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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河南商报记者 张逸菲 实习生 郭世杰 文/图/视频
6月1日,是儿童节,也是河南省“跨省通办”结婚证试行的第一天。在郑州市金水区婚姻登记处,第一对“吃螃蟹”的人,凭借居住证扯好了证;但在中原区婚姻登记处,一对“马大哈”兴冲冲地带着居住证来,可却因一个小问题没“扯”成。
“谁是带居住证过来登记结婚的?”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外“嚎”了一嗓子。
“我我我!”李凌豫(化名)从队伍中小跑出来。
赶上儿童节,一大早,位于桐柏路的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门外排了长长的队,年轻的男孩女孩手牵着手,都等着在这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满怀童心、结为夫妇。
这也是河南省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第一天。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这意味着,河南省、江苏省、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省市的新人,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有有效居住证。
这也是一开始,河南商报记者询问新人们是否有用居住证登记结婚的原因。
“前几年我办了居住证,上个月我们先办了婚礼,刚办完,就出了新政策,我们可以在经常居住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李凌豫对河南商报记者说,“前两天,我向中原区婚姻登记处打电话,确定可以来办,就挑选了今天登记结婚。”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李凌豫和未婚妻刘女士,分别来自河南省南阳市和漯河市,两人都在郑州工作,但还未落户郑州。
李凌豫的情况,属于跨省通办中,“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但非本辖区”的情况,以他为例,在经常居住地办理时,需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对于“双方常住户口都不在本省”的,也需携带上述资料。
作为中原区第一对跨省通办的准新人,李凌豫也觉得很有纪念意义,可当他和刘女士在迈向婚姻的第一步,审核资料时,意外“卡了壳”---李凌豫户口本首页少了枚公章。
“这样可没法办呀,”第一次遇到用居住证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也觉得有点可惜,“要不然你赶紧把户口簿寄回老家,到当地公安机关补个章。”
据了解,李凌豫和刘女士是中原区跨省通办第一天、也是唯一一对前来登记的新人。
“这种情况,在平常审核资料时很常见,”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尹清峰说,有些人不太理解,觉得再去补资料,就错过了当天选的好日子,但审核资料是我们必要的工作程序,也想提醒各位新人,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资料,一定提前准备好,尽量避免意外的发生。”
跨省通办在中原区闹了个乌龙,可在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一对新人成为了该区第一对“吃螃蟹的人”。
摘得第一“桂冠”的也是“老李家”的人,李毅风(化名)来自河南省驻马店市、未婚妻孙女士来自山东省,两人在驻马店读大学相识,毕业后准备定居郑州。
“拿到了郑州市的居住证,”近四年恋爱,马上要跟爱人扯证,李毅风很开心,“我们都很喜欢郑州,最终决定定居在这里,在郑州安个家。”
准新人在跨省通办政策刚出台时,就做足了准备,各项资料早早问好,一大早就来排队,“太方便了,”李毅风说,“在经常居住地办证,不用回到我们一方的户籍地,省去了很多时间。”
因为是第一次为跨省通办的新人办理手续,整个流程与之前略微有些不同,工作人员在为李毅风孙女士办理时,比正常情况下多花了一些时间。
不过好事多磨,当这具有特殊意义的红本本递到这对新婚夫妇手中时,二人十分激动,“昨晚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李毅风对着孙女士咧嘴笑,“终于跟你修成正果,以后继续加油,咱俩一块过好日子。”
“合作愉快!”孙女士笑着回望丈夫。
(编辑 吉倩倩 刘梦鸽)
作者:史洪举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众所周知,随着技术发展和时代进步,在大数据和信息共享技术的加持下,居民身份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省内、跨省的异地换领、补领等办理手续。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大部分地方,结婚证尚不能异地办理,而是需要回到一方老家办理。如今,随着“跨省通办”试点范围的扩大,更多人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在信息共享程度较差时期,人们办理相关证件均需要回到户籍地这一留存本人原始信息的老家来办理。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随着交通的发达和人们流动范围的扩大,如果依然拘泥于传统的“回老家办理”规则,将提高很多人的办事成本。譬如,东北某省的甲男在沿海地区工作时,结识了同在该地工作的西南某省的乙女,双方想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如果根据原有规则,必须选择到男方或女方老家办理。这将导致当事人需要经历一番舟车劳顿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想选择“5·21”“2·14”等特殊节日办证,另行举行结婚仪式的人来说,更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旧有的办理模式自有一定道理,在信息不共享的时期,婚姻登记机关与公安机关并不联网共享,或者仅限于本地区联网,异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查询、核实登记者身份信息真伪,容易出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情况,也容易出现持伪造的身份证件登记的情况,给社会管理和他人权益带来极大危害。梳理报道可知,一些人曾因身份证件丢失而导致“被结婚”,以致本人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但随着技术进步和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共享力度和范围的加大,异地办理相关事项已经不存在太大障碍。在户籍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机关之间的信息,以及跨省域间的信息实现共享后,某一处的登记机关可以轻而易举地查询异地人员的婚姻登记情况和户籍信息,核实其婚姻状况和身份真伪,进而开展登记工作。此时,前述的甲男和乙女无需“回老家办理”,只需持有效证件在居住地办理即可,方便之极。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给公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难度。传统办理模式下,由于信息不共享,不可避免地出现冒用他人身份办理、持捡拾的身份证件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信息充分共享后,即便是异地办理,也可识别伪造和冒名情况。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不妨尽快实现从“跨省通办”到“全国通办”,让人们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均可自如地办理婚姻登记,而非局限于试点地区,以更充分地做到“以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路”,让普通人享受到科技发展带来的红利。(史洪举)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建议我省放开结婚证异地办理。这位网友称,双方都在外地上班,均不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结婚证还得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还必须得周一到周五才能办理,这实属不便。
安徽省民政厅回复表示,2022年10月20日下午,该厅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已与这位网友电话联系,就其所咨询的问题,解读了我省关于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应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规定,介绍了我省积极推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的努力、举措和实践探索。同时,根据这位网友的实际情况,提供了合理建议。
编辑 许大鹏
成都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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