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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2012年27岁的我患上尿毒症,8年后我提出离婚,并且净身出户,没要他一分钱。只拿着自己的衣物和证件,搬到了出租屋,房子是我找的,他帮我付了3个月的房租。
这两天很多网友问我:为什么你生病了,还要离婚,而且是净身出户了。
我22岁嫁的他,他二婚我头婚,他有个3岁多的女儿,他和我谈恋爱的时候,瞒着不告诉我,他有过一段3年的事实婚姻和有个3岁半女儿的事情。
他和前任同居了3年没领证,也算是事实婚姻了,因为对方父母要的彩礼太高了,他给不起就一直没领证,他前任生下孩子3个月就跑去改嫁别人了。
谈了半年多才告诉我的,我父母知道了他有过婚姻有孩子的事,就把我拉回家,没收了我的证件,极力反对,不让我和他谈了。可是他不愿意分手,天天去我父母家找我。
见他那么有耐心,对我又挺好的,他也很老实,那时候我弟弟在上大学,他会把身上所有的钱拿给我弟弟交学费。我被他的真诚打动了,不顾父母反对,和他私奔了。
没要彩礼,没办酒席,也没有嫁妆,出来时我偷了家里的户口本去和他领证了。
半年多后我就怀孕了,可是天意弄人,怀上两个月的时候就流产了,去检查身体,说是我自身的原因,我就去医院看,药也吃了很多,隔了1年多又怀上了,还是流产了。检查身体还是我的原因。
他很失望,我也很伤心,他迫切的想要儿子,我迫切的想当母亲,想要有自己的孩子。
因为在我们这里,没儿子的家庭会被别人看不起,嘲笑,欺负,女人没生6有孩子的,在婆家是被公婆看不起的,不招婆家父母待见的。其实我也很讨厌这种思想封建的地方。
我说要不我们就不生了,在外面租房住,不回农村了,这样就不用看别人的眼光了,好好地养大女儿,教育好她,孩子大了,我们老了到时候两脚一噔,有没有儿子又有什么呢!
可是他不愿意,他说没儿子,人生是不完美的,干活也没动力,没儿子挣钱来干嘛?做人都抬不起头。他说他人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要生一个儿子。
因为他不甘心,加上公公婆婆也一直催着要我们生孩子。所以我又去医院看,各种治疗,检查,吃药,中药西药一大堆,可是都没用。
听别人说哪里能看好就去哪里治,江湖中医都找了几个,吃了好多中药 。
吃着吃着,眼睛模糊看不清路了,黑黑的,开始以为是吃中药的副作用,把药停了还是一样,他就马上带我去医院检查眼睛,医生说眼睛是正常的。
然后又各种检查,结果是肾出问题,而且很严重,肌酐1300多,血压200多。还贫血了。
医生说我是肾衰竭了,双肾基本都萎缩完了,要马上住院做手术,以后要长期透析。
我不相信自己那么年轻就患上这样的病。我不同意住院,他帮我签了协议放弃住院治疗,我按了手印就离开了医院。
第二天早上又去省里的医院检查,结婚还是一样,我崩溃了,我还这么年轻就得这病。我觉得是误诊了。接着去了第三家医院检查,结果还是一样的。说我是药物性损伤的肾。
在急诊科挂了号,等待输血,医生说我贫血严重,要输血,然后做插管手术马上透析。第二天就输血了,晚上就插管透析了。
输血的时候住的留观病房,因为大医院床位很紧张,肾内科没床位,就住留观病房了。
在得知我病得那么严重,我手术后第二天早上,我弟弟他们都请假赶到了医院陪着我。
我在那治疗了半个多月,我眼睛也慢慢的能看到路了,我就出院回到老家住了,然后在市里的医院透析,透析两个月左右,我的眼睛也能看字了,视力也恢复了。
公公婆婆知道我的病治不好了,也生不了孩子了,还要一辈子花钱去医院治疗,他们就很嫌弃我。各种辱骂。婆婆还诬赖我偷她钱。因为这事我和她吵了一架,我没有偷她的钱,她诬赖我,我肯定是不服的。吵完架她就恨死我了,天天骂我。
