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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探望孩子(婚姻法关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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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5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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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西宁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6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孩子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孩子的问题是夫妻离婚后的一件重要的事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那么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是如何规定?


孩子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上浩律师事务所蔡静律师解答:

1、《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2、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3、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蔡静律师补充: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前去探视的一方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心,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

蔡静律师总结:

如果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消除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亲或者母亲,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望的权利。

孩子探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都可以探视吗

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我国是尊重契约协约的,因此,在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中,很多人都是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签订协议决定事务。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务都可以通过双方的协议来决定的。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就是父母天生就有的法定权利,是不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来阻止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

探视什么意思,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探视权是我国离婚后的婚姻双方中当事人对子女进行探视的相应权利,离婚后,有权对自己子女的看望和交流。规定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探视什么意思,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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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解释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你知道吗?

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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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8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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