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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家小型拆除公司(注册个拆除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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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3 1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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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达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3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养殖场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并拆除 法院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养殖场被认定成违法建筑并拆除 法院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基本案情】

  2009年4月28日,甘肃省A市B区刘女士在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了XX养殖场,经营家禽、鱼类养殖。2009年5月1日、2010年3月26日,刘女士先后以XX养殖场的名义同甘肃省XX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两份《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国有农场土地用于发展养殖业。2016年B区进行“纬四路和排污管道的修建”工程,对B区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刘女士租赁的土地有部分在此范围。由于地方政府说相关补偿一直未正面与刘女士协商,只是以公权力的方式强制让刘女士的家人去签字,具体怎么赔偿不谈,刘女士坚持始终未签字,当地政府为此大为不满。2017年5月3日,B区国土资源局以养殖场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彩钢棚及板房这由,认定刘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养殖场做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养殖场立即停工,恢复土地原貌。事实上200多平方的彩钢棚是多年前为钓鱼客人及家属、小孩乘凉之用,板房是经营鱼塘的看护房。2017年6月1日,A市规划局B分局又以刘女士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搭建板房为由进行立案,并于同月19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刘女士3日内拆除建筑物。刘女士表示对此决定存有异议,未予签收,规划局以拍照方式进行了留置送达。2017年6月28日,以区政府政协副主席为首,带领一百余人对养殖场进行了强制拆除,将鱼塘进行破坏性填埋,鱼因填埋土方而导致缺水致死。彩钢房全部被拆除,经济树木被挖毁,并将刘女士一家看护、经营的生活用品搬离。刘女土一家为经营鱼塘,从2009年就以鱼塘为家,在40多亩土地上经营,所有的积蓄也都投入在此,地方政府的嚣张跋扈,将刘女士一生积蓄就这样强毁。刘女士认为不能就此妥协,遂亲自赴京。刘女士抵京后的第一站便来到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当时正值周末,和雪莲副主任放弃休息时间亲自接待了刘女士,和律师对刘女士的遭遇深表同情。通过两人的沟通,刘女士当即决定委托凯诺律所代理违法强拆一案。

  【办案掠影】

  和律师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书面材料及视频资料,无法将一堆废墟与刘女士提供的生机勃勃的养殖场联系起来,为地方政府的行为感到痛心。和律师通过同刘女士沟通,决定向市中院起诉请求确认B区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都说好事多磨,A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了刘女士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告知刘女士因交叉管辖,本案归500公里之外的C市中院管辖。刘女士当天便坐车去C市。第二天一早刘女士到了C市中院立案庭,然而C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没有一个人,刘女士只能通过法院安检处保安联系了一位接待人员,这位C市中院的接待人员开始以刘女士的诉讼材料写的不对为由不予立案,刘女士提出如果材料不对可以修改,按照改好内容收材料可以了,其便不再坚持诉讼文书不对。随后又以庭长不在为由拒绝收案,让刘女士十月初再来立案。刘女士在与和律师沟通后表示,庭长不在也没有关系,可以按照立案登记制度先收材料,如果有内容不对或者材料不全的情况,法院可以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和律师交待刘女士不要求当天必须立案,只要收材料就可,但法院的工作人员仍然表示材料也不收。刘女士表示希望见院长沟通收材料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院长也不在。无奈刘女士去了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人大、纪委等部门反映立案难,不收材料的情况,但遗憾的是刘女士奔波了一整天仍然未能立案。事后,和律师从北京直接将立案材料邮寄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写明了向高院立案的理由,不到一周时间,甘肃高院来电通知和律师,已将案件转到C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和律师直接和C市中院行政庭的陈庭长联系,由陈庭长负责本案。

  2017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违法的强拆行为是既成事实,而A市B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庭审过程中多次扭曲事实,企图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答辩和证据中无承认是区政府的强拆行为,庭审辩论中又将这一行为试图推给区规划局。这些小伎俩和律师早已司空见惯。在区政府结束了“表演”后,和律师一针见血的提出,规划局在6月19日做出处罚决定书,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养殖场享有救济权利,对规划局做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而区政府并未等养殖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就在一周后自行实施了强拆措施,严重侵犯了养殖场的权益。规划局的处罚决定未依法送达,对原告也不生效。更为重要的是被告B区人民政府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原告的养殖场进行破坏性的强拆。最终,法官采纳了和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B区人民政府对刘女士养殖场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法律法规】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深度」投资35亿的西安白鹿原民俗村要拆?实际投资7000万元,多重因素致“夭折”