他为了护着我,说她妈妈太过分了,然后他妈妈就骂他不孝子。我们也想过要去外面租房子住的,可是那时候没有钱了,在我生病前,我们做小生意亏本了,还借了3万多。
我住院又用了差不多4万,那年我没买合作医疗,全部自费了。他借了两万,其他的都是我娘家兄弟姐妹们凑来的。那年我回到老家市里医院透析费也是全部自费的,一个月透析和买药8000多,同年在手上做手术住院要了一万多。我看了一下费用票据,那年大概用了16万左右。大部分都是借来的。
就这样在家里住了差不多5年,我也被骂了5年,我委屈得经常想上吊,又不敢把这些事情告诉娘家人,他和父母像仇人一样。我也是,看到他母亲就怕。他妈妈想要他不管我,好让我自己走了,可他不听,还说他爸妈无情,不该天天骂我,所以他爸妈很讨厌他 。
2018年初,催得急的债都还的差不多了,还有8万左右不催的,他的亲戚朋友说不急着用钱,让他有了再还,我娘家兄弟姐妹们拿给我的治疗费,姐弟也说不用还,是给我的。经济上也松点了,那年我就搬到市区住了。
不巧的是,2018年3月份,我的爸爸又病了,这几年给我爸治病,我的姐姐弟弟他们负债累累。所以说我透析10年了,也没有换肾,就是因为我们家确实是拿不出来几十万来给我换的。
2020年11月份,我发现他外面有女人了,他自己也承认了,他说很想找个人生儿子,没儿子他不甘心,可那个女人说要他和我离婚,然后娶她,她才肯生孩子,我说那就离婚吧!那我离婚不离家可以吗?他说那个女人不同意。必须要我搬走才肯嫁他。
他说:先说好,离婚后我搬走,他继续给我治疗费,给到我再婚为止,如果我一直不再婚,就一直给。我也同意了。
2020年12月7日,我们去签字离婚了,我没问他要钱,因为当时还欠着那么多债,我又怎么忍心开口问他要钱呢!
这样的情况下,我再逼着他给钱补偿的话,那我不就是要他的命了,我不能做得这么过份啊!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病的这些年,他太辛苦了,头发都白了一半多,经常熬夜干活,有时候回来睡几个小时又出去干活。这些都是我害的。把一个年轻的小伙折腾成了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老头了。
我当时就是觉得他为了我,付出了这么多,这次就换我来为他付出一次吧!只要他以后幸福,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样他也不用和他父母闹得很僵了,不会再被骂是不孝子,不用两边为难了。我也不用被他父母骂我扫把星,害人精,不用再带着负罪感做人了。
离婚后,他也兑现了离婚时的口头承诺9个月,他偶尔给我点钱,1000,2000,3000,500的,连续给了9个月,后来他工作上接不到活,没什么收入,他也要顾着他的新家,就没再给我钱了,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都没有给过我钱,我也没有问他要,我也不想去打扰他了,毕竟他是别人的老公了。
他没给我钱之后,我是靠自己打零工挣点生活费,还有我的兄弟们和好心网友们的帮助下,我才能继续治疗的。
今年大年初一,他给我发了一个红包,第二天我想回个红包给他发不出去了,我才知道他删了我。
我当时就很气愤,我打电话过去问他为什么要删了我,我们离婚了又不是仇人,他说是删聊天记录,删错了的,让我加回他,我说算了不加了,以后有什么事情打电话说就
这就是我的为什么离婚的原因了,我这样写应该很清楚了吧!可能还有些漏掉的事情,一时想不起来了没写的,请大家见谅哦!我想起来了再写过!
很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关心是我的动力,感恩遇见各位好心善良的人!祝福大家好人一生平安!阖家幸福安康!
