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双鸭山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夏法
都说“准女婿和丈母娘的距离,只差一套房",杭州小伙子小张在2015年和女朋友确定恋爱关系时为了表达诚意,买下一套房,而且登记在自己和女友名下。
房子有了,爱情没了,没结婚,要分手,一别两宽却被这套房子绊住了。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这起因要求返还彩礼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
1】按揭买房共同共有
小张和婷婷在2013年秋天从工作伙伴确定为恋爱关系。
两年后,谈婚论嫁。为了表达自己结婚的诚意,小张答应婷婷买房要求。
婷婷找到在房产中介公司上班的堂哥帮忙,找到喜欢的房子。
2016年初,两人作为共同买受人购买了位于江干区的一套住宅,签订合同当天,由小张支付购房首付款34万元,余款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婷婷作为房屋共有人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签字。
房子最终登记在了小张和婷婷名下,为两人共同共有。
2】一别两宽,房子让人不欢喜
没想到,一年后,小张婷婷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最终由于性格不合决定分手。
一别两宽后,本该各生欢喜的两人却被这套房绊住了。
小张想把房子要回来。他认为当初之所以买这套房就是为了和婷婷结婚,虽然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后期绝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结婚的愿望也落空了,婷婷理应返还房屋的共同份额。
婷婷可不这么认为。“房子并不是为了结婚买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投资行为。而且如果不是我找堂哥帮忙,买房过程不可能这么顺利。再说了,房子的按揭款我也还过3个月,一共1.4万元,所以房子我也要分一半!所有权我可以不要,但必须把一半的份额折价补偿给我。”
恋人反目成仇,小张把婷婷告到了下城法院。
3】法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当返还
下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基于何种目的购置了案涉房屋。
如果真如婷婷所说,是属于共同投资行为,那么投资讲究回报,在本案中,婷婷仅归还了三个月的按揭贷款,其余的首付款和按揭贷款均由小张负责偿还,由此可以反映出小张的投入远远大于婷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将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并约定为共同共有,甚至在分割房屋时双方各享有一半的份额,这种做法明显与常理及投资的惯常做法不符。
反之,小张和婷婷原本是恋爱关系,且二人都到了适婚年龄,小张考虑到二人婚后的生活购置了案涉房屋,为了表达结婚的诚意,购置的房屋登记在二人名下。因此,小张主张为与婷婷结婚才购置案涉房屋,且将所有权登记为二人共同共有是为了达到交付彩礼的目的的说法更为合理。
现在两人结束了恋爱关系,且实际没有登记结婚,共有房屋的基础丧失,婷婷应当返还小张交付的彩礼。从双方出资情况看,小张的贡献大于婷婷,婷婷也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下城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小张所有,由小张支付给婷婷房屋折价款35000元。
彩礼不是“煮熟的鸭子”,而是以爱情为基础,以结婚为目的所作出的一种承诺。如果有一天,当爱已成往事,那么彩礼该还的还是得还。
新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新华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前父母帮买房的出资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网上看到一个帖子:“男方想用我名字全款买房,该不该答应?”
帖主坐标福建,跟男友恋爱一段时间,有了结婚的意向,还没有领证见父母,男友和父亲商量用女孩的名字全款买房,资金约500万。
原因是父亲有两套房,再用他名字不合适,而男友是自由职业没有交社保,已经开始看房了,女孩心里很犹豫,具体担忧的有三点。
第一,无功不受禄,还没有结婚,就接受对方一套全款房子,感觉不踏实,对方凭啥要给你一套几百万的房子呢?
第二,占用了首套房资格,等房子下来还要拿去抵押再买一套,男方准备一套自住,还有一套出租。
第三,买了房对方没钱装修,需要由女方贷款装修,加起来应该要50万。
这个帖子下面有很多留言,有网友劝她要小心,千万不要去贷款。
其中有个高赞回答,网友细心地帮她分析了一下。
“用你名字买的房,不一定是属于你。
用你名字借的贷,则一定属于你。
因为男方买房的500万,是提前转到你的帐号,如果以后有矛盾,可以通过查资金来源追回。
而买第二套房子的钱,你没办法提供资金来源,因为借的贷是不允许买房的,如果你说了,也属于知法犯法。
所以,第二套房相当于你花钱买给男友的,最后的结果要么你吃哑巴亏把房子送给男友,要么自己背上征信黑名单,但不管怎样,你都需要还自己借贷的装修款50万。
最后一算,如果两人分手,你不仅需要还第一套房的欠款500万,还要还第二套房的借款400万和利息300万,以及装修款50万。
也就是说,你可能一套房也得不到,还白白承担巨额借款,并且可能给对方生了一个孩子,但凡男方为你考虑一点,都不会这么做,站在双方的利益考虑,手里有500万,完全可以第一套付首付款100万,第二套全款400万,这样同样有2套房,利息也低很多,对女方才是最友善的态度。”
犀利!细思极恐,到底是什么动机,会让一个男人对女友有如此的算计。
很多女孩阅历简单,看到对方愿意全款买房,以为对自己是真爱,殊不知,建立在算计上的付出,都不会长久。
这位帖主能够多一份警惕心,没有轻易答应对方的要求,也被网友们夸赞“人间清醒”。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曾说:“太过算计的人,往往是不幸的,甚至是多病和短命的。”
还记得刘银月吗?