记者 | 王健

编辑 |

“高开低走”、命途多舛的西安白鹿原民俗村,在2020年3月被贴上了拆迁告示,此时距其开业尚不足四年。本地多家自媒体文章谈及此事时,标题大多突出该民俗村“投资3.5亿元、占地1200亩”。但此数据为预期目标,界面新闻获悉,白鹿原民俗村实际投资为7000万元,建成面积70余亩。

许多人分析这一项目“夭折”的原因,都认为是同质化严重所致,“在白鹿原上,白鹿仓景区、白鹿原影视城等五六个主打关中民俗概念的类似项目扎堆开张迎客”。白鹿仓景区一位负责人则表示,除了上述同质化因素外,白鹿原民俗村夭折的主要原因是远离市场、经营不善,“它是属于‘自杀’,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个结果。”

此外,土地问题始终是白鹿原民俗村的悬顶之剑。该项目所占土地为蓝田县田家坡村农村集体土地,占用方式为租赁。而按照当时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生产建设。2016年12月,因土地问题突出,蓝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被陕西省政府约谈。其中,被指违法占地建设项目便包括白鹿原民俗文化村。

此后,白鹿原民俗村未能再扩大规模,且由于资金不足、经营不善等原因最终“夭折”。界面新闻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经蓝田县政府招商引资,蓝城集团“白鹿颐养文谷”项目已落地于此。该项目将以原白鹿原民俗文化村为核心,拟涵盖周边沿滨河左岸及田坡村二、三组部分旧村庄,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00亩,旨在打造一个“集文创办公、休闲度假、教育康养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品质复合型花园社区”。

高开低走的民俗村

白鹿原是西安东部的一座黄土台塬,涵盖灞桥、长安、蓝田三区县,其东接篑山、南依秦岭、北临灞河,是古长安东南部的门户屏障,此地因著名作家陈忠实的同名小说《白鹿原》而广为人知。《白鹿原》曾获得中国第四届茅盾文学奖,后又被改编成同名电影、电视剧、话剧、舞剧、秦腔等。

近年来,随着文旅业的兴起,“白鹿原”这个大IP成为文旅业追逐的对象。2016年5月1日,一个主打关中民俗文化的景区白鹿原民俗文化村在蓝田县田家坡村开业。公开信息显示,其开业当天便迎来12万人次的客流。

「深度」投资3.5亿的西安白鹿原民俗村要拆?实际投资7000万元,多重因素致“夭折”

景区内部商户已关门,有相关机构架起设备进行地质勘查,为下一个项目建设做准备。摄影:王健

然而,仅仅过了不到四年,这个火爆一时的景区便“寿终正寝”。2020年3月7日,白鹿原民俗村目前的管理方,西安蓝城理想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安蓝城理想小镇公司)贴出一纸公告,宣布将对民俗村项目实施拆除。

此后,在多家机构媒体和自媒体对民俗村拆除的报道中,“投资3.5亿元、占地1200亩”屡屡被作为文章标题。不过,界面新闻获悉,“3.5亿元投资、占地1200亩”只是该项目最初的计划。蓝田县政府在回应网友疑问时表示,白鹿原民俗村只建成了一期,投资7000万元,占地70余亩。

2015年,陕西渭水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渭水公司)在田家坡村一组村民旧宅基地上,依地势修建了五六排砖瓦结构的平房等设施,用于民俗小吃、非遗作坊、休闲娱乐、茶文化广场的经营。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日,由四个自然人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一千万元。

据一位茶楼经营户介绍,民俗村里的饮食类商户无需缴纳租金,采取收益分成的方式和陕西渭水公司分账,其余商户大多依照店铺面积缴纳数额不等的租金。

上述商户介绍,开业之初,民俗村确实很火爆,“这地方开业前两天,陈忠实老先生去世了,白鹿原又被宣传了一番。所以这儿一开业,就有好多人来逛。我们这茶楼员工最多的时候有22个,光是收银就有三个,就这还忙不过来。别的餐饮店生意有好有坏,生意好的店都没地方坐,人都要站着吃。”