编辑:
大家好,我是小柔。如果你想每天阅读情感故事,只需要点击右上角关注即可。
浪漫的爱情故事不是一尘不变的,每个人都幻想自己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美满的。可是过来人都知道,结婚后两个人的缺点便会慢慢显现出来,这就很容易导致两个人之间产生矛盾。有些人于是便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导致感情出现破裂。
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个话题,为什么有些女人在离婚后会和前夫藕断丝连?
首先我们一起来听听这两位女士的心声。
王女士
我今年35岁,到现在离婚三年了。我和前夫是朋友介绍认识的,认识半年后两个人便结婚了。
或许我们的婚姻太过于冲动,婚前两个人没有很好的了解。结婚后的我们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闹。可是在我看来,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争吵,关键是争吵后两个人如果能通过沟通后将矛盾化解,反而会双方有了更好的了解。
可是现实却不尽如意,每次争吵后,前夫都不会主动和我说话,每次都是我拉下面子主动理他。时间久了,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太累了,于是便和他提出了离婚。尽管他对我的做法不能理解,可是我的态度很坚定。于是我们两就这样离婚了。
离婚后的我带着女儿在外面租房子住,可是终究他还是女儿的父亲,每个星期他都会来看望女儿,平时我有什么困难他也会主动来帮忙。虽然我们已经离婚了,但是两个人还不温不火地过着日子。
刘女士
我今年32岁,离婚两年了。我和前夫属于自由恋爱,在经过深思熟虑后两个人很快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刚结婚那会两个人在一起还算幸福。可是慢慢的我才发现丈夫属于那种啥也不操心的人,每天下班后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打游戏。为此我们也经常吵架,可是他却说,我每天辛辛苦苦赚钱养家,下班回家后有点自己的空闲时间怎么了。
对此,我是非常不理解,家是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而不是每天冷冷清清。于是在结婚两年后我和他提出了离婚。
现在的他似乎感觉自己之前做错了,三天两头来找我,并且告诉我,一个人的日子真的太难过了,以后我一定改变自己。
我相信我们之间会在不久的将来复婚,毕竟两个人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感情基础还是有的,离婚或许多少有点冲动。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为保障公租房、廉租房住户等弱势群体“住有所居”,老年人以房养老等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这项“住”的权利可以离婚分割、或者转给他人吗?
日前,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居住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柳先生与王女士原系夫妻关系。2010年12月,王女士因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于是便与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浏阳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了一套公租房,当时王女士在填写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情况一栏时未填写其他人登记信息。
租赁合同签订后,作为王女士丈夫的柳先生亦随王女士共同居住在该公租房内。
2016年5月,王女士因与柳先生感情不和,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在离婚后均可居住承租的公租房。两年后,王女士与他人再婚,便从公租房内搬走,柳先生也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居住,但公租房内仍存放着双方的生活物品。
不过,今年端午节,王女士在前往公租房拿被子时,发现钥匙已被柳先生带回了老家,并拒绝为其开门。一气之下,王女士向公安机关申请急开锁,随后将房门换锁,并拒绝柳先生继续使用该公租房。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柳先生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对该套公租房享有居住权。对此,王女士辩称,公租房当初是分给其及女儿住的,现该房已交还给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柳先生要租房,可以经过合法程序申请。
法院判决
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系国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人为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王女士在2010年12月签订合同后未再与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续签合同,申请退房时尚拖欠租金1.4万余元,按照合同约定,王女士的居住期限早已届满,现自愿退还房屋,其对涉案房屋的居住权已经消灭。
此外,王女士并非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仅是居住权人,对涉案公租房享有占有和使用权,无权转让和处置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柳先生与王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对该公租房享有居住权,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据此,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柳某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所谓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之权利。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合同约定或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有关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上的效力。
同时,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居住权因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本案被告仅是居住权人,并非所有权人,且居住权期限已届满,其无权将居住权转让给原告。被告已将案涉房屋退还给所有权人,居住权已消灭。
来源:湖南高院、浏阳市人民法院
编辑:史梓敬
申请公租房婚姻状况查不查?申请公租房婚姻状况查不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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