意。因为富二代如果真要跟她结婚,那么富二代的父母就会把富二代的经济来源给断了。富二代本身学历不高,做的工作都是一些轻松活,工资只能养活他自己一个人,所以富二代选择放弃这段感情。
我只是普通家庭出身的一个人。我是独生的,而女朋友有一个弟弟。当初女友的妈妈不赞成我们在一起,原因是因为我家没有钱。因为女友长得挺漂亮,曾经是校花,女朋友的妈妈觉得凭借她女儿这个长相绝对可以嫁到有钱人家,而像我这种没钱人,她自然而然的就想尽各种办法拆散我们。
那时候我们短暂的分开了,女朋友的妈妈托人帮介绍了一个有钱的离异男,那个离异男在长沙有几套房子,不过那个男人比女友大10岁,而且还带有一个孩子。看起来女友根本不喜欢那个男的,但她妈妈说嫁个那个男的女友结婚后就可以做少奶奶,不像我连房子都还没有买,还要跟父母住,说跟我这个只靠打工的人,不会过上富贵荣华的生活,跟着我只能受苦受累,一辈子都不会有希望、有前途,总之一切损人的话都用上了。
女友在她妈妈的软磨硬泡之下,最终慢慢的接受了离异男。后面我不甘心就这样,于是发了消息约女友出来,苦苦哀求女友,说我以后会给她好的生活,我一脸好心的对她说那个男人大她10岁,实在是太老了。但她还是听不进去,看我穷酸的样子,扬长离去,那一刻,我心灰意冷。
后来,家人给我安排了相亲,我只好听从家人的安排,很快认识了一个叫娟娟的女子。娟娟的相貌一般,家庭背景也跟我差不多。我承认娟娟是一个很好的女子,但我对她实在提不起兴趣,因为和之前的女朋友样貌差距很大,内心有点接受不了。
我又偷偷地背着娟娟去见了几个女孩,但条件都差不多,相貌也是很一般的那种。我妈叫我不要折腾了,说娟娟很不错了,工作稳定对我也很好。我心想娶不到自己爱的女人,谁都一样,也就不折腾了,打算跟娟娟好好处处先。
但谁知道过了五个月后,我女友哭着回来找我,问我还收留她吗?她说忘不了我。我不知道她是真是假,但她能回来,我当时就像重新捡到宝一样,心里乐开了花,张开怀抱拥抱她,毕竟她的脸蛋很好看。
娟娟是个懂事的人,知道我的前女友回来,她也不打算来纠缠,自己悄悄地走了。凭良心说,娟娟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很适合做老婆。但我鬼迷心窍,就是喜欢漂亮的女孩,所以对我女友恋恋不忘,即使她抛弃我又回来,我还是接纳她。我知道我挺贱的,但我就是身不由己地想跟她在一起。
后来我通过同学打听才知道,女友跟离异男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他妈妈要求离异男买一套婚房给她弟弟,而离异男不同意,导致两人闹僵。女友本来就不喜欢离异男,所以才跑回来找我。
我不计前嫌接纳她,只要她以后一心一意跟我就可以了,女友也说了以后不会听她妈妈的,只想跟我好好过日子。既然女友回心转意,我又不喜欢娟娟,我父母虽然不喜欢我女友,但也没有办法,他们拗不过我,只好随我了。
女友回来后不久我们就把谈婚论嫁提上日程,当然买房也提上日程了,女友说有房有车才可以结婚,这是她父母提出最低的要求。就这样跟女友奔波了三个多月,终于看中了某小区的两房一厅,首付 60 多万,我手头上有 30 多万,我父母准备拿出 30 万出来帮我付首付。
在我们去看房子的时候,就出现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女朋友要求房子加上她的名字,但是没有出一分钱。由于买房是我们一家出钱的,女友一分钱也没出,我的父母坚持不同意在买房上加上我女友的名字,哪怕婚后我们一起共同还房贷。除非女友她们能够四分之一的首付,大约是在15万左右。我的父母才愿意在房子加上她的名字。
女友的母亲知道后,非常的生气,一直在那里骂骂咧咧,而且还放下狠话:如果你们不同意在买房上加上我女儿的名字,就别想娶她。说完之后,就带着我的女朋友离开,头也不回。
我现在非常纠结,我真的很爱我的女友,想跟她结婚,因为我觉得已经找不到比她更好的女孩了,毕竟相亲过这么多次,至始至终没有一个人适合我。但我父母不愿意加名,我女友的家人也不愿意出四分之一的首付。我是否应该背着我父母偷偷加上我女友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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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 密语
设计 | 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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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2018婚前用女朋友名字买房(婚前用女方名字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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