在民俗村地界之外,紧邻民俗村大门处,一位田家坡村村民经营着一个小动物饲养园,“就是让城里的孩子看看羊长什么样,兔子长什么样,让孩子们喂喂小动物。另外,我还养了四匹马,让游客体验骑马。”据他介绍,生意好的时候,他一天能赚四五千元。

不过好景不长,前述茶楼经营户称,“过了2016年夏天的旅游旺季,客流就减少了,第二年(2017年)生意就远不如第一年了。你想嘛,这地方就是卖个吃的,还不一定有别处的好吃,人家来一两次也就不想来了,蓝田县一共才60万人。这地方离西安市区四五十公里,西安市区的人能来几个?都去别的地方了。”

她所说的别的地方,是指白鹿原影视城和白鹿仓等同类景区,在白鹿原民俗村2016年5月1日开业后,2016年7月16日,白鹿原影视城试营业;2017年4月23日,离西安更近、投资更大、占地面积也更多的白鹿仓景区也开始营业。

「深度」投资3.5亿的西安白鹿原民俗村要拆?实际投资7000万元,多重因素致“夭折”

虽然景区已经歇业,但仍有零散游客前来参观。摄影:王健

就距离而言,白鹿仓景区距西安仅八九公里,而白鹿原民俗村和白鹿原影视城离西安均为四十公里左右。其中,白鹿仓由一家民企和曲江文旅共同投建,白鹿原影视城由陕西旅游集团投建。相较白鹿原民俗村,白鹿原影视城和白鹿仓投资方实力更为雄厚,且景区内容更丰富多样。

白鹿仓景区一位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他认为白鹿原民俗村之所以“夭折”,除了上述同质化因素外,白鹿原民俗村夭折的主要原因是远离市场、经营不善,“它是属于‘自杀’,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个结果。”

该负责人认为,大多数民俗村都是“穷人乐”项目,投资大,但人均消费不高,投资回报周期长,因此非常考验投资商的资金实力,“男厕叫‘黑娃’,女厕叫‘小娥’就是文旅项目了(注:黑娃、小娥为《白鹿原》中的男女主人公)?其实许多民俗村都沦为小吃一条街了。陕西都是面食,十几块钱就吃饱了,还不一定好吃。”

关于白鹿原民俗村“夭折”原因,3月19日,蓝田县政府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应网友称,“随着白鹿原民俗村周边白鹿原影视城、簸萁掌民俗村、白鹿仓等同质化项目陆续开业,客源严重分流,生意逐步下滑,入住商户开始亏损,相继退铺退租。加之陕西渭水公司资金不足且经营不善,导致二期建设未能及时启动。2018年初,白鹿原民俗村已基本处于停业状态。”

上述回应还显示,白鹿原民俗村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主要建设民俗小吃、非遗作坊、休闲娱乐、茶文化广场等;二期主要建设老城门城墙、青石巷古街道、古居民建筑群、戏台广场、白鹿书院、祠堂、庙宇、博物馆及旅游中心、儿童游乐园、园林景观等配套设施,丰富游客体验。陕西渭水公司仅建设了一期,投资7000万元,占地70余亩。

县政府:提升改造并非完全拆除

土地问题也是白鹿原民俗村走向“夭折”的原因之一。

白鹿原民俗村在蓝田县安村镇田家坡村,其位于白鹿原北侧坡地上,此处原是田家坡村一组的旧宅基地。数年前,该村一组村民已另辟地块,整体迁至台塬之上。

据田家坡村村干部及一组村民介绍,2015年,陕西渭水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渭水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田家坡村一组及五组部分集体建设用地、耕地使用权,着手修建白鹿原民俗村。其中,一组平地178.02亩、坡地79.45亩,平地每亩租金为每年1200元,坡地每亩租金为每年600元,租期50年。租金5年一付,每5年递增10%。

按照当时施行的土地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生产建设。因此这种“以租代征”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非农生产建设的方式,成为白鹿原民俗村的“悬顶之剑”。在其开业七个月后,2016年12月26日,陕西省政府召开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警示约谈会。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晓驰代表省政府对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蓝田、麟游、大荔、西乡4个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其中,蓝田县多个项目未经批准,擅自以旅游开发、古镇建设和观光农业为名,违法占地建设。白鹿原民俗文化村项目、簸箕掌新型农业社区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白鹿原文化产业基地等项目,涉及违法占用土地面积达1145亩,违法问题严重。

