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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述问题中,属于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购置房屋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的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另一方有权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但是,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双方平分。
如果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置的房屋,如果登记在非出资一方子女名下的,为夫妻共同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会适当照顾出资一方子女的利益。
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 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夫妻双方分文未出但小产证上权利人一栏则记载了男方、男方父母三人的姓名,现夫妻俩面临离婚女方主张这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为夫妻共有财产,父母给孩子卖房时应注意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
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 男方婚前承租一套公房婚后将公房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下使公有住房转为个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仅男方一人。夫妻双方面临离婚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承租”的内涵是: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单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 例如:夫妻俩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产权证上载明男方的财产份额为60%女方的财产份额为40%。现夫妻俩面临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 这涉及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书面形式是明确的、唯一的, 在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份额说明男女方对夫妻这一特定的财产即该房屋已经事先有约定,因为之所以产证上会明确房屋的份额,房产交易中心是依据办产证时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来加以注明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唯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
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 比如说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50%以抵押贷款5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妻子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男方名下,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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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买房首付界定的规定: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首付,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如果是共同还贷,那么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哪年规定父母出资房产归男方,婚姻法哪年规定父母出资房产归男方所有
婚姻法转为民法典会有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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