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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户口分户申请表
分户申请 人基本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婚姻状况 | 是否具有民 是行为能力 | |||||
公民身份 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户口所在 地派出所 | |||||||||
随分户申 请人员基 本情况 | 与申请人 关系 | 性别 | 姓名 | 出生日期 | 公民身份号码 | ||||
申请人分 户情况 说明 | 1.分户住址是否属违法建筑。 是□ 否□ 2.分户住址是否属虚拟地址。 是□ 否□ 3.申请人是否且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情况。 是□ 否□ 4.随分户申请人员是否自愿。 是□ 否□ | ||||||||
分户申请 人签名 |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瞒报,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监护人)签名(按手印): 日期: 年月 日 | ||||||||
原户主 情况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 码 | |||||||
原户主 意见 | 1.本人同意申请人_在原址原户上 分户。 2.本人同意分配_房屋 (写明原户主户口地址房屋哪一层或哪一间房) 给申请人… _居住 原户主签名(按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8月3日起正式实施。在总结现有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新制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管理,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一户一宅认定、存量宅基地房屋确权登记、分类管控、实施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和村改居居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管理进行指导和规范。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进一步保障村民居住权,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对宅基地管理职能进行调整,明确规定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衔接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对农村已建房屋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施策:依法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存量房屋进行确权登记,规范新建房屋管理,满足村民住房需求,提高村民居住水平。
可多户合建、提前预支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
《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一是改变以前以户籍分户登记作为宅基地分配的前置条件,明确按照村报镇批的方式,认定符合一户的标准,即可以户为单位取得宅基地分配资格;二是按照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要求,针对我市农村住宅建设中普遍反映比较集中的操作性问题,创新提出多户合建、提前预支建设村民公寓式住宅等方式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实施意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对于2015年7月15日前建成的存量宅基地房屋,按照1987年、1999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为时间节点,结合是否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是否具备建房资格、符合一户一宅情况、是否符合建房面积标准等条件,明确了分类予以确权登记的程序和办法。
形成和谐优美、各具特色的城乡风貌
《实施意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施策。以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红线和底线。以城镇开发边界作为推动空间合理布局,形成和谐优美、各具特色的城乡风貌的政策引导线。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今后主要按照美丽乡村风貌的管理需求,结合空心村改造和零星建房管理,落实“建新拆旧”。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区域,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进行分类施策,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区域,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管理;暂未纳入城市更新的区域,更多依据城市化地区的规划要求,新增分户主要是建设公寓式住宅或联排式住宅,存量住宅允许按照宅基地建房标准进行加建、原址重建或改建。
来源:最高审判研究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避免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男女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双方承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过完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双方承诺不存在家庭暴力等不适宜离婚冷静期的情形,自愿离婚是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的结果,既能保障双方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抉择,双方综合考量并做了保护好未成年子女和双方其他家庭成员利益的相关方案。
三、双方承诺婚前已经履行了如实、妥善和完整的告知义务,不存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基础关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四、子女抚养
1.男、女双方育有一【子/女】,姓名为【】,身份证号为:【】。双方同意,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非经男方同意,女方不得擅自改变其姓氏。
2.男方每月给付固定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孩子完成大学学历,男方同意每隔3年上调固定抚养费【】%。孩子医疗费、学费、报班辅导费等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男方应在女方出示上述费用票据后一个月内支付。
注解:这里需要注意,明确固定抚养费及大额支出的抚养费。此外,目前许多孩子都会读到大学本科甚至研究生,抚养费支付期限,建议不要以成年为标准,而以完成特地学历为标准,否则法院一般支持到孩子成年。
3.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每月/【】次。但应提前【】日通知女方,协商具体地点及接送方式。若孩子大于【】岁的,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探望次数和时间都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应不超过【】天。若女方无正当理由,妨碍男方行使探望权的,应承担【】赔偿金。
4.目前存在【】账户的钱及纯金吊坠等首饰归孩子所有,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应将银行卡及相关物品交给女方保管,女方保证应为孩子利益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
五、财产分割
1.【存款】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以来,目前共有存款【】元,目前男方账户【】元,女方账户【】元,双方同意,【】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给【】方【】元。
2.【房产】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座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7天内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注解:房产分割的形式有很多,一般而言,若只有一套房屋,一般为一方拿房,另一方给予金钱补偿,或是将房屋出售,将房款分割。这里需要注意,若房屋房贷尚未还清,可能银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产权证更名手续,建议事先咨询银行及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若无法变更,双方应协商延长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以其他方式分割房产。
此外,目前比较流行将房产赠与孩子,待孩子成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在孩子成年之前,抚养孩子一方享有居住权。这种分割方式是可行的,且该赠与一般不可撤销。但孩子成年周期较长,另一方有新的生活伴侣后,往往会一起住到该房屋,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采取这种分割方式应慎重考虑却应对房屋使用权有详细的约定。
3.【户口】男方应在【 】个月内迁出户口。
注解:离婚后户口迁移可以搬迁到房产所在地或投靠直系亲属,一般凭《户口簿》《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或民警调查证明等有效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4.【车辆】双方目前有【】牌汽车一辆,车牌号为【】,登记在由女方名下,该车辆离婚后由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补偿【】元给女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支付,女方在收到补偿款后一个月内配合男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解:由于车辆二手出售往往会有较大贬值,建议采取一方拿车,另一方给予适当金钱补偿的分割方式。若是车辆登记人拿车,则不需要变更手续,该条款可进行简化。