对此,蓝田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因违法占地问题被约谈后,国土部门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处理。民俗村后来只能用田家坡村一组的旧宅基地,没有再占用耕地,所以民俗村实际规模也远没有1200亩之多。

从2018年起,白鹿原民俗村便以“改造提升”为由,数次关闭景区。其中,2018年的“改造提升”内容主要是修建了一座“网红”玻璃吊桥。有商户介绍称,“玻璃吊桥火了一阵子又‘凉’了。” 2019年8月,白鹿原民俗村再度关闭,蓝田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称,此次停业的原因亦是因“改造提升”。

而据蓝田县电视台报道显示,早在2019年1月8日,蓝田县政府便与蓝城桃李春风建设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签约。该报道称,此次签约,实现了2019年蓝田招商“开门红”。双方签约的蓝田县白鹿文谷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00亩,其中一期用地800亩。

上述报道称,白鹿文谷项目以原白鹿原民俗文化村为核心,拟涵盖周边沿滨河左岸及田坡村二、三组部分旧村庄。围绕打造总部办公集群、大师民宿集群、教育康养集群等三个核心集群,拟升级优化现有的芸阁书院、民俗村、鹿舍酒店三个板块内容,延展文创、文旅、商业、度假、酒店、教育、研学、康养等产业服务内容,形成集文创办公、休闲度假、教育康养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品质复合型花园社区。

蓝城桃李春风建设集团系蓝城集团下属子公司,蓝城集团官网显示,其2016-2019连续四年荣获“中国房地产城镇化运营引领企业”,是“中国小镇先行开发者”。该官网文章还称,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蓝城小镇已进驻16个省及直辖市,营造80个蓝城小镇。

时隔一年多后,白鹿文谷项目建设公司西安蓝城理想小镇公司发布了白鹿原民俗村拆除的消息,并迅速引发热议。3月7日,该公司在民俗村大门处张贴公告称,其将对民俗村一平台到五平台、回坊及周边建筑物、构建物进行拆除,拆除期限为3月12日至3月31日。

但截至目前,上述拆除工作并未实施。田家坡村相关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表示,当初他们只是把土地租给了陕西渭水公司,渭水公司未经村民同意,就把土地转手给西安蓝城理想小镇公司。因此村民不同意拆除,并对拆除工作进行了拦阻。

3月19日,蓝田县政府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回应网友疑问时表示,2018年8月,渭水公司将股权转让陕西金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3月,浙江蓝城集团与陕西金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注册成立了西安蓝城理想小镇有限公司。

上述回应称,西安蓝城理想小镇公司对白鹿原民俗村项目经营定位和规划进行重新研判和调整,考虑现有商铺均为20㎡左右单间,其空间设计无法满足经营需求,且部分房屋、道路、设施破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了减少安全隐患,提升项目品质,拟对景区一、二平台部分建筑进行提升改造,并非完全拆除。

详解承重墙为何不能拆:结构破坏是永久性的,严重者需担刑责

近期,黑龙江哈尔滨、广东广州、湖北荆州等多地均出现因室内装修私拆承重墙导致建筑受损的事件,引起外界广泛关注。

记者注意到,目前,哈尔滨、合肥、广州等多地发布紧急通知,强化房屋装修管理。

什么是承重墙?如何识别承重墙?私拆承重墙谁担责、应担何责?

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建筑师赵心告诉澎湃新闻,承重墙遭到比较严重的破坏后,会使建筑的结构整体失去稳定性,引起结构变形,降低建筑抗震性能。若承重墙被拆,对建筑结构的破坏是永久的。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泳舟律师表示,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拆承重墙,业主、施工方、物业等都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或需承担刑责。

什么是承重墙?

