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婚后女方父母买车离婚(婚后女方父母买车离婚怎么办)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3-06-13 03:33:08
  • 0
  • 知更鸟

本文由徐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8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当父母的真的是为了儿女操碎了心,不但供儿女长大供儿女上学,就连儿女们结婚后,父母一般还会为了这个小家庭出钱出力,最常见的是父母出资为小两口购买房产、车产。今天我们不讨论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事情,先来聊一下儿女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购买小轿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事情。老规矩,我们还是以案例的形式来讲述。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案例简介】

小李和翠花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4年6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9月14日双方购买小轿车时,小李的父母出资40000万元,翠花的父母出资20000元,车辆登记在小李名下。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争吵不断,于2014年11月2日小李即搬出去和翠花分开居住。现小李起诉离婚,要求自己父母出资的购买的小轿车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希望法院判归自己。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争议焦点:婚姻存续期间,小李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小轿车,是小李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马姐说】

婚后自己父母出资购买的小轿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获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该小轿车是小李和翠花夫妻两个婚后获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有人就要说了,怎么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呢?《婚姻法解释三》都说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小轿车也是需要登记的,也应适用这条解释的规定,视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小轿车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理应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首先,婚姻法解释三说的是不动产,汽车是动产,汽车也不同于房产的,因此不能硬套关于不动产的规定。

其次,汽车的登记不同于房产的登记,房产登记可以登记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等,也就是说房产可以登记在多人名下的。而汽车登记就不同,由于汽车登记的特殊性,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因此,虽然汽车是由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也不可视为是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车,离婚时怎么分割


综上,上述案例中,小李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小李名下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而对于翠花父母出资的20000元,是否会认定为夫妻两人的共同债务?这个需要看翠花父母出资时的意思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翠花父母出资的20000是借给夫妻两个购买汽车用的,也有债权债务证明,一般会认定为夫妻两个的共同债务。否则,视为,翠花父母的出资对小两口购买车辆的赠与。现在购车款已经转换为车辆,车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购车款不宜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

【普法】父母出资为子女购车,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彩礼需退还吗?

于文伟与张月儿在一年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一直未能生育子女,后经医院诊断原因是张月儿患不孕不育。这让一直想要孩子传宗接代的于文伟开始对张月儿感到不满,经常借口家庭琐事与张月儿发生争执。一年后,于文伟直接以夫妻感情为由破裂,向张月儿提出离婚。而张月儿本来因自己的病情不想拖累丈夫,已打算同意离婚,可两人在对婚后财产进行分配时,于文伟的各种要求让张月儿怒火中烧。在几次协商无果后,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车

离婚该如何处理呢?

和房产一样吗?

请看本期《司法档案》

【普法】父母出资为子女购车,离婚时该如何分配?彩礼需退还吗?

法治先锋

服务民生

转载自黔微普法公众号

公婆出钱买车,写明只赠与丈夫,离婚时儿媳仍分走一半?

广东一对夫妻在婚后不久,男方父母就出钱帮买了辆小轿车,该车也登记在男方名下。

不料,小俩口结婚两年都没有孩子,为此夫妻最终以离婚收场,对于那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小轿车,女方坚持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她也有份,男方则认为车是他父母赠送给一个人的,而且车子现在也是父母在使用,女方根本没资格来争这辆车。

究竟车辆属不属于夫妻共有?

近日,该案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男方补偿女方47600元。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13.6万买车

阿娟与阿威于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感情逐渐升温,次年1月就登记领证,正式成为合法夫妻。婚后阿娟一直未怀孕,迫切想抱孙子的公公婆婆也因此事一筹莫展,阿娟与阿威也因此事和家庭琐事常发生矛盾,且矛盾不断升级。

一气之下,阿娟于2017年3月返回娘家居住,不肯回婆家,分居期间阿威虽有打电话给阿娟,但均因言语不合以吵架告终。阿威觉得婚姻已到尽头,遂起诉离婚。

阿娟则认为,阿威婚前承诺购买套房、车及首饰,但婚后只购买了车及首饰,套房没有购买,且现在阿威又声称车是他父母赠送给他个人的。阿娟认为,该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根本不知道《汽车赠与合同》的详情,认为阿威是在撒谎。

阿威则主张,其父母与其签订的《汽车赠与合同》第四条载明: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阿威)已婚。根据甲方(阿威父母)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机动车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阿娟),不属于乙方的夫妻共同财产,若乙方妻子干涉此机动车所有权,甲方有权回收此机动车所有权”,故该小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小车现在不受其控制,而由其父母控制。

法院认定车系夫妻共有

广东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威与阿娟未能积极沟通,寻求妥善方法解决矛盾,且分居时间较长,经调解无效依法准许离婚。

对于小车,是双方结婚后阿威父母出钱购买登记在阿威名下,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应视为赠送给阿威夫妇的共同财产。

阿威父母明知阿威已结婚,却没有将签订了《汽车赠与合同》言明该汽车只赠送给阿威的事实让阿娟知晓,存在瑕疵。

并且该《汽车赠与合同》只能约束阿威及其父母,对阿娟没有约束力。故阿威主张小车只赠送给其本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不足,不予支持,该小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小车价值认定,因小车现在不是由阿威阿娟控制,无法进行价值评估。该小车于2016年以136000元购买,已经使用了近三年,酌情认定其现在价值为原价的70%即95200元,应由阿威阿娟平均分割。现双方离婚,阿威为此应补偿阿娟47600元。

法官:车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为何本案中提到的车辆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方面,车辆不同于房产,其是动产而非不动产,因此不能适用上述规定。

此外,由于汽车登记的特殊性,房屋可登记为共同共有,登记在多人名下,而汽车却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

因此,虽然车辆由一方父母出资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可视为一方父母对本子女一人的赠与,应当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何必呢,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吧……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章程 通讯员 刘燕花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新婚姻法怎么可以分房产?新婚姻法怎么可以分房产呢

中国婚姻法最新规定2015新年,中国婚姻法最新规定2015新年纪念

婚姻法解释三中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解释 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对财产的界定 婚姻法对财产的界定标准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后女方父母买车离婚(婚后女方父母买车离婚怎么办)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8709.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7月22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