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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客户(小微)微信咨询我一些关于婚姻上的问题。
案情是这样:小微跟丈夫大伟是二婚夫妻,其丈夫大伟在结婚之前跟前妻有一个儿子(小伟),现年12岁左右。大伟和前妻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伟由前妻抚养,大伟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本来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就已经让小微心里不舒服了,但是在近两年来,小微发现大伟经常给前妻或者儿子转账,有时候5000元、10000元不等,已经完全超出离婚协议书所约定的金额。当小微质问大伟时,小伟都会说是给孩子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又或者是零花钱等等,还埋怨小微心眼小。双方之间也因为这个事情多次闹矛盾,甚至还闹到要离婚。
所以小微就想咨询我,大伟向其自己的儿子转账的行为是否已经侵犯到她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她能不能以此要求离婚以及提出要大伟儿子返还财产的请求,又或者是主张大伟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在这里就着重讲一下大伟向其自己的儿子转账的行为是否已经侵犯到小微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第一、需要看大伟向其儿子转账金额的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就说明支付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且该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或者父母再婚受到影响。
回归到本案例,虽然大伟和小微再婚成为夫妻,但是大伟依旧是小伟的父亲,理应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而大伟在与小微结婚前就已经跟其前妻约定好每月支付儿子小伟3000元的抚养费,那小微是不能以损害其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进行追索。
但是,如果大伟向其前妻或者儿子小伟支付的抚养费超过先前离婚协议书所约定的数额或者超出日常生活支出的话,那大伟就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之嫌疑,小微可以主张撤销转账行为或者主张大伟转移财产。
第二、需要看大伟向其儿子转账的用途:
如果大伟每月固定给儿子转账3000元,那转账的用途必然是向儿子支付抚养费。那如果是超出抚养费的数额,另外私自转账给小伟购买昂贵物品或者赞助去旅行等用途的话,小微也是可以主张撤销的。
但是如果是小伟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小微又不同意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最后大伟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去给儿子治病,是否也属于侵犯小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呢?
在这里,我本人觉得如果大伟除了给儿子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还私自给儿子支付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的行为不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参照上述规定,由于大伟对小伟是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小微不同意支付抚养费,大伟是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去支付孩子的医疗费。
第三、需要看小微是否知情: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或妻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回归到本案例,大伟对小伟支付抚养费显然不是用于夫妻日常生活,但是由于再婚父母对先前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那抚养费的支出也是必然的,小微对此是无权阻止。
但是小伟除了每月向先前儿子支付的3000元抚养费以外,另外向儿子转账或前妻转账需要告知小微并取得小微同意。如果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大伟的负担能力或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数额,而小微又是明显不知情的话,那大伟就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小微可以申请撤销或者在离婚之时主张大伟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综上,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的权利,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理个人收入的权利。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出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否则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就认定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
最后,我也劝诫小微需要理性对待婚姻,每一段婚姻的结合都不容易,夫妻之间都需要学会沟通,化解矛盾,不能一时冲动就吵着闹离婚。关于大伟私自向小伟支付抚养费的事情可以跟大伟好好进行一番沟通,解开相互之间的心扉,尝试用更好的办法去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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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逄焕莉的第68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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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14年闹离婚,女方分得25%的房产和一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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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8日,她和他结婚,双方均系再婚,未再生育孩子。2013年6月1日,丈夫和她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和第三人共有的1401号房中属于男方的部分,全部归女方所有;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车牌号为京A……333奥迪A6归女方所有。2014年5月1日,丈夫又和她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和第三人共有的1401号房中属于男方的部分,归女方和男方共同所有。
2022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得1401号房的25%和奥迪A6车的折价款。男方同意离婚,不同意分割财产,理由是分割了财产,他生活会困难。
02
法院是怎样判的呢?
法院是这样判的:
1. 准许双方离婚;
2. 确认1401号房的25%属于女方所有,男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 确认奥迪A6归男方所有,男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女方折价款194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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逄焕莉律师提示:
女方的主张得到了全部支持,为什么?本案的关键点如下:
1. 为什么女方分得25%的房产和100%的车子?
双方先后签订的两份《夫妻财产约定》,就房子和车子的分割做了约定,这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尊重双方的约定,即约定房子25%属于女方所有,车子全部属于女方所有。
2. 奥迪A6为什么折价给女方194622元?
这是因为:在庭审中,双方均认可奥迪A6的现有价值是194622元,女方同意不要车子,要相应的折价款。所以,法院判决男方支付女方车子的折价款194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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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里帮忙》栏目上线以来,发布视频报道2200多期,帮助群众解决了不少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小里帮忙》的解决力和服务性,开启“小里律师帮”栏目,邀请多位律师入驻二三里,根据不同问题,律师团提供在线回复求助、定期直播、视频栏目法律知识普及、典型案例讲解、民生新闻点评、不定期法律热线等活动,为平台和用户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今天由陕西善存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为大家带来案例讲解,在结婚或再婚前如何签订婚前协议,避免财产纠纷。
夫妻二人未做婚前财产约定,感情破裂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案例:小王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小张领证结婚,婚前小王名下有一套60平方米的小居室和30万存款,二人未做任何财产约定。在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下,将60平米的小居室置换成了120平米的大房子。三年后,由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女友小张一纸诉状将小王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其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得到了法官的支持,这其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结婚时应当签好婚前协议,签订婚前协议时应当注意些什么?
陕西善存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建议:婚前协议应对房产、存款所有权进行约定,明确赠予或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房产问题:可以在婚前协议里约定房子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再婚后如果要在自己的房产上加上别人的名字,要征求子女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婚后房产加名要谨慎)。另外,婚后不要轻易置换房产。置换后的房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存款问题:婚前协议约定具体账户里的存款(包括基金、股票、理财产品)及婚后收益均属于个人财产,该账户应单独保管、单独使用,需要注意,不能在再婚后发生存取变化,否则易出现与婚后财产混同情况,不易区分个人财产。
最后,特别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无论赠与协议或遗嘱中是否写明为赠予、遗留给一方所有,该财产均为接受赠与、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王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小两口赠予了一辆小汽车,如果双方签订了婚前协议进行约定,该辆小汽车属于小王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婚前协议约定,该车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建议大家在结婚或者再婚时,根据个人情况签好婚前协议,避免纠纷发生。
在本案例中,小王和小张 二人未做任何婚前财产约定,婚前60平米的小居室婚前属于小王个人名下财产,但在二人婚后进行房产置换,120平米的房子就成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小王的30万元存款婚后未单独开账户进行存放,支取后容易和夫妻财产混淆。吴律师建议,除了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婚后的房产置换和个人存款支取应当慎重对待,婚前财产单独开户保管,减少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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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申文婷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夫妻财产?婚姻法2020年新规定夫妻财产约定
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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