她就曾说过类似的事情,原本她有一个平静的生活,而且已经怀孕。
有天前婆婆跟她讲,说自己看中一套500万的房子,很想买下来,但考虑自己和丈夫是单位领导,名下已经有几套房,而且儿子和女儿也在单位工作,就建议用儿媳的名字买。
刘银月刚开始也有担忧,不过前婆婆说得很诚恳,说这套房就是给孙子的,但为了不被人起疑,建议她先办离婚手续,刘银月信了。
她真的和丈夫办了离婚手续,然后前婆婆用她的名字办了190万贷款,不仅如此,还让她拿出了几十万嫁妆,这些钱都转入一个张某的帐号后,婆婆就变脸了,拒绝让她进家门,还修改了家里的门锁密码。
因为轻信,刘银月损失了自己的嫁妆,还背负巨债,自己被从家里推出去,一分钱都没有。
但算计的婆婆就赢了吗?未必!儿媳妇实名举报,将前婆婆的丑闻都曝光出来,她很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红楼梦》中有句台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家人相处,需要坦诚相待,千万不要把对方当傻子,你能骗过对方,是因为有一份信任,如果信任感缺失,双方反目成仇,则很有可能两败俱伤。
在这里也提醒女孩,在谈婚论嫁时,没必要一定要求对方全款买房,尽自己最大能力办事就可以,跟房子比起来,感情的真诚更重要。
跟大家讲一个身边的事例。
朱丽跟男友自由恋爱,男友家很穷,买不起房子。
刚开始,父母都很反对这门婚事,让朱丽好好想清楚,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在经过男友几年的考验后,朱丽还是答应结婚,两人白手起家,一起在都市上班,平时也节约,连饭馆都舍不得去,买衣服也都是一百以内。
齐心协力几年,两人攒了30多万,首付买了一套房,在商量写谁名字时,男方要求直接写朱丽的,说要给她一份安全感。
朱丽笑了,说即便写自己的名字,房子也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丈夫的态度,让她安心。
女人想要的很简单,就是希望能得到男方一心一意的爱,相比于物质条件,精神上的富足更重要。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反驳,认为女人结婚如果真不在乎,可以不要彩礼。
其实这是两个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女孩都会把彩礼带回婆家,有的父母还会给予很多的陪嫁,女孩想要的是男方一个态度,因为进入婚姻后,男女双方付出是不同的,女孩生儿育女的阶段,很有可能会失去工作。
而男人则不同,有妻子在照顾家庭,他可以更好地工作,并且收入会持续增长。
为了让彼此达到一个平衡,就有女孩想在婚前得到一份保障,不管是房子还是彩礼,都是基于对未来的担忧。
但甘蔗没有两头甜,有的时候,你的担忧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危机。
如果遇到会算计的男方,对方给你的彩礼和买房子的钱,可能是都借的,婚后的债务还得让你还,等你明白了真相,哭都来不及。
所以,女孩在谈婚论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把人品放在第一位。
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就根据对方的实际条件来商量,避免让对方负债太多,也会给你婚后的生活增加压力,选对了人,哪怕刚结婚时苦一点,以后的日子也会越来越甜。
如果对方太会算计,即便给再好的条件,你也要慎重考虑,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让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
有句古话说得好:“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方有厚福。”
决定一个家庭幸福度的,不是钱财有多少,而是真诚待人,彼此理解。
点个赞再走吧!愿你的生活快乐如意,不会遇到算计的人!
离婚妻子拒不拿出结婚证,我怎样才能立案呢?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前男方出资购房写在女方名下(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了女方名字)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9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