5.【股权】男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在离婚后仍归男方所有,男方就此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元补偿款,该款项于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注解:此处仍采取较为简单的一方持股,一方获得补偿的分割方式,考虑到直接分割股权涉及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运营权掌控等较为专业的问题,建议有这方面需求的就不要用范本了,找专业的律师针对情况制定分割方案较为稳妥。
6.【虚拟财产】各网络平台具有财产权益的网络账号归【】方所有, 并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名称,每个季度或年度向另一方支付不低于对应的收益元,且每年底应按照平台官方统计收入的【】%向另一方分红。
注解:《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提出了网络虚拟财产也属于财产。比特币、支付宝的账号、网游里的各式装备、网上店铺,网络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人的劳动、真实财物的付出(如购买游戏点卡)、市场交易(如玩家之间买卖游戏装备),具备一般商品属性,应当受到平等保护。
六、债务分割
双方确认,以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1、【】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2、【】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3、【】年【】月向【】的借款xxx万元;上述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到期后各自承担50%。今后若发现其余债务,在谁名下的债务由自己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因男方/女方对外借款导致男方/女方承担责任的,一方在支付完毕后可随时向对方全额追偿,逾期支付的,应按年利率【】%支付利息。
注解:《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因此原则上个人债务不再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各自的债务目前一般也不需要对方来承担。但要避免实际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却以个人名义欠债的,在协议中约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能避免一方单独偿还债务而无法追偿。
七、不得转移隐瞒财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照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
九、送达地址
该协议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男方地址:
女方地址:
注解:现在打官司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有了这句话,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十、约定管辖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份数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记处备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书到底该咋写才更有效、省事?
很多人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只关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其实除此之外以下这些问题也要注意!NO.01 户口处理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而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因此应在协议中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来约束当事人。NO.02 姓氏处理若双方协商一致要更改孩子姓氏,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这样一方就不能要求法院责令恢复姓氏。若一方担心对方更改孩子的姓氏,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并约定足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限制对方的行为,尽量减少诉讼。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NO.03 夫妻之间补偿、赔偿及债务的处理
若存在下列情形,应该和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并在协议中写明。
1、婚内借款
2、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民法典》扩大了《婚姻法》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首先,不再以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度为前提条件,无论采取何种财产制度,离婚时,夫妻一方均可因承担较多家务劳动而获得经济补偿。其次,离婚时对付出家务劳动较多一方的经济补偿,不影响其对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权利及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的权利。
3、困难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0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过错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注:《民法典》新增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条款,加大了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
5、擅自处分房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28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NO.04 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项。
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而教育费和医疗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
建议双方约定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医疗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NO.05 不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同样是不分割财产,不同的表述,代表的含义不一样,引起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必须谨慎对待,当事人应结合自己的客观情况和主观诉求来确定如何表述。
1、“没有共同财产分割”:
这种表述,离婚后仍可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且无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83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种表述,离婚后不能再要求分割,相互无权要求分割。对经济上处于弱势,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财产状况的一方,丧失了日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权利,非常不公平。
所以,当事人应将全部共有财产列明,逐一写清楚属于哪一方所有或怎样处理,千万不要简而言之、大而化之。一时的疏忽或贪图方便很可能带来经济利益上的重大损失。
NO.06 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
最好进行公证
公证不仅能加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时还会直接决定或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和《民法典》第658条规定,除公证过的或者具有道德义务、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外,在其他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
通常而言,家庭内部的赠与不涉及道德义务或公益性质,故公证就成为受赠方保障自己能获得赠与财产的唯一途径。
还有一种情况,甲乙离婚析产,甲依约支付了房屋补偿款给乙,乙却不配合办理除名手续,甚至玩失踪,甲陷入诉讼的持久战中。
如果当初双方公证了离婚协议,则房管局可以直接根据协议办理除名(已有房产证)或日后将房屋直接确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买卖合同已备案,未有房产证)。
由此可见,公证意义重大,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当事人应对离婚协议或婚内协议办理公证(除非立即办理离婚或过户等手续),以免后患。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32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NO.07 如何对付“离婚协议可以反悔”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69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对于这条重要的新规定,应该注意两点:
1、对己方有利的财产约定,可签订婚内协议,不要出现离婚字眼及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样对方就不能请求推翻。
2、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即使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的内容仍然有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在诉讼离婚中也适用该离婚协议。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就协议效力选择或排除法律适用,体现契约自由和处分原则。这种约定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畴,法律应予认可。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以上这些你都清楚了吗?务必深思熟虑,不可为了快速离婚而疏忽了,对一些重要问题的约定,以致后悔莫及
婚姻法相关条例,婚姻法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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