公开资料显示,承重墙指房屋结构中起支撑上层房屋重量作用的墙体,包括框架-剪力墙结构房屋中的混凝土墙体,以及碎混结构房屋中的砖墙。

赵心介绍,建筑结构的类型按建筑结构的承载方式划分为:墙承重结构、柱结构和特殊类型结构。而承重结构主要由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组成。水平构件指的是用以承受竖向荷载的构件,一般有梁和板。竖向构件指的是用以支承水平构件或承受水平荷载的构件,一般有柱、墙和基础桩。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组合成一个整体,以承受和传递施加在建筑上的力,形成一个承重骨架。

赵心强调,业主在使用房屋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即上述所说的结构构件,同时也不能更改公共的给排水系统、排烟系统和电气系统,不能更改建筑外立面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5月初,广州白云区一小区租户私拆承重墙导致楼上房屋墙体开裂、地板下沉等。白云区回应称,经现场查勘了解,该小区某栋楼204房存在两幅剪力墙被私自破坏及部分结构梁被切除的情况。对此,赵心表示,剪力墙是承重墙的一种,砌体结构中的墙体是承重墙,剪力墙结构中的墙体也是承重墙,都是用来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的承重结构构件,但两者并不相同。首先,二者用在不同类型的建筑中,比如砌体结构一般用于多层建筑,剪力墙结构一般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其次,二者的构造不同,主要体现在构成的主要材料上。

私拆承重墙会造成哪些后果呢?据赵心介绍,要视损害的严重程度而定,承重墙遭到比较严重的破坏后,会使建筑的结构整体失去稳定性,引起结构变形,降低建筑抗震性能。因为剪力墙在整个建筑中呈现上到顶、下到底、中间不中断的竖向延续,所以剪力墙被破坏后会造成建筑刚度突变,对抗震非常不利。而承重墙一经拆除,其对结构的破坏是永久的。

赵心表示,若承重墙被拆,经可靠性鉴定后,可以采取结构加固的方式由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292)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规定进行加固。

如何识别承重墙?

值得注意的是,私拆承重墙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室内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没有分辨出承重墙。赵心表示,普通人要想分辨承重墙可以从查阅图纸、敲击墙体声音和测量墙体厚度几个方法入手。查阅的图纸并必须是原始建筑结构图纸。图纸中,承重墙一般表示为粗实线,非承重墙一般表示为细双线。敲击墙体时,承重墙一般发出沉闷的小回声,非承重墙一般发出清脆的大回声。一般来说,承重墙体是砖墙时,结构厚度24cm,寒冷地区外墙结构厚度为37cm,钢筋混凝土墙结构厚度16cm、20cm或以上。

另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建筑”此前发布的文章,广州建筑属下科研院集团结构研究一所副所长、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丁洪涛表示,普通人可通过房屋结构、墙的材质、施工顺序、图纸等方式分辨承重墙。私拆承重墙,轻则导致建筑物结构不稳定,出现结构开裂、变形等现象,严重时甚至会引起房屋倒塌。

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丁洪涛表示,可通过观察房屋整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倾斜,墙、柱、梁、板等承重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损失、开裂或变形等进行判断。对于结构受损的房屋,应由专业房屋鉴定机构进行调查、检测与鉴定,分析造成损害的具体原因以及后续需采取的修复措施。

私拆承重墙,哪些相关方应担责?

私拆承重墙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泳舟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构成对他人的侵权,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刘泳舟表示,以哈尔滨私拆承重墙事件为例,首先,租户和装修公司作为直接的侵权实施主体,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装修开工前应向物业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征求业主的书面同意,且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禁止装修人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因此,装修公司未经审批私拆承重墙,该行为造成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由装修公司承担;若聘请的施工公司不具有资质,那么租户和装修公司按照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如果租户是雇佣个人进行装饰装修,则主要法律责任由租户个人承担。

其次,物业应承担次要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需为住户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在装修期间物业有日常巡查和管理的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装修方案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若物业未能尽到监督管理义务,未及时制止租户和装修公司的施工改造,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最后,房屋业主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无论和租户之间的合同如何约定,其作为涉事房屋的产权人,对房屋仍具有安全管理义务。

刘泳舟还表示,私拆承重墙若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或需承担刑责。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学苑小区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引发广泛关注,4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新华社报道,承重墙属于住宅建筑共有部分,私自拆除属于违法行为,若使整栋楼变成危楼,则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近年来,因违法拆除承重墙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多份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因野蛮装修私砸承重墙造成严重事故,不少业主方和施工方等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三年以上刑期并附带经济赔偿,物业管理公司等也承担了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在四川省一起判决中,主要施工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房屋所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总赔偿金额达33.6万元。

来源: 澎湃新闻


注册一家小型拆除公司(注册个拆除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460/设计方与施工方不能为一家(施工方和设计方